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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衫知道乔风也和吴文一块去骑马,但她不知道小油菜竟然也要去。蓝衫有些奇怪,“你不是不喜欢骑马吗,嫌屁股疼。”
小油菜恨恨道,“吴文就是为了让我屁股疼,才带我去骑马的。”
蓝衫沉默了一会儿,答,“你这话说得相当之猥琐啊……”
“别提了。”小油菜说着,悲愤地吐槽了她的老板。其中无非就是各种奴役和压迫这类办公室经常遇到的问题。
蓝衫很同情小油菜。她觉得估计是吴文对上次的事件耿耿于怀,余怒未消,所以想方设法折腾小油菜。
吐槽完毕,小油菜非常有骨气地来了一句,“老子早晚辞职!”
“你舍得吗?”
“当然舍不得!”
蓝衫只好闭嘴。
***
玩儿马是一种比较烧钱的活动。蓝衫也爱骑马,不过她的兴趣是在她的牧民爷爷家培养起来的,到了大城市,她完全没有那个经济实力去发展这项兴趣爱好。别人花几百万买匹马,她顶多花几千块买套骑术装备。
现在市面上比较贵的马差不多都是赛事马,一匹好马比一辆好车只贵不便宜。不过蓝衫对这些赛事马的品种不是很了解,她从小到大骑过的马都是本土产的蒙古马,极少有机会一亲那些豪门血统的芳泽。
宋子诚带她去参观马术俱乐部里的马,蓝衫一时看花了眼。这里的马一看就伙食好,一个个身形矫健,皮毛光滑,鬃毛油亮,精气神十足,特别特别漂亮。
其中最漂亮的是宋子诚那匹阿拉伯马。它通体雪白,尾巴比一般的马要高耸一些,大大的眼睛明亮润和,像是一个温柔的公主。看到宋子诚,它很高兴,宋子诚让蓝衫摸它的头,它也不拒绝,很温顺。
“想骑吗?”宋子诚问道。
蓝衫有点纠结。她当然想骑马,但这一匹是宋子诚的,她如果骑的话估计就得和他同乘一骑了。蓝衫喜欢一个人骑马。
于是她笑道,“老板,随便再帮我挑一匹就好啦。”
宋子诚还有一匹马。他领着她去看,那是一匹产自丹麦的战马,深灰色毛皮,背上布着星星点点的白色,雪花一般,看起来像是披了一件波点毯子,很前卫的样子。它比刚才那匹阿拉伯马矮一些,正好适合女孩子骑。
蓝衫觉得这个不错,刚想说“就它了”,眼光一瞥突然看到外面有人牵着一匹高头大马走过。那匹马太高了,威风凛凛的,由不得她不注意。
她忍不住跟出去看。出门一看到牵马的那个人,她就有点斯巴达了。
……竟然是乔风。
乔风看到蓝衫之后,愣了一下,“蓝衫,你怎么在这里?”
蓝衫觉得吧,这就算是巧合,那也一定是老天爷特希望她跟乔风在一起,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制造巧合。她很高兴,走过去围着他的马转圈,“这你的?”
那是一匹大黑马,身材劲健,毛皮油亮健康,它通身黑得一根杂色毛也没有,只有四个蹄子是白的,踏雪一样。
乔风点了点头,“是。”
蓝衫就喜欢这种威风的马,她一脸的艳羡,特想摸一摸它,又不太敢。乔风说道,“它的脾气不太好,不过你可以喂它吃糖。”
蓝衫自己带着糖,她喂了它一块,它很给面子地吃了。蓝衫眉梢轻轻一挑,扫了乔风一眼,似笑非笑,“跟你一样。”
乔风低头笑了笑。他抿着嘴,笑意浅浅,恍如春风满面。蓝衫看着他,一瞬间想起一首著名的诗: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我了个去去去!蓝衫扶额,不能再想下去了!
宋子诚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乔风那匹马的品种,蓝衫未必能认出,但他可是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赛事马最流行的一个品种:纯血马。若论血统高贵程度,纯血马其实并不如阿拉伯马,可是蓝衫很显然对那匹纯血马更感兴趣。
也或者,她是爱屋及乌?
宋子诚看着谈笑风生的两人,面色沉了一沉。
这会儿,蓝衫指着乔风的大黑马,问他,“你到底会不会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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