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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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第1页)

这一生红钦同样过的很是顺遂,褚君律娶到了自己的心上人,自然这一生都将她捧在手心里,什么事情都是凭着红钦高兴,只要红钦不是想谋个朝、篡个位的,他就没有不同意的,哪怕后来两人有了孩子,也没能影响到两人的感情。

武学院的学员,毕业了一批又一批,红钦和褚君律一直都在学院里教学生,直到他们的一双儿女长大,褚君律快速的把武学院这个包袱扔给了儿子女儿,然后就拐着红钦跑去旅游了。

他记得红钦说过,想要去领略一番大自然的风光。

踏遍三山五岳,走过千山万水,直到他们老了才回到了京城,这时,他们已经是一百岁的高龄,儿子女儿早已成亲,孙男孙女成群。

红钦望着身边白发苍苍的丈夫,还有守在床前的子孙们,她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这个世界,因为有了红钦和凌傲雪,女子地位得到了大大的提高,因为红钦研究出来的作物,让广大百姓能够吃得饱穿的暖,因为凌傲雪,人们见到了很多的新奇事物,让一些人接触到了科学,世界的进程有了长足的发展。

红钦最后看了一眼身边的人,然后就闭上眼睛离开了这个世界,在她脱体而出的时候,天道降下功德,她熟悉的接收修炼,功德可以帮她抵挡雷劫,她进阶的路又多了一分把握。

——

红钦手里拿着鞭子,漫不经心的坐在青草地上,上身灰色的肥肥大大的单褂,下身是黑色的裤子,同样的肥肥大大,脚上蹬着一双洗的发白的土布鞋。

在离着红钦不远的山坡上,几只山羊正悠闲的吃着青草。

看着奔跑的小羊羔,红钦想起了自己刚刚接收的记忆。

李红钦,今年十岁,上面两个姐姐,大姐李领弟,二姐李招弟,还有一个哥哥,叫做李宝贵,家里条件一般的农民家庭。

李红钦的母亲是大字不识一个,因为自己不识字,所以,她对于孩子们的学习很是看重,所以,虽然家里穷,但兄弟姐妹四个却都上学了。

重男轻女有原则的母亲

红钦坐在小山坡上思考着自己之后要走的路,之前她不止看到了原主现在的记忆,更有原主之后几十年的记忆,总要做些什么改变自己的人生。

其实,原主的人生并不差,甚至在很多人眼中,她也是属于人生赢家那一挂的,只是有些事情只有自己知道,她这一生很多时候,过的并不怎么开心,而她自己不想再走一遍这样的人生,因为她知道,有些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她自己控制不了,所以,她自己放弃了,她只想看一看,如果是别人处在她这样的家庭会怎么做。

母亲对她们姐妹几个还不错,只是从小就给她们灌输要孝顺,要照顾弟弟之类的思想,所以姐妹几个长大之后虽然算不上扶弟狂魔,但也可以称得上一声扶弟魔,就是那种看不得弟弟的生活有一点儿不好,经常给钱给东西的那种。

首先,现在是1980年,经济并不发达,她们这地方比较穷,人们的主要收入就是种地,副业的话也就是养上两只猪,或者是几只羊,等到长成了卖钱,一年忙忙碌碌下来其实也只后家里的花销,很难攒下钱。

红钦从山坡上起来,拍了拍身上沾着的草屑和尘土,把几只山羊赶回家。

“红钦放羊回来啦!”

“嗯,回来了,婶子吃饭了吗?”刚进村就碰见热情打招呼的村民,大家都是一个村的,见着都会问句话,什么“吃饭了吗?”“干嘛去啊?”“回来了?”之类的话,没有什么意义,就是简单的说句话。

“还没呢!你吃过了吗?”

“没有,刚我去放羊的时候,我娘正在做饭呢!”

“哦,那快回去吃饭吧!”

红钦应了声,然后就赶着羊继续走,在红钦的身边,就没有动物是不听话的,即使有,放点儿灵气也会乖乖听话。

“大娘,婶子,都在这儿歇着呢?”一群中年妇女坐在一个过道口,或是纳鞋底,或是缝衣服的,也有人在地上铺了一层鸡皮袋子,坐在上面绣花,虽然一群人聊天聊的热闹,但手上的活计却没有停下。

别看手里忙活着,但这对于她们来说,也是难得的休息时间。

“红钦放羊回来啦!”

“嗯,回来啦!”红钦随口应着,“走了啊!”轰着山羊走过,回家去。

这一路又碰上几个人,都随口说了两句。

回到家里,红钦把羊赶到羊圈里,再给它们的水槽里倒上水,这才回屋。

堂屋里,刘美玲正在把饭盛出来,先晾上,现在天气很热,家里人都喜欢晾凉了再吃,所以每次饭熟了之后,她总是掐着时间点儿,把饭晾好,这样等再外面忙了一天的人回来,就能直接吃饭了。

“娘,我回来了。”红钦一边和刘美玲打招呼,一边把水盆里的脏水倒掉,换上清水,洗手洗脸,把在外面粘上的尘土洗掉。

这时候,是没有什么油啊,膏啊的让人擦上保护皮肤的,所以,想要皮肤好,只能靠自己的底子。

至于什么用黄瓜之类的敷脸,那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有黄瓜那一定是拿来吃的,敢浪费一点儿,迎接她们的都会是刘美玲的鞋底子。

用淘米水洗脸也不可能,因为她们北方吃面食比较多,米也多是用来煮稀饭,每次一小把,淘米水?不用指望。

“回来了,那羊赶羊圈里去了吧?别忘了给羊喂水!圈门关好了不?别再跑出来。”刘美玲习惯性的把自己关心的事都说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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