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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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1页)

陈在在凌晨起来上厕所,往楼下看了一眼。

隋妄和严衡中间,隋妄张开的手臂上,有一个空位。

后来四个人变成了五个人。

隋妄闭着眼,嘴角含笑,把被子拉高,藏起偷偷钻进怀里的孩子,“早安在在。”

那天之后所有人都没走,全家都挤在那栋小楼里。

白天他们陪陈在在聊天打牌,出去露营。晚上就五口人一只狗在一楼打地铺看电影。

陈在在早餐那顿松饼彻底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干爹牌馄饨饺子小笼包,还有各种老式点心。

小狗都跟着大快朵颐,一连胖了好几斤。

以前是胖,现在是巨胖。

但大型犬长得太胖是真的会影响寿命,陈在在不得不强制小狗减肥。

饺子馄饨小点心都没它的了,陈在在专门研究小狗食谱每天都给它做营养美味的减脂餐。

饭后就是他们兄弟两个的锻炼时间。

不再惧怕出门后,陈在在开始带着小狗探索周边领地,一点一点扩大范围。还像小时候隋妄教他那样,教给小狗好多指令。

他打一个响指,小狗立刻正襟危坐。

他吹一声口哨并拿出牵引绳,小狗就会自己把狗头钻进脖套里。

“好乖,我摸摸眼睛。”陈在在伸出手,小狗蹦起来去够他的掌心,柔软的指腹拂过眼皮,小狗幸福得冒泡,晕乎乎躺地上作餍足状。

“走了,去跑步。”

他们经常去的地方就是那座小狗公园,汪汪在这里交到好多好朋狗。

陈在在也不再排斥和人接触,偶尔会和其他宠物主人闲聊几句。

公园每到傍晚四点就有音乐广播听,天气特别好时还有乐队或者流浪歌手来唱歌。

汪汪最爱听人唱歌,不管它正和好朋友玩得多激烈,只要听到歌声,都会汪汪叫着冲向陈在在,陈在在点头后它才会小心又礼貌地走向歌手,确认对方并不讨厌它后找个地方趴下来听。

今天的流浪歌手是个不修边幅的男人,但是看上去并不邋遢,只觉得自由随性。

他留着半长不短的头发,宽松肥大的棉衣,席地而坐,抱着吉他,全身上下的行囊只有腿边一个灰扑扑的小包,在很多小猫小狗的簇拥下弹唱了一首中文民谣。

嗓音很白,歌词寂寥,干干净净的声音有种游吟诗人的味道,又很像过去年代里身无分文只有满腔浪漫和酸涩词句的文青。

陈在在坐下来和小狗一起听,听着他的歌词在脑海中走过好多地方。

每首歌都能让他联想到一副画面,那些画面连接起来,给他一种陌生又悸动的错觉。

画面结束时已近黄昏,公园里的人和狗都散了,只有陈在在和汪汪还在捧场。

“朋友,有水吗?”歌手突然开口。

陈在在一愣,是女孩子的声音!

和她唱歌时的声音差别很大,但陈在在确定她是女孩儿。

他从包里拿出一瓶水递给人家,女生看了一眼笑了,“枫岛人?”

“嗯?”陈在在奇怪。

女生说:“看你的水。”

陈在在的水是从家里拿的,家里的水是隋妄运过来的,瓶身很细,中间的位置有专门放手的向内的凹陷,这样拧瓶盖时不用费力。

他从小射箭,手腕不能承受过多负担,从小就只喝这个牌子的水,是隋妄投钱开的水厂。

“这么丑的瓶子,只有枫岛有。”女生接过水拧开灌了几口。

陈在在好奇问:“你也是枫岛人?”

“应该说,枫岛也是我的一站地。”

好酷的说法。

“那你的下一站地是哪里?”

“看我心情,可能是搭克拉玛干,也可能是瓦特那冰川,还有可能就在这里。”女生迎着夕阳拨弄了两下琴弦,“我不喜欢提前计划。”

陈在在很敬佩她,“你一定走过很多地方。”

“嘻嘻,流浪汉攻占地球中。”

“走这么久,家里不会担心吗?”

女生信誓旦旦地说:“从来不会!”

“他们很放心你。”

“不!是因为我从来就没有那东西。”女生告诉他,“我是孤儿,在孤儿院长大的。天地辽阔,四海为家,你现在也是我的一个邻居啊。”

“……”陈在在哑然,摸了摸小狗的脑袋,淡淡地说:“我也是,以前是。”

“这么巧?那就让我们为孤儿干杯!”她对陈在在举起那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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