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前传男方视角(第1页)

part1

血族亲王在位子上坐了太久、过于无聊——主要是不想处理身为亲王需要负责的公务,便浩浩荡荡装了一场死。

这还不算,想着给那群惯会阿谀奉承的眷属找点事做,他还丢下了一句预言。

若是一百年间,有人能在每个月圆之夜,用拉芙花取心头血放入他的棺材,他便会复活。

拉芙花是魔界特有的一种植物,平时宛如枯枝,然而只要吸取了血液,就会绽放出美丽芳香的花朵。花朵具备恢复魔力的效果,越是靠近心脏位置的血液,越能滋养出效果更好的花朵。

本身拉芙花不具备毒性,也不会将血液吸取殆尽致人死亡,可是那种被根须缠绕血肉吸取血液的感觉再痛苦不过,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没有魔族会主动接近拉芙花。

血族亲王装死装到底,给装着本体的棺材下了长达一百年的、只有在月圆之夜才会打开的封印,随后便化出分身隐匿身份,跑出去满魔界溜达,只是偶尔会感应下封印的情况。

一年、两年……到了第五十年,只余下一人。

魔族最是凉薄,从出生起便只想着如何让自己活下去。取心头血来等待一个不知真假的预言实现,简直是个笑话。

余下的那“一人”,也确实不是魔族。

是他一时兴起从拍卖会上买回来的、可怜巴巴的人类女性。

人类无法吸收魔界的魔法元素,只能使用自己具备的魔力,同时还得抵御魔界的瘴气,所以人类在魔界待的时间越长,就会越发孱弱。

他会拍下那个人类,仅仅是因为当时另一位亲王惹恼了他,所以不想让对方得手。只是买回来后,他才发现,这个人类居然毫无魔力,面对瘴气,连走出魔界都做不到。

会被抓来当作拍卖品,仅仅是因为她不知为何具备一定程度的时间法则,不会老化而已——另一位亲王想得到她,也是想试试能不能把她的时间法则转移到自己身上。

血族亲王并不想为了送一个人类专程跑一趟人界,又得知她是凭空出现在魔界,除了自己的名字,对其他一无所知,她看着他的眼神又满是爱慕,索性便将人留在了隔绝瘴气的城堡里,勉强当个女仆使唤。

反正平日里的杂务有使魔去做,她干得如何都无所谓,区区一个人类也消耗不了多少食物,养着就养着吧。

没想到这样一个几乎被他遗忘的人类,居然能如此忠诚。

血族亲王忍不住想看看,她能承受到什么时候。

第五十五年起,他只在棺材打开时才会分出意识过去,意识的探查不超过棺材周围半径五米的范围,倒也勉强够用。

他看到她将拉芙花的枝干插进心脏,等吸取了心头血的枝干开出芬芳的花朵,她才拔出枝干,脸色苍白地将花朵送到他的唇边,等花朵被吸收、棺盖合拢,才恋恋不舍地依偎着他的棺材沉沉睡去。

第六十年,每个月圆之夜他都早早过去等候。他发现她的胆子不小,喂花时还敢悄悄触碰他的手指。

第七十年,没大没小的人类终于是握住了他的手,轻轻放在自己苍白的脸颊上。

第八十年,她摩挲他的唇瓣。

第九十年,她终于壮着胆子飞快地亲了他一下,像是蝴蝶飞过花瓣。

第九十五年,血族亲王回到了他的城堡,假装成自己的后代,用少年的外表与少女相处。

然而,明明是相似的外表,她却只会对着他的本体露出美好的笑容和依恋的眼神,却对着他战战兢兢,只把他当主人服侍,他有意无意的触碰她全都仓皇失措躲闪不及。

第九十七年,他“撞破”了她亲吻他的本体的场景,以此威胁她,终于知道了她的唇瓣的味道,与她肆意欢爱,却没有发现,他灌注给她的精气,全都化作了娇艳的拉芙花。

第一百年,血族亲王的本体终于解除封印,从棺材中苏醒,他本想抱起他的人类亲吻,却发现自己淹没在已经达到了饱和而无法吸收的拉芙花里。

他的人类彻底冰冷的身体蜷缩在棺材尾端,在他触碰的瞬间,化成灰尘,只留下被拉芙花百年侵蚀的缠满根须的心脏。

她最后留下的信是:我背叛了您,请您原谅。

甚至到最后也不敢吐露半点对他的痴迷,只为自己的背叛忏悔。

血族亲王捧着那颗脆弱的心脏,城堡里响起从未有过的野兽般的哀鸣。

part2

精灵之森里居然出现了一个人类,生性高傲的精灵向来排斥人类这等庸俗的存在,然而当时正是精灵王子的成年仪式。

按照习俗,每一个成年的精灵都需要在当天泛起第一缕晨光时,站在自己的诞生之地,往东方前进,遇到第十棵橄榄树后,带回树下的东西。

那东西被视作森林之心的赐予,若是石头,便是精灵的护身符,若是花草,便要制成装饰品放在家里,若是活物,便要像伙伴一样照顾,直至死去。

但是,谁也没想到,精灵王子的仪式上,第十棵橄榄树下的活物,会是一个人类女性。

精灵王子碍于习俗带回了人类,他瞧不起笨拙的人类,即使不得不照顾她,也随便应付了事,好在人类足够乖巧,努力和其他精灵打好关系,学习起来比谁都积极认真,进步也很大,以至于长老们逐渐放下了对她的偏见。

