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之前我爸妈没有那么精力就没做,现在我来果园帮忙就想做做看。”
他说的话合情合理,这个地段的确是好,还有一篇果园当最佳招揽客人的招牌,都不用打广告,在路边插上一块“内有农家乐,可吃饭”的牌子就好。
“我的农家乐其实也还没正式开放,不过我的确有点做农家乐的心得,尤其是前期的准备……”
任焰就经营农家乐前期的证件申请,卫生审核,还有餐品调配,肉食蔬菜什么比例准备几个方面,洋洋洒洒说了大半个小时,沈加晨连连点头,时而插问几句。
等任焰一股脑地把经验心得都说完了,沈加晨道:“听起来好像也不难,就是不知道做起来难不难。”
“难不难都得试试看,开始做了你咬牙也要做下去,说不定就成功了。”
“说得对,天无绝人之路,没有开始就没有成果。”
“哎,今天过来了就留下吃个午饭呗,我爸以前是厨师,做菜手艺很好的。”
钟亭宇笑:“那你继承你爸手艺没?”
“哎,我,我就打个下手啦……”
两人中午就留下吃了顿饭,吃完饭,他们也没立即离开,因为离果园不远有座山,说以前望过去枫林很美,一直很想登上去看看,于是三个年轻人吃完饭稍作休息了会,就准备准备去爬山了。
浙江山多,很多农村都是四面环山,村子正好出于山与山的平地上,即为“岙”,所以但凡你在浙江农村长大,就没有没爬过山的,自家没爬过,亲戚家的山肯定爬过——当然了,任焰也不清楚现在小孩子低头手机抬头电脑,有没有经历过满山乱跑的童年。
这座山海拔不高,只有两百多米高。一路上去有盘旋的公路供车子行驶,但爬山的乐趣就是走在小路上感受山间气息,三个年轻人胆子又大,就抛开了马路,循着一条有岁月痕迹的小路慢悠悠登上了山。
这一路他们走了一个多小时,走走停停,也没有觉得多累,爬到顶峰后就是一片空旷的平地,山上种满了树,再往下看,山间几处露出红色屋瓦,看来此地还藏匿着几个小村庄。
“那边有人家,我们过去借口水喝。”
借水喝是假的,想休息是真的。上山路走了一个小时的确有点头晕眼花,正好不远处有户人家,三人进去后一通比划,那户人家很快认出了沈加晨。
“你是山下种果树的老沈家的孩子啊,都这么大了,来来,进来坐,你妈最近身体还好吧……”
托沈加晨的福,任焰和钟亭宇在院子里坐下,手上端着杯水喘息了一会。
年轻人体力好,没过一会精气神就又恢复了,这周围的风景的确是好,纯天然的。任焰没耐住寂寞,拿着水又转悠了出去,他刚爬上一座小山丘,忽地眼睛一亮。
在山丘下方,一片倾斜的田地上,盛开着数不尽数的梅花。
淡粉浅黄,素白深红,或是一块块不同区域热烈绽放着,或者其中两三种颜色夹杂盛开,让人仿若置身金庸小说的桃花岛——此处应为梅花岛,11月清冽山风吹来,轻飘飘的花瓣在风中纷纷扬扬地扬起,又晃晃悠悠地落下,在人心尖拂过一道猫爪似的瘙痒。
这画面太梦幻,任焰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过了小一回,才收拾住心情,他定睛一看,发现梅花林里有一栋小屋子,才走近几步,还没靠近,就看到一个老头儿从屋子里走出来,手上端着一个茶壶正要往边上倒水。
见到任焰,他愣了愣,看向任焰的眼神带着询问。
“你有什么事?”老头儿语气不客气地问。
“这些梅花是你种的么?”
“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盛蕴是漫画女主,贵族学院里特惠入学的贫困生,顶级清纯倔强小白花,自带主角光环,随随便便就俘获一众男主男配的心。由于作者长时间不更新,漫画管理局本打算把她重新投放回第一话再走一遍剧情,谁知操作失误,她穿书出来了,可盛蕴不知道啊,她以为自己回到了漫画第一话,照常走剧情。入学第一天,她端着餐盘撞到男一号身上,弄脏了他的鞋,等着对方开口让她做跟班,谁知男一号温和地笑了一下说没关系,盛蕴抓住他袖子,弱弱地问你这鞋不是意大利匠人手工缝制的吗?男一号眼角抽了抽,摇头不是啊,鸿星尔客,最近大家都支持国产。入学第二天,她上天台想要偶遇拉小提琴的温柔男二号,人是等到了,但他说他不会拉小提琴,只会拉二胡,从小就跟爷爷学,已经考到第六级了。盛蕴入学第三天,她礼貌询问家境富裕的男三号能不能搭个便车,男三号摇头拒绝不行,一三五才有司机接我,二四六我得自己回家,今天是周二。盛蕴问那你怎么回去?男三号扫共享单车,节能环保。盛蕴...
让刘十三陪着你,走进云边镇的春夏秋冬,见证每一场相遇与离别。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
这个彩票点有个女销售员,二十一二岁左右,有一头飘逸的长,相貌虽然不是非常漂亮,可是她却拥有一副能吸引我娇小玲珑的身材,特别是那双比列完美的双腿。夏天她喜欢穿牛仔短裤,那双玉腿白皙滑嫩,在晶莹粉嫩的皮肤下,可以隐约看到那纤细淡青色的静脉血管。 虽然从她夏天裸露在外的手臂长腿看,她的皮肤很好,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脸上的皮肤却不很好,也许是内分泌不协调的原因,她的脸长了些痘痘,皮肤也缺乏光泽,这也致使她本来很标致的五官看起来少了很多美感。...
穿越魔皇武尊by衣落成火,小说描写了顾白一直以为自己做的最蠢的事情是听基友的话成为种马写手,最郁闷的事是将原定的三好少年变成大BOSS但最后他发现,事实远不止如此。遇见自己亲笔写出的变态这种事尼玛他吃人啊!这时候,就只能把吃人变吃人了吧。简而言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