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精灵是个热爱艺术与文学的种族——毕竟长达七百年的寿命,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钻研打磨。
作为他们血脉后裔的半精灵也多少有着这方面的传承,故而吟游诗人中半精灵的比例居高不下。
但贝里安不在此列,他的文学素养和艺术细胞都很差。
幼年时家庭教师试图激发他孩子的天性去赞美大自然,他三天憋出六个字,内容还是赞美软泥怪,成功让那位儒雅的精灵学者急了眼。
长大后倒是没有那么苦手,但也仅限于写报告和检讨,他曾经一度认为那些剧作家,诗人个顶个都是装逼犯,哪有那么多的情绪和赞美想要抒发。
然后他遇到了辛西娅。
同行的那些年他尚能保持心态平和,顶多是看到她习惯性地和其他人调情酸的冒泡。
但后来他承担了翠绿闲庭内部的工作,而辛西娅也常驻了无冬城。
吟游诗人本就栖居于城市,而身为游侠,他承担着守卫密林的职责。每次短暂的相聚后,他都不得不再次离开。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分离变得愈发难以忍受。他开始用各种方式彰显存在感,信件,礼物,甚至是让动物伙伴跟着她,充当自己的眼线。
他不敢直接在信中表达爱意——辛西娅曾拒绝过他的求爱,她并不想建立这种程度的亲密关系,不过没事,他学会了将满溢的情绪转化为对日常的絮絮叨叨,她能看得懂。
他认识的另一个吟游诗人告诉他,像他这种情况,必须要悄无声息地走入对方的生活,让彼此密不可分,无可取代,那到时候名义上是不是恋人又有什么要紧。
事实证明,成效显着。
无冬城的竖琴手都默认了他俩的关系,而社交圈子固化后,辛西娅也很难对熟人产生兴趣——她秉持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认为如果闹僵了会很难收场,这件事上贝里安算是个例外。
他翻阅着信件,不用打开,只看邮戳他就能知道这信里写的什么,以及她的回信是什么样的。
想到她的回信,他的唇角抑制不住地上扬。这样精神层面的交互带给他的满足感甚至强于肉体的交缠,如果不是分居带来的焦虑,他几乎享受与她通信。
她会回复他的每一封信,像是有什么强迫症,哪怕间隔再短,回复得再简略。
贝里安将她这种行为总结为她实际上是个很心软的人,无法心安理得地对他人的付出视而不见。
其实她在文字上远比现实里冷淡,几乎像是个学者,正经得不行,就像是怕被人留下什么把柄一样。与贝里安不同,她很少提到自己的日常生活,只是会把最近听说的趣闻或者新编的故事分享给他。
比如他记得这封两月前的信,辛西娅就回信告诉他最近深水城有个极具艺术细胞与开创精神的法师为了让自己研究的成果传播开来,把咒语改编成了歌谣,然后某天有个倒霉的吟游诗人就在酒馆歌唱时放出了火球。
这个故事让他乐了很久,但巡林的精灵伙伴听完则表示一头雾水,认为他作为半人类的笑点果然略有些奇怪。
邮戳上的时间逐渐来到最近。
长久的分离使他愈发不安,而这情绪最直观的表现就是信件的厚度——他恨不得事无巨细地把自己展现给辛西娅,最好每天除了看他的信什么都不要做,免得又去遇见了什么人。
这很幼稚无理,但他控制不住。
最后一封信看邮戳是前天送达的,很薄,里面只诉说了他的思念,以及他的归期。
在信封底部一张原本贴着的信纸随着他的拨动分离开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坐怀不乱冷情攻X假戏真做狐媚子受三十六计,李群霄对美人计最为不屑,但要诱敌深入必先以身试险,李群霄顺势将投怀送抱的裴蕴初捧成花魁,捧到最高处,又掐着他的脖子,让他跌落进泥里。裴蕴初生涩却实在动人,口中真情实意不过是保命符,李群霄好奇了,他到底能装到几时?百般讨好是毒药,蜜语甜言最磨人心,李群霄步步沦陷,不求解脱,谁知裴蕴初突然变脸跑路,再见面时故态复萌,挣扎得厉害还当我是青楼里的楚云?放开!情痴便生执念,李群霄穷追不舍,裴蕴初先露底牌,当初认错人,千方百计想骗的人,不是他。爱而不得便生恨,李群霄追逐他,撂狠话想脱身,等我玩腻了再说!李群霄攻心,裴蕴初还是要走。只是没想到,再一次见到的裴蕴初,浑身是伤,气息奄奄,看来的目光带着不安和陌生,小心翼翼地问你是谁?李群霄有千万种方法放过彼此,可他却说我是你夫君。—裴蕴初OS我装作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只是我计划中的一部分别说了,我有自己的节奏。李群霄OS想骗我没那麽容易不确定,再看看。—李是攻,视角主受狗血失忆丶虐恋丶纯爱...
