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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常侍遇刺(第1页)

从官署去往驿馆的路上,要经过一条人声鼎沸的热闹集市。往常,他都要在官署忙到入夜,这日难得在日落前回来,不成想正赶上集市最热闹的时候。马车被堵在人堆里,几乎是寸步难行,景让焦急地举目四望,沿街都是小贩,中间可容两辆车马通行的道路挤满了来往行人,进,进不得,退,退不出。景让让人去前头探路。那人身材魁梧,膀大腰圆的,很快就挤进人群里,不一会儿又挤了回来,说前头一人的板车撞翻了小贩的摊位,两人争执不下,吵着要官府断案,将路堵得水泄不通,怕是要耽搁些时辰。景让隔着车窗问中常侍:“公子,要不要改道?”可眼下,前后左右都是人,改道也实非易事。他坐在马车里手撑着额头,颐养精神,听了景让的话,回道:“无妨,等等看看”。马车就这么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正值伏天,空气黏腻湿热,到了傍晚了,也丝毫不觉凉爽。方才马车走着,还有些许风,现在停下了,马车里顿时溽热难当,像在笼屉里蒸煮一样。他将车窗帘子挑开一条缝儿透气,微弱的气流吹进马车里,带来些清凉,随同微风一起涌进来的,还有小贩的叫卖声,孩童的嬉笑声。从车帘缝隙里看出去,落日余晖洒满大地,屋顶行人身上都镀了一层淡淡的金,此情此景,静谧安详,他的心莫名安定,犹如一下从孤寂荒原回到了热闹人间。他把头后仰靠在车壁上,贪婪地感受着这份安宁,不过,只一会儿,他又恢复了往常的清冷。待要将车帘放下时,他一眼瞥见马车旁的杂货摊子。摊子上摆的都是些市井常见的不起眼的小玩意儿,粗粗一打量,样式还算是精巧。他被摊子一角摆着的草编蚱蜢吸引住了目光,看着看着,嘴角不觉扬起,他略微想了想,将从旁侍候的人唤过来,随意指着几下,低声吩咐了几句,又放下了车帘。他闭目靠着凭几,修长的手指一下下有节奏地敲着扶手,片刻又睁眼,从怀里取出一方帕子托在手心里。帕子一看就是女人用的,雪白轻薄,角上绣着鱼戏莲叶,若是仔细看,还能看到莲叶旁绣着一个小小的衡字。是他哄她的,中秋那夜,这方帕子随着衣裳落在了榻下,他离开的时候,心思一动,将手帕塞进了袖口带走了,没想到还真把她唬住了。他唇角勾起,淡淡一笑。离开京师,一个多月,转眼两个月了,她,还好么?因着她一句说情的话,他得以升迁,先是在先帝跟前伺候,很快,他离开未央宫,去了建章宫思贤苑当差。重回未央宫已经是几年后的事。再见她,是在未央宫连通长信宫的复道上,他要代陛下去向太皇太后问安。那天阳光明媚,她抱着一条雪白的狮子犬从他的面前走过,喜笑颜开的。他跪伏在她的脚下,清风徐徐吹来,空气里都是微甜的熏香味道。突然,狮子犬从她的怀里跳脱。她惊慌道:“哎,雪儿,快,快,抓住它,别让它跑了”。宫人扑来扑去,为了抓一只狮子犬乱作一团。他静待时机,等那条狗离他近了,一把就给薅住,团抱着还给了她。她接了狮子犬,很高兴,仰起脸来,笑着对他说:“你可真厉害,一下子就抓住了”。她笑得那么灿烂,像夏日的骄阳,能灼伤人的眼睛,他与她对视一眼,很快垂下了头。可她却好奇地盯着他的脸瞧,眼神里藏着些许迷茫,瞧了好一会儿,她问:“我见过你么?”那时的她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十三四岁,花蕊初绽的年纪,一切都朝气蓬勃的。而他也变了,因常年呆在殿里整理文书,让他褪去了黝黑粗糙的皮肤,也褪去了少年的棱角,模样与从前已大相径庭。他归还了狮子犬,后退几步,才躬身回复,“小人之前在建章宫当差,想来是未曾见过”,声音冷冷清清的。“是吗?奇怪…”,可奇怪在哪儿她却没说,只是缓缓点了点头,让身旁的奴婢赏了他点东西,转身就走了。路过未央宫的苍池,他将她赏的东西随手扔进了水里。她十四岁初潮刚过,就与陛下圆了房,那夜,他伺候在帷帐外。帷帐内传出陛下粗重的喘息声和她嘤嘤哭着喊疼的声音,后来她不哭了,没了动静似的,不知道是不是晕了过去,第二天,宫女换下的床褥上,有一滩血迹。后来几次值夜,还是在椒房殿,他依然站在帷帐外,听着陛下哄她趴好,可她又是害羞又是害怕,怎么都不肯,几次下来,陛下没了耐性,回回草草了事,后来就极少再听到床帐里有什么动静了。