只是年轻的精灵们还因为精灵王子和她的关系,对她多有怨言。

因为生理上声带的构造不同,精灵通过咏唱使用的自然魔法,人类要学习格外困难,更何况精灵王子带回来的人类毫无魔力,就连汲水这种小事,都得拎着木桶去河边提水。

每当这种时候,年轻的精灵们都会取笑她的无能,用的还是精灵语,以为她不会听懂。

精灵王子知道,其实她听懂了,她最先学会的就是精灵语。

比起大陆语,精灵族内使用更多的还是精灵语。他把她捡回来后,偶尔会用精灵语自言自语,大多是抱怨她这也不懂那也不懂,结果不到一周他抱怨时,她突然磕磕绊绊地接上一句“下次我会改进的”,把精灵王子吓了一跳。

那时候他才知道,虽然她说得不太好,但是已经能听懂精灵语了。他问她为什么要学精灵语,她只是眼神闪亮地看着他:“因为我想听懂你的话。”

这让精灵王子在听到同伴们取笑她时,总会觉得不自在。

她为了他,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学会了精灵语,听懂的却是他的抱怨和其他精灵的奚落,真的不会难过吗?

精灵王子对这个“伙伴”多了些许怜悯,或许也是因此,他在被伊妲蛇咬到后,最终是对着慌张的她招了招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穿书反派,他拐跑了男主+番外

穿书反派,他拐跑了男主+番外

小说简介穿书反派,他拐跑了男主作者柑橘27简介︰褚晚来穿书了,穿成了一本豪门狗血文里的恶毒反派。原身是俞爸的私生子,被带回本家后,嫉恨江母不肯让他入户口,背地里为非作歹把家里搅得鸡犬不宁。在被男主发现他的真面目后,还企图谋夺家产,害死男主。褚晚来穿过来时正遇原身丧心病狂,要把男主推下楼梯。褚晚来收回半伸出去的手,摸摸额头不存...

臣女素来有病

臣女素来有病

文案正文完结纪平安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处境已经糟糕到底了。商户孤女,无依无靠,投奔在表亲宋家,婚事完全被宋家拿捏,前无去路,後无退路。不久的将来,男主宋怀章便会为她织下一张爱情的大网,引她入瓮,纳她为妾,侵吞她全部的家産,起兵谋反,诛杀暴君。而等宋家大旗高举,登上帝位,她这个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小妾早就无声无息死在了内宅後院之中了。唉唉唉。纪平安三连叹息後,拉着丫鬟冬春给自己立了一个体弱多病的人设。从此纪平安三步一喘,五步一咳,将自己养成了一个‘货真价实’‘举世闻名’的病美人。她一边以积福为由,行走乡间,悬壶济世,累积傍身威望,一边小心翼翼地在接触的衆多病患之中,为自己选一个靠谱的夫婿,谋求脱离宋家。纪平安左看右看,挑选了许久,看中了那寡言少语的猎户。身无长物,但好在家中无父无母,只有一读书的表弟,没有复杂的妯娌婆媳关系要处理,更没有如宋家一般让人胆战心惊如履薄冰的阴谋诡计。而且对方长得也很好看,剑眉星目,英姿勃发,至于身体嘛,纪平安假借治病的由头摸过,如猛虎一般。只是这人脾气有些怪异,每当她与丫鬟吐槽这书中暴君如何如何喜怒无常刚愎自用,迟早让人拉下马来时,他总会用一种令她看不透的怪异目光盯着她,然後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轻嗤。无妨无妨,脾气怪异了些,婚後调教一二会好的。他早晚有一天要砍了纪平安的脑袋!周晟每次从纪平安那里看病回宫,都要发好大一场脾气,朝廷大小官员无不两股战战,提心吊胆,生怕自己哪里没做好,得罪了这位暴君,一不留神,满门抄斩。身为九五至尊,天下黎民,九州四海,生杀予夺,皆在他手。可周晟偏偏杀不了纪平安。无他,只因他的隐疾目前只有纪平安能治。在周晟第九百三十二次想杀了纪平安的时候,纪平安终于让他给拐进了宫。行吧,既然杀不了这等小心眼爱记仇又体弱多病的小女子,那他就将人囚在身边好好折磨。世人皆道,陛下爱惨了皇後娘娘。皇後娘娘体弱多病,又性子急躁,陛下怕她急怕她病怕她不能共白首,生生把自己所有拧巴的脾气都给硬掰了过来,做一位仁君,只为积下足够的福德,打动上天,让娘娘能够早日康复。皇上和皇後伉俪情深,鱼水和谐。但是,从小跟在纪平安身边的冬春却知道,皇上和皇後,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皇後仗着自己有病,每每与皇上有了分歧,寸步不让,把皇上气得半死。纪平安!朕看你不是身体有病,是脑子有病!朕怎麽会娶了你这麽一个小肚鸡肠,胡搅蛮缠,能把朕气死的女人!砰!周晟摔门而去。冬春已经习惯了,反正到了夜里,皇上自己会回来的,因为娘娘体弱多病,皇上怕娘娘把这陈年旧疴气得更重了,总舍不得吵架过夜。可是冬春脊背冷汗直冒。若是有一日,皇上发现娘娘这病是假的,她和娘娘这两颗脑袋还保得住吗?内容标签女配甜文悬疑推理穿书爽文群像纪平安周晟其它医学,刑侦,悬疑,破案,治病,群像一句话简介朕看你是脑子有病立意为和谐而努力...

和废物雌君的互演日常

和废物雌君的互演日常

白却是虫族小说里的路人雄虫炮灰。这个世界的主角是一对渣攻贱受,而主角受是渣攻的抹布小可怜雌奴。某日,白却围观了一只腰窄腿长的雌虫被拖向渣攻雌奴专属的地牢。长这么牛逼,男主受无疑。...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