男人仰卧在沙上,看着窗外寂寥的夜空,开始回想过去的点点滴滴。 这个男人叫杨立,身高177cm,身材偏瘦,得益于曾经的锻炼,人到3o,依旧保养得很好,从警察学校毕业后,没有像大多数他的同学一样,进入警察部门或者到政府机关单位工作,反而选择了极具挑战性的私家侦探作爲选职业。由刚开始从业的菜鸟,成长到后来知名的私家侦探,光景好的时候,也曾经月入数万,当然高收入伴随而来的也是需要承担各种case的高风险。 也正是因爲杨立神秘而充满激情的职业,让当时还是就读于工商学院的学生思琪对其迷恋得无法自拔,最终两人坠入爱河。妻子思琪比丈夫杨立小3岁,在学校时,虽然算不上校花级别,但是在学院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人物。...
大道的后儿子时辰,在一片混沌中醒来。无意中窥探的未来,不仅让祂得以化形,更是与自己未来的恋人结缘。在大哥大盘古感天动地身化洪荒后,悄咪咪的交出部分时间本源作为移民费,正式成为移民洪荒的一员,也开始自己在洪荒养花种草修身养性(×)招猫逗狗愉快恋爱(√)的日常。在三清告别后,御时躺在冰玉床上闭目养神。送走大兄与三弟后,元始转身走到御时身旁俯身握住祂的双手,有些心疼的看着祂。不知是不是强行抽取灵力的后遗症,御时神色看起来有些疲惫。御时忽然睁开眼睛与元始四目相对,调笑着说玉清尊者在看什么元始的耳根一点点染上深红,在玉色的面庞下映衬的更为耀眼。注意1本文是封神榜等神魔小说的衍生,是洪荒流小说2私设较多,不考据3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为旁观者,陆千菱见证了宋莫离从爆红到陨落。穿书后,陆千菱成了宋莫离的豪门千金姐姐。原书里,姐姐坐拥千亿家产,却偏偏容不下流落在外的亲弟弟,对他百般刁难。后来宋莫离猝死,陆家也因此迅速衰败。陆千菱刁难弟弟?忙着享受豪门生活呢,没空。全网热播的姐弟综艺,顶流宋莫离第一期就语出惊人,直言和姐姐不熟。观众都以为陆千菱蹭热度翻车,等着看她笑话。然而,送礼物环节,陆千菱随便挑的礼物是全球限量款名表。选穿搭环节,陆千菱不知道宋莫离喜好,于是直接把整家奢侈品店的男装全买了。观众姐,还缺不熟的弟弟or妹妹吗?后来,陆千菱鞋子磨脚,宋莫离背着她走了一公里。冷雨中,宋莫离把厚外套给陆千菱,自己穿着湿毛衣发抖。观众说好的不熟呢?小丑竟是我自己。陆千菱只想享受钱堆里打滚的生活。没想到不仅迅速爆红,还同时被好几个男人疯狂追求。...
不知道是从地狱,还是从天外冒出来的百万妖魔。一夜之间摧毁了人类文明。人类从食物链顶端,坠入谷底,沦为由妖魔圈养的家畜。无数次反抗,换来的却是一次次绝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