那之后,她变得不那么爱说笑了。他知道她喜欢去的地方不多,喜欢做的事也不多,最常做的就是抱着那只叫雪儿的狮子犬站在水边,仰望天上的飞鸟。秋风吹乱了她的长发,吹皱了她的衣裙,她只是抬头望着天上,眼里的落寞越来越多,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少。能看到她笑,也是极偶然的时候。有几次,他从御苑往后宫去,会见她站在临水阁的廊庑下,难得的,她浅浅露笑,仰头望着房顶,等他从后宫里头回来,她还是站在那里。一日躲雨,他心生好奇,也站到了她常站的地方,抬头一瞧,才发现廊檐下有一个燕子窝,里头有几只嗷嗷待哺的雏燕。他眉尾一挑,心道幼稚,却不觉莞尔。他自顾自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里,忽然铿锵一声,嗡鸣作响,是箭羽深深钉进木头的声音,接着马车晃动,景让浑厚的声音打破黄昏的宁静,“有刺客!”人群乱作一团,大人叫小孩哭,推搡着四处奔跑逃散。他顿时警醒,将手帕揣回怀里,全神贯注聆听车外动静。马车一沉,紧接着,一柄长剑划破车帘刺了进来。他侧身躲开剑锋,抬腿出脚,将帘外的刺客踹下马车,又从旁抽出环首刀,掀帘出去,蹲在车辕上,他飞速看向四周,三四个侍卫已被刺客围住,景让也在其中。他的侍卫是百里挑一,以一当十不在话下,他自然是不担心的。一个刺客跳上车顶,想要从他背后偷袭,他一个利落回身,用环首刀一格,铿锵一声响,刺客的剑被挑落。接着,他长剑一挥,刺客脖颈上被划出一道血口子。那人双手捂住脖颈,还没来得及出声,就一头栽下了马车。“留活口!”他撩袍跳下马车,一个刺客又冲了过来,被他直接挥剑斩杀。景让杀了几个缠着自己的刺客后,同另一名侍卫围拢到中常侍的身边,还不住劝他,“公子,您还是到马车里去,小心暗箭伤人”。他不说话,只皱眉定定地看着刺客剑招路数,沉声问道:“看得出是哪家的剑客么?”景让回:“出剑凶狠,招式干脆,都是奔着命门去的,像是襄阳雷家”。“襄阳雷家剑术从不外传”,他嗤笑一声,周攸的门客雷奔就出自襄阳雷家。雷奔其人名声在外,是当地有名游侠,勇猛果敢,仗义疏财,只是为人太过冲动,看谁不顺眼就动手杀人,有不少人死在他的剑下,而雷奔总能得周攸庇护,逃脱罪责。甚至有人得罪了雷奔,被雷奔所杀,被杀之人的家人去府衙告状,竟然也被其斩杀于府衙门外,猖狂至此,恐怕无人能出其右。这样一个人物,若是因为之前中常侍轻慢周攸之事恼怒于心,对中常侍起了杀意,倒也是说得通的。一番激战过后,十数名刺客毙命,只留下几个半死不活的被堵住嘴,捆紧了扔在地上。他踏着一地的鲜血走到成排的尸首跟前,用刀尖挑开一个刺客的面巾。一见刺客的脸,众人面色一变,他又将余下刺客的面巾一一挑开,皆是如出一辙,刺客的脸上刀痕遍布,样貌无从辨认。他又让人掰开刺客的嘴,果然,嘴里空空荡荡,舌头早被割掉。景让蹲下,仔细查验一番,刺客浑身上下并无明显特征,“这是怕日后被人认出,泄露机密,故意毁去了面容,割掉了舌头,看来都是些亡命之徒”,景让站起身,说:“公子,得马上去刺史府抓捕雷奔”。他眉头紧锁,看向景让,“谁会在自己家里明目张胆地杀人?周攸门客里就有雷家的人,这不是此地无银?既然所用剑式能被一眼认出,又何必毁容拔舌?”“公子的意思是这是栽赃嫁祸?”“我只是猜测,是雷奔目无王法也未可知”,他将环首刀收回刀鞘,“雷奔这会儿怕是已经逃出了广县城,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传令下去,刺史府襄阳雷家都要查”。“诺”待到他要将余下几人压回驿馆,再做打算,郡都尉才带着大批人马姗姗来迟,将集市里三层外三层围个密不透风。郡都尉先是跪地请罪,接着又要把人带回去严加审问,他打量完来人,点了点头。“公子,不能把人交给他们”,景让压低声音阻止。“看看罢”,他用眼神暗示景让,“你有法子把他们活着带走?”景让鹰鹫般的眼睛观察了一下四周,无奈回答:“不能”。“那不就得了”,说完,他回身踩着脚凳上车,视线落在车底散落的小巧竹篾花篮上,脚步顿住,略想了一下,又一步跨上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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