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等柳时雨找到此剑的名字,掌门摇着头先开口:“它叫追魄……”
“追魄?听起来好帅啊!”
内心一阵狂喜,柳时雨脸上扬起兴奋,慕灵攸也跟着高兴,亦好奇道:“师尊,追魄是何品级?”
“处于神器和凶器之间。”
“啊?掌门师叔祖,这是什么意思?”柳时雨嘴角的笑还未落下,又被掌门的话搞得一头雾水。
“此事非同一般,你且先随我回正殿,再告知于你。”
说罢,柳时雨只好乖乖跟去正殿,掌门把其余人都隔在殿外,连慕灵攸也不许听,表情严肃紧闭殿门,才命柳时雨坐下。
“相传鸿蒙演化混沌之期,神魔两界大战初始,亿万神魂氤氲化生出短刀——噬魂,及长剑——追魄,两者同生共死犹如双生之子。
噬魂善斗喜食强者魂魄,自诞生便落入魔界,吸收魔气生长,故而成为凶器之最。追魄归仙界所藏,后大战时神君怜悯凡人,将追魄落凡界以护苍生,此后追魄便仅听持剑者号令,故而黑白各半,落入正道之手便是神器,落入魔族之手便是凶器。”
掌门瞥了一眼座下,目光威压盯得她发毛,似乎有股警告的意味。
“掌门师叔祖,所以只要我修正道,就没事了吧?”
连忙表忠心,魔族什么的,她没见过也不感兴趣,只想普普通通和师姐一起修道,其余的事,柳时雨没想过太多。
“你自然要修正道,可噬魂善斗亦善妒,若被它察觉追魄出世,待它觉醒便会来同追魄之主一决高下。”
这下,柳时雨完全笑不出来了,这什么乱七八糟,听起来是很厉害的宝贝,可显然自己拿着会带来大麻烦。
“弱弱地问一句,噬魂在哪儿?”
“两千年前,噬魂在魔族之首异炎魔君手中,大战后,噬魂便被凤霓真尊封印,至于在何处,只有真尊才知晓”,掌门摸着胡须,回忆往事神情显得恍惚。
“噬魂被凤霓真尊封印了,是不是就没事了?”柳时雨天真发问。
“此事难料,噬魂和追魄同生,追魄之力愈强,噬魂之力亦会增长。”
“呃……那我不要了……行不行?”
一句天真的话引得掌门发笑,何必为难一个孩子,倒是提醒自己了,笑过后表情稍微缓和。
“自然不行,追魄已选你为主,便会时时刻刻追随,除非你自废修为,从此当个凡夫俗子,待到你魂飞魄散后,它才会离你而去。”
搞半天追魄是追你追到魂飞魄散的意思啊,谢谢,有被吓到,柳时雨真的呆愣在原地了。
暗暗叫苦,自己是什么倒霉体质,表面上得了好东西,立马得知好东西其实很要命,丢还丢不掉,拿着也不行。
瞧着她没了声,掌门出言宽慰:“眼下你修为过低,追魄无法发挥其真正本领,恐怕连个上品灵器都算不上,你且先回去,此事我已传音告知陆成江,待他回来再商议吧。”
听掌门的意思就是让她先抱着这颗定时炸弹,回去该吃吃该喝喝,以后再说。
柳时雨行礼告退,单手提起身旁的追魄剑,六神无主地推门出去。突然好心累,修个仙怎么总碰上麻烦事,都怪自己只是个小配角,还自带倒大霉体质,等等,配角……听起来好熟悉啊,脑中猛然闪过一句话——你要成为主角。
对啊,自己曾在梦里和凤霓真尊说过话,真尊还要她成为主角,可怎么成为主角呢?
思索中肩膀覆上一股温热,耳边轻唤将她拉回现实。
“师妹……”
抬头望去,四目相对中,欣喜和委屈同时奔涌而出,扑进那人怀里喊出了想念。
“师姐!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我去剑冢寻你,听说你同掌门走了,便来此接你。”
“师姐我好想你啊!”
“嗯,我也想师妹了……走吧,我们先回家。”
回去的路上,柳时雨将方才掌门同她说的话,一五一十告知师姐,楚颜渊听了微微蹙眉,心觉不妙但眼下要先安抚小师妹的情绪才行。
“恭喜师妹,此剑亦算得上神器,寻剑本不是易事,仅寻一次便被神器选中,说明师妹天赋异禀。至于噬魂刀何时出现,无从得知的事,暂且无需过多忧虑,何况无论有何事,都有我和师尊护着你,师妹安心修炼便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