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个月后,到了素玉17岁生日前,50块还真攒下来了。
秦寺羽把50块钱整整齐齐放在盒子里,要送给妹妹。
这些钱倒不大好看,全是零散的、小额的,一美元的被秦寺羽卷作两捆放在一起,25美分的硬币也摞成两叠包在纸里,大额的钱其实只有aston的那10美金。
他还非常想给妹妹做上一桌好吃的。
班上一个黑人朋友告诉他:他可以在高档餐厅关门之前等在门口。有的时候高档餐厅能剩下来一些食材,而且质量非常不错,那可能就能要到一点点。朋友还说中低档的肯定不行,现在已经有冰箱了它们不会扔东西的,现在只有高档餐厅每天使用新鲜食材。
剩下来的全是“高级货”,甚至可能有龙虾!
秦寺羽便决定试试。
万一真能要到龙虾呢?
那妹妹会高兴坏的,多幸福的17岁生日啊。
她最近压力太大了。
“17岁那天吃到龙虾”,秦寺羽一想到这可能,就替林素玉笑出来了。
他骑自行车去了lepetitparis,伯克利的高档餐厅一共也就这么几所。
他到哪儿都骑自行车。前几个月是借别人的,最近几天攒完50后刚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是二手的,硌屁股。这车便宜,他当时想垫块毛巾大概就行,买下来了,结果毛巾前后滑动,更不舒服,他于是就只有忍。因为经常要骑很久,一两小时,连回旧金山基本也是骑自行车去搭渡轮再骑回家里的,他屁股蛋都磨出茧子了。
门口已经有一些人在等餐厅打烊,挤挤挨挨的。他们不敢围在门口,怕“污染”了高档餐厅,惹恼经理后被撵走。
秦寺羽便加入他们。
好几个人打量他。在这里华人脸孔稀奇极了。唐人街是几乎自治的,虽然正在渐渐地走出来,不再完全依靠“堂口”,但也还是稀奇极了。
餐厅里面灯火通明,壁炉温暖。男男女女衣着华贵,他们优雅地坐在桌边,伴着音乐聊着天,偶尔擎起酒杯碰上一下,厨房一道道菜慢慢地上,谁也不急,都在享受,而窗外街上,几十个人顶着寒风盯着他们,等着他们吃完晚餐后捡点厨房剩的东西,内外彷佛两个世界。
终于,餐厅打烊了!
秦寺羽跟其他的人一块儿冲到餐厅门口,用期待的两道眼神盯着里面明亮的光,等餐厅的某个厨师丢给他们剩的食材。
他来的早,此时就在第二排上。他前面是两个白人,秦寺羽就从两个人的中间探出脑袋。
aston走下台阶时,又一次见到秦寺羽。
……奇怪。
他那张白皙的脸在黑人里过于明显。
而那头黑色的发又在白人里过于明显。
总之,他总一眼就能发现他。
秦寺羽正挤挤挨挨地在人群里等着什么。
大家都在盯着门口,因此当aston走出来时,所有人都瞧见他了。
门外是在寒冷以及黑暗当中等待餐厅扔给他们当天晚上剩余食材的穷人们,门内灯光辉煌、装饰气派,则是此时正被餐厅的白人经理披上一件羊毛大衣并慢悠悠地迈下台阶寻找司机的富人。
光照在他后背上,他居高临下。
人们早就已经麻木,可aston却瞬间就跟秦寺羽撞上视线。
秦寺羽愣了一秒,而后轻轻笑了一下,权当打招呼。
他并没有任何羞赧,也没有想要离开,就只是探着脖子望向里面,继续跟着大家等吃的。
aston走下台阶,看着他,半晌之后开了口:“你在干什么?”
“等吃的啊。”秦寺羽笑了一下,坦荡荡,“高档餐厅每天晚上会扔一些剩的食材。我们可以捡到一点。”
“你——”aston犹豫了下,“平时难道吃不上饭?”
“我倒还好。”秦寺羽又聊聊唇角,“但今天是——哦,你也见过,‘跳舞马拉松’那一天我的同伴林素玉很重要的17岁生日!我想给她做顿大餐庆祝她变成大人了。前几天去卖那个……其实也是想给她先攒点学费,她——”
秦寺羽的眼睛明亮:“她很优秀,有耶鲁的录取意愿!”
这个年代,东部私立基本上只喜欢男人以及白人。女性录取的比例大约只有10%,还基本是“女性”专业的研究生,比如教育学,而法律通常被认为是“男性”专业。亚裔也是少到可以等同为0,每年一两个,可素玉却有录取意愿。
素玉并不打算因为这些歧视而拒绝耶鲁。耶鲁法学是最好的,也是最难的,可以帮她实现理想。
aston又垂着眼睫看着他,伸出手指抻了一下羊毛大衣的温暖前领。
林素玉?
记得。
他女朋友。
对女朋友倒真够好。
参加跳舞马拉松时用尽力气提着她。
她当时还烫了头发,是贫穷却被珍爱着的。
在比赛里揣巧克力,想要给她带回去点。
大半夜的在酒吧前厚着脸皮卖避孕套,一个个地推销过去,希望给她攒点学费去读东岸的大学。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