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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诉给她重新挑了一件,嫩黄的,明媚,艳丽,凌若初身量不小,能撑住。
“程诉姐,你真是太太太有眼光了!”
凌若初不是和程诉一般温润的人,她足够张扬,配得上这样的颜色,穿出了和她平日一贯的少女系不同的气质。
她开学要去读服装设计,这些年跟家里人一起,也去大大小小的秀场转过,眼力是有的。人和衣服之间相互影响,衣衬人,人也衬衣,但要衬得恰到好处,要么考验的是模特的气质,要么考验的是设计师的功底。
她注意很多次了,程诉上身的衣服,和她的气质浑然天成,一时分不清是人的功劳,还是衣的加分。
脑子里思索了很多,凌若初从来没在任何一个品牌中见过类似的款式。
程诉说,这只是一个不知名的小众品牌。
“一个大学同学创立的品牌。”
那个同学本来是学数学的,她先生是服装设计师,设计理念中融合了很多数学美学,程诉早年还给这个品牌当过模特,拍了几组宣传图。
直到现在,他们打版时还会用程诉的身材数据做样衣,所以尺寸特别合适,程诉也喜欢这个风格。舒适,合身,对她来说就够了,不过分追求品牌,反而养出了她独特的品味。
“一直觉得,你的风格特别理性和干练,但又不会给人特别凶特别凌厉的感觉,可用温柔形容又觉得不合适。”
她那股气太独特,娇生惯养的世家小姐和她比缺了有条不紊的理性,叱咤风云的女强人又少了点平和气质。
凌若初想,难怪冷序南和她说,祁知礼被这位程小姐拿捏死了,她是她哥,也会被拿捏死吧。
对他们来讲,阿谀奉承和傲气凌人都太司空见惯,旁人眼里略显中庸的温润,对他来讲却太有吸引力。
比起极端的强势和软弱,能做到这份略显中庸的温润,才是真难得。
“给我哥也挑一件吧,上次他过生日我都忘了送礼物。”
今天把嫂嫂拐出来了,是不是怎么也得给他点补偿?
“程诉姐,你给我哥挑吧!”
“这不好吧?”
哪有叫别人代挑礼物的。
“没什么不好的,你眼光可好了,我哥可喜欢你了。”
什么?
凌若初好像意识到说错话了。
“我的意思是……我哥可喜欢你挑的衣服了。”
程诉可没给祁知礼挑过衣服,这次是凌若初赶鸭子上架让她来挑的。
“哎呀,我哥喜欢你嘛。”
凌若初有点破罐子破摔了,她觉得程诉肯定知道的呀,冷序南都跟她说了她哥英雄救美的事迹了,被救的美人本身应该也有所触动吧。
而且她这几天来华悦,祁知礼的眼睛完全是黏在程诉身上的好不好,她还从没见过祁知礼用这种眼神看一个人呢。
“怎么这么说?”
程诉不明白,凌若初怎么会说祁知礼喜欢她呢?又或者说,程诉不明白“喜欢”本身的意思。
“你知道什么叫做‘喜欢’吗?”
“知道呀!就是人群中一眼就能看见他,想不断靠近他,想和他在一起。”
比起程韵抽象的解释,凌若初的话要通俗得多,言语间透露的是独属于十九岁的单纯,天真。
每个人对喜欢的理解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她们对“喜欢”的解释,都无法套用在程诉身上,感情的事,要自己亲身体会。
她应凌若初的要求,在男装区挑了一件浅灰色衣服。
其实像黑白灰这种单调色系最挑人了,冷暖色系或多或少都会影响穿衣者的气质,显出或热情或冷淡的情绪,可灰色完全是靠人本身在撑。
她这件浅灰挑得也有说头,祁知礼身上残存的浅淡的少年气压不住深灰这样的重色,浅色更能衬他的舒朗,观察他平日里的风格,大约会喜欢这个颜色吧。
逛完街,凌若初又拉着程诉吃了一顿饭,满庭芳因着冷序南的关系,特地给凌若初留了位置,程诉沾光,吃了一顿正宗的闽南菜。
也因为这顿饭,让祁知礼等了她们好久。
凌若初还是有点心虚的,她哥虽然宠她,有时候过头了也会劈头盖脸的骂,因此一见到他就把刚挑好的衣服递到他手上。
“补给你的生日礼物。”
然后特地凑到他耳边强调。
“程诉姐挑的。”
祁知礼果真没生气,笑着接过来,然后指了指旁边,那儿停着一辆凌家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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