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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丽君破涕为笑,伸手戳了戳丫鬟的额头,道:“瞧你这张小油嘴!我还不知道自己吗?如果周墨先生是那种传统的男人,一定不会喜欢我这样的。最起码,我没有传统美女那种惹人爱的白皮肤。”
“小姐那是与众不同。”丫鬟道:“周墨先生要是不喜欢小姐,那是他瞎了眼。”
“呸,不许你这样说他!”娇嗔的语气,不知道的,还以为周墨是她的恋人呢。
一只彩色蝴蝶飞过来,绕着卓丽君飞了一圈之后,又飞走了。她目送蝴蝶远去,眼神痴迷:“要是能够见他一面就好了……”
“谁啊,周墨先生?”
卓丽君点点头:“除了他还能有谁?”
“小姐想见,就去见啊!”
“你说得容易,我除了知道他的名字以外,对于他几乎是一无所知。该到哪里去见他?”
丫鬟眨了眨眼,指了指那份新城文化报:“去报社,总能见到他吧?再不然,可以问问编辑,他住在什么地方?”
卓丽君闻言,兴奋的站了起来:“对啊,我怎么没想到?我可以去报社等周墨先生,一次等不到就等两次三次,我坚持下去,总可以等到的!”
说着,她提起裙摆,欢快的朝着屋子方向跑了过去。丫鬟追在后面喊道:“小姐,你去干什么啊?”
“化妆,换衣服——”余音尚还袅袅,人影已经消失了。
丫鬟站在原地,无奈的摇了摇头:“昏了头了……喜欢上一个根本没有见过的人,谁知道他是猫是狗?”
丫鬟不知道,在后来的时代,粉丝的狂热,是如何的令人震惊。更别提脑残粉,战斗力惊人。
画面再次转移,来到一处僻静的街心花园中。
说是花园,其实,就是一块空地,连砖石都没有铺,就是一片泥土地。一下雨的话,到处都是水洼,很不好走。
空地中间用灰色大砖围了一个花坛,中间一棵老槐树,茂密的树荫遮蔽了半片天空。
一群男学生聚集在一起,有的坐在花坛边缘,有的就地蹲着。他们手里都拿着报纸,专注的看着。
半晌之后,陈国豪放下报纸,眼神朦胧,嘴角带着笑意,久久没有言语。
有人抬眼一看,顿时看不下去,道:“陈国豪,你干啥笑得这样恶心?”
陈国豪叹息了一声,没有回答。良久,再次叹息一声。
显然之前开口说话的那个人还没有将今日的小说内容看完,便道:“到底怎么了?周墨先生这次写得不够好吗?”
“恰恰相反,写得太好了。”陈国豪还是有些无精打采,“我太喜欢小霜了,一想到她只是小说里的人物,我永远也没法见到她,也一辈子碰不到像她这样的女孩子,我就心里难过……”
那人道:“小霜?是这次出现的新人物吗?依我看,再好也好不过沈嫣然。她多美啊,多傲啊!等到这样的高不可攀的女子对宋蔷倾心爱慕的时候,那感觉,才叫妙不可言呢!”
“小霜比沈嫣然好一百倍,不,一千倍!”陈国豪不假思索的说道。
“滚你娘的!”见到自己心中的女神被侮辱,那人顿时宛如暴怒的公鸡,脖子上的毛都竖起来了。“那个什么小霜,给我家嫣然提鞋都不配!”
陈国豪也怒了:“你都还没有看小霜出场的这一部分,凭什么这么说?”
“不用看我也知道,没有哪个女的能跟我家嫣然比……”
两个人为虚拟的人物争得脸红脖子粗,几乎就要动起手来了。
红白玫瑰之争啊,是一件永远也无法有结果的事情。
你爱红玫瑰的热烈奔放,我偏说她俗艳。我爱白玫瑰的纯洁温雅,你偏认为她做作。两方人马,谁也说服不了谁。
这边厢两个人争执得热闹,其他人也就看不下去了,纷纷加入了战斗。
“我觉得还是狐小霜好,不像那个沈嫣然,装什么装?宋蔷迟早赶上她。”说这话的,是那位眼镜兄。
“我也喜欢小霜,尾巴和耳朵多可爱呀!我要是有这样一个女朋友,一定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
三位仁兄确认了统一战线,执手相看泪眼,哽噎起来。
醒醒兄弟,那样的女孩子,是看不上你的!你又没有主角光环。
亦有人,抱着相反的意见。
“狐小霜这一期我已经看完了,也不过如此嘛。还是沈嫣然好,我就喜欢高傲冷漠这一挂的,征服起来,格外有成就感。”
“就是,我不喜欢太主动的女孩子,就喜欢不容易到手的。”
人群分成两边,战斗一触即发。眼看着平时称兄道弟的一堆人,就要为了两个根本不存在的人撕起来了。就在这时,有人开口道:“我说你们啊,也真是没出息。这么精彩的小说,你们就看到女人了吗?我在看到宋蔷将欺负他的人踩在脚下,冷眼蔑视的时候,心里的激动畅快,你们能体会吗?”
空气里的火药味,因为这一番话,慢慢的消散了。
眼镜兄推了推眼镜,道:“怎么没有体会到?我当时看到这里的时候,几乎要尿出来了!”
陈国豪也道:“谁能忘记这一幕?我是在课堂上看的,不由自主的就站了起来,差点被先生喝骂出去!”
“这种感觉……该怎么形容呢?”将沈嫣然当做自己女神的那人浑然忘记了之前的争执,说道:“从前我看那些侠义小说,主角最后终于报仇雪恨的时候,就以为已经是让人舒畅的巅峰了。没想到,这寻仙一文,只是刚刚才开始,就已经让我体会到了看侠义小说大结局的感觉。不得不说,周墨这人还真是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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