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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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关翠云打开床头旁边搁着的掉了漆的红色箱子,将银元郑重的藏了进去。那箱子还是她的陪嫁,这么多年来,放的不过是几件破衣服。现在居然可以放这么多银元了,想一想都令人高兴无比。

晚饭非常的丰盛,正中间慢慢一大碗红烧猪蹄,闪烁着油亮亮的红光。另有一盘香煎豆腐,一盘糯米蒸肉丸,一盘糖醋茄子,还有一碗三鲜汤。

关翠云给周大有夹了最大的一只猪蹄,说道:“吃什么补什么,他爹,你多吃些。”

猪蹄软糯入味,咬下去满满都是鲜香的肉汁,非常好吃。周大有将一只大猪蹄吃得干干净净,又喝了两碗汤,吃得很是满足。

这一晚,所有的人都是在肉香满溢中睡着的。在梦里还砸吧着嘴,回味着之前的美味。

反响

南城男子中学,响起了放学的铃声。不多时,许多穿着黑色学生制服的学生们三三两两从校门口走出来,冷清的街道顿时喧闹起来。

有的学生一边走路一边聊天,也有比较孤僻的,手里会拿着一本书或是一张报纸看,并不与人说话。

这个年代没有手机没有电脑,唯一的娱乐,也就是阅读了。

因为如此,学校附近的书报摊,生意总是很不错的。

几个学生走到报摊之前,其中一个扬声问道:“老板,今天哪份报纸有新小说刊登吗?”

他们大多数并不爱看报纸上刊登的新闻,只喜欢挑后面的连载小说看。

胖乎乎的报摊老板放下手里的报纸抬起头来,道:“好像没有……诶,不对,有一份小报纸好像有新小说登出来,我找找看……”说着,他在一大堆报纸中翻找起来,从比较靠底部的地方抽出一份报纸,又道:“就是这个了,新城文化报。”

“新城文化报,好像是个小报社发行的吧……”有人一边嘀咕着,一边接过报纸翻看起来。“一般这种报纸上登出来的小说,不是《血洗李家庄》之类的,就是什么《离乱鸳鸯》,没什么好看的……”

他一边嘀咕,一边翻到了小说那一版。看清楚小说的名称之后,不由得眼前一亮:“咦,《寻仙》?有点意思……”

报摊老板不乐意了,道:“先给钱再看啊!”

那个学生看了老板一眼,从口袋里掏出几个铜子儿,递了过去。另外几个他的同学,买了其他的报纸。购买新城文化报的,只有他一个人。

众人各自拿着新出的报纸,离开了书报摊。回家路上,都难免忍不住翻看起来。可见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几人,都是喜欢看小说的。

过了一阵子之后,有一个戴眼镜的学生阖上报纸,感叹起来:“梁龙先生的《江南群侠传》,水准还是那样的高啊!”

有人接口道:“那些打打杀杀有什么意思?还是白慕容先生的《红粉佳人》更合我的口味。”

戴眼镜的学生面露鄙夷之色:“不过写的就是些腐朽大家族少爷调戏清贫人家女儿的故事,真是哗众取宠,充满了封建主义的腐败气息。”

“你——”那人瞪起了眼睛来,气愤的说道:“白慕容先生写的都是有情人为了自己的爱情与家族抗争的故事,怎么就充满封建主义的腐败气息了?”

“披着追求自由爱情的皮,骨子里还是才子佳人那一套,这还不封建?”

“那你喜欢的梁龙先生呢?就知道打打杀杀血腥满纸,比才子佳人好得了多少?”

“再怎么说,也比你喜欢的强……”

两个人争论起来,谁也说服不了谁。索性几个人就在一棵大榕树底下停下了脚步,不再继续往前走了。

两人再次争论了一会儿,戴眼镜的男生便拉住先前买了新城文化报的那个人,道:“陈国豪,你说,是白慕容先生写得好,还是梁龙先生写得好?”

陈国豪抬起头来,道:“周墨先生写得好!”

“周墨?是谁?”众人闻言,都看了过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啊?”

陈国豪有些激动的说道:“周墨先生写得真的太好了,简直震撼了我!这篇《寻仙》,我追定了!”

“寻仙?就是今天新刊登的那篇小说?不是我说,一个新人,就是写得再好,能有白慕容和梁龙写得好?别开玩笑了。”戴眼镜的男生有些不屑的说道。

陈国豪不满的看着他:“你怎么说话的呢?你都没有看过周墨先生写的文,就敢这么大放厥词?我敢说,假以时日,周墨先生的成就,一定超过你说的那两个人!”

眼镜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陈国豪,你这是怎么了?你不是也很喜欢梁龙的小说吗?”

“那是以前。”陈国豪不假思索的说道:“从现在起,我最喜欢的作家,就只有周墨先生一个人了!”

“这么快就变节?你只不过才看了他一章小说而已啊!”眼镜吃惊的瞪大了双眼。

“一章就够了。”陈国豪似乎不在意对方说他变节,“你看了他的小说之后,也会跟我一样的。”他满是赞叹的说道:“我从来没见过这样天马行空的想法,他在我的面前,展现了一个全新的,不可思议的世界。”他的双眼看向虚空,整个人仿佛已经痴了。“好想去那个世界看一看啊……”

最后一句话,低低的,却充满了向往之情。

听了他的话,其他几个人面面相觑,都有些不敢置信。

“我不相信,这个周墨写的小说,真的有这么大的魅力……”戴眼镜的男生摇着脑袋说道。

“喏,你看——”闻言,陈国豪将手里的报纸递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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