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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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1页)

烧火煮饭,上锅炒菜。

青头菌,奶浆菌这些味道鲜美,拿来煮汤最合适,也不用切片,只需用手把菌子撕小一些就可以了,煮出来的菌汤十分浓郁,鲜香扑鼻,吃的就是原汁原味。

牛肝菌数量比较多,且本身质地紧实,香味也浓郁,林樾准备切成片搭配火腿肉片一起炒,无需其他调料,只放两瓣儿蒜即可。

放蒜瓣除了调味儿还有一个作用,认毒,按照老一辈传下来的经验,把大蒜和菌子一起炒,如果大蒜变色了,那就是这锅菌子有毒,不能吃,没变色就是能吃。

不过林樾觉得这个说法并没有那么靠谱,大家炒菌子都放蒜,但每年还是有人吃菌中毒。

菌子作为一种山珍,滋味有多美妙完全无需赘述,并且还不挑做法,煎炒煮炸,各有各的美味,但中毒的风险实在很高,远的不说,就附近几个村子,不说每年都有吧,反正一两年总会听说那么一回。

有吃了不认识的菌子中毒的,有菌子本身没问题,但是没炒熟中毒的,还有第一顿吃没事儿,再热了下一顿吃中毒的,中毒的方式堪称五花八门。

症状轻的就是头脑有些不清醒,走路像喝醉酒一样歪歪斜斜的,还有的会蹲在地上和小草说话,和家里的大黄狗勾肩搭背,这种一般能自愈;症状重的就是口吐白沫,直接丧命。

但即便如此,还是阻止不了当地人对菌子的热爱。

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这家人也太心急了,菌子都没炒熟就敢上桌。”

“可不是,还有那种第一次见的菌子也敢捡,胆子真大。”

“就是,炒菌子火一定要烧得旺旺的,那种只往灶里添一根柴,火烧得半死不活的,还炒的是第一茬菌子,会中毒也不稀奇。”

没错,还有一个说法,就是头茬的菌子也不能吃。

林樾每年捡菌子只敢捡最常见的,家家户户都在吃的那几种,别的菌子就算听人说能吃,他也不敢捡,就这样每次炒菌子还是有些紧张,生怕没炒熟。

直到菌汤顺利出锅,里头的大蒜依旧白白的,林樾才放下心,虽然他不是很相信这个说法,但是大蒜变色的那一锅菌子他也是不敢吃的,惜命。

今早运气好,两人还捡了不少鸡油菌,林樾小时候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还以为是这个菌子吃起来有鸡油味儿,后来才知道是因为鸡油菌本身偏黄色,炒制的时候菌体又很吸油,一口咬下去,汤汁就会在嘴里爆开,油水混合了菌子自身的汁水被挤压出来,如鸡油一般。

鸡油菌本来就味道好,再多放油,那滋味儿堪称一绝,林樾思索良久,还是决定做鸡油菌炒饭,汁水饱满的菌子,搭配颗粒分明的大米饭,色香味俱全。

有荤有素,再搭配夏天必备的凉拌黄瓜,今早剩下的糕点和浆水,也满满当当的摆了一桌子。

今天时辰刚好,林樾刚把菜端上桌,屋外沈淮之三人就一起回来了。

灶房的窗户开着,林樾探出头喊道:“爹,娘,淮之,快洗手回屋吃饭了。”

喊完人林樾愣了一下,他好像还是第一次喊沈淮之的名字,总觉得怪怪的,难怪村里年轻的夫郎媳妇都没有直接叫大名的,最多的就是叫孩子他爹,不过他们还没孩子,这个称呼暂时用不了,看来得琢磨一个顺口的称呼,总不好一直含糊着。

但林樾转念又想,含糊着好像也没什么,先含糊两年,到时候直接叫孩子他爹,也挺好,这个念头闪过一瞬,林樾就抛之脑后了,因为宋寻春进来了。

宋寻春一进来就看见了桌上的碗碟,笑着道:“今晚吃得还挺丰盛,正惦记着这口菌子呢。”

“也不知道做得合不合口味。娘,你快尝尝。”

宋寻春一摆手,“你做的还能有不好吃的?就你做饭的手艺,我和凌之加起来拍马都赶不上,这要是还挑剔,那就是鸡蛋里挑骨头了。”

没有人不喜欢被夸的,林樾自然也如此,不过嘴上还是很谦虚,“今年第一次做,手都生了,主要还是菌子味道好。”

从一家人端起碗开始吃饭到搁下筷子不过一刻钟,桌上的碗碟都空了。

饭后,沈凌之率先起身收拾碗筷,林樾则跟着沈淮之回了两人的屋子。

林樾平时并不会这样紧跟着沈淮之,一来是怕打扰他读书,再一个是林樾和沈淮之独处时有些不自在。

晚上再怎么亲密都无妨,但白天家里人都在,虽然两人不做什么,林樾还是不好意思一直待在屋里,总要在外头待上许久,等沈淮之温习完功课他才进去。

时候还早那天,沈淮之就教林樾认字,或是他继续看书,林樾就坐在一旁缝衣裳。

这衣裳林樾刚嫁过来没两天就开始缝,刚做好一半,他又想着沈淮之每天出门,还是鞋子更紧要些,便转头开始纳鞋底,等沈淮之穿上新鞋,他才继续缝衣裳。

沈淮之看着身后的林樾,轻声问道:“今儿是怎么了?有事儿要和我说吗?”

林樾摸了摸怀里的东西,最后还是改口道:“刚成亲就该给你做衣裳的,一直拖到现在,昨儿刚做好,你试试合不合身。”

沈淮之无奈叹了口气,“我还有衣裳呢,而且还穿上了你做的新鞋,反倒是你,咱们成亲这么久都没做新衣裳,不是答应了先做自己的吗?”

随后又解释道:“我不是想说你,只是你每天那么忙,晚上该多歇歇才是。”

林樾已经转身去到衣柜旁了,闻言扭头,“我的也在做了呀,只是你的不用绣花,做起来简单,所以才先做好了,快过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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