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忘情水(第1页)

“小女愿以全部修为交换,与佛子静澜不相识、不复见。”

……

合欢宗,落霞峰。

时近十月,宗中热了又冷,冷了又热,落霞峰的丹神花被骗得开了两回,满峰都是红艳艳的花瓣。

点着熏香的屋子里,阿半取了件藕粉色的衣裙,对盘腿坐在垫子上、沉浸地捧着灵镜的红衣女修说:

“少宗主,此次前往极乐宗就穿这件吧。”

苍黎抬眸瞧了眼裙子,说:“换件绿的来。”

阿半说:“魔君说您穿粉色好看。”

苍黎不依,固执地说:“我想穿绿的。”

阿半只好将粉色衣裙放回去,重新取了条碧色的。

合欢宗少宗主苍黎,脸生得好看,穿红衣美艳,穿粉衣娇嫩,穿碧衣清新……就算穿上破麻袋去山下的洛城乞讨,她也是整个城里最楚楚可怜的乞丐,一日之内必能讨得一大碗灵石。九十年前出山历练时,她兜里没有钱,就是这样干的。

阿半找好衣裳,又催了两回,苍黎才恋恋不舍地放下灵镜,去换衣裳。

灵镜并非普通镜子,而是出自炼器阁的法宝,拥有灵力之人,可通过灵镜相互沟通、吵架甚至约架。千年前的多方混战不了了之后,修界众生的关系越发“融洽”,时常在灵镜中称兄道弟、撕破脸皮、勾肩搭背、尔虞我诈、集体吃瓜。

就在此时,苍黎的灵镜叮咚响了一声。

“阿半,看看是谁找我。”

阿半拿起灵镜,看了一眼:“叶小阁主,他想见您,此时人就在宗门外。”

“叶永思?”苍黎毫不犹豫地说,“不见,让他滚。”

叶永思时年百岁,年纪虽轻,但无人敢小觑他。

因为他是以无情道佐剑道、成就大乘境界的剑尊叶温明的徒弟。

如无意外,叶温明飞升或赴劫后,叶永思将继承他师尊的衣钵,成为东境天剑阁的下一位阁主,也是修界的下一位剑尊。

苍黎为师姐寻忘情花时,与叶永思在秘境相识。

叶永思自此情根深种,对苍黎展开了大胆的追求。

“少宗主,你为何如此抵触他?”

阿半不解,问,

“合欢道与剑道、无情道功法相合。叶永思既持剑,也曾修习无情道,与他双修,您事半功倍。宗中男女,常常致力于寻找愿意双修的无情道修士,但寻而不得,您拥有如此机缘,却……”

苍黎脚踏多条船,端水一向平稳,喜怒无常和欲拒还迎是她的拿手把戏。

但唯独对叶永思,苍黎态度坚决——拒绝,厌恶,嫌弃。

修界猜测,苍黎又在钓鱼了。

“阿半,鸡鸭鹅养肥,是用来宰的。”

苍黎身着碧色浣纱衣裙,从屏风后走出来,说,

“无情道修士的深爱之人,是杀来证道的。”

阿半寻思片刻,说:“我觉得他应该不会杀您证道。”

苍黎问:“为何有这种想法?”

“剑尊嫌叶小阁主不思进取,将他逐出师门了。”

阿半将灵镜递向苍黎,说,

“他是来投奔您,求收留的。”

苍黎:“……”

苍黎缓了半晌,说:“剑尊不是就他一个徒弟吗?”

外门弟子是牛马,内门弟子是高级牛马,亲传弟子是宝贝。剑尊一大把年纪,就这么一个徒弟,那自然是宝贝中的宝贝疙瘩。而且如今修界灵气稀薄,有天赋的人少之又少,叶永思这样的说是万里挑一都有点谦逊了。剑尊竟然把他逐出师门了?

那他的道和他的剑谁来承袭?

苍黎掐了自己一把。

疼,不是做梦。

阿半又说:“天剑阁说,剑尊御剑离开了,朝着合欢宗的方向来的。”

“给叶永思点钱,让他随便找个客栈落脚……别以我的名义给。”苍黎接过灵镜,抬步往外面走,“我这次出门,短时间内就不回来了,有人问起我的行踪,就说我帮师姐寻仙草去了。”

苍黎想,自己要是剑尊,就干脆杀穿合欢宗——

这该死的西境宗门,宗里一群色鬼,一天到晚正事不干一点,满脑子想着怎么勾搭天剑阁的剑修,毁了他们的修行,灭了算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好兄弟的对象是娇气作精[快穿]

好兄弟的对象是娇气作精[快穿]

纪昙每段恋情都不被男友的亲朋好友认可。纪昙发誓我对我男友是真心的!纪昙男友的亲朋好友呵呵世界一男友的双胞胎弟弟讨厌我纪昙交往了一个才华横溢...

兄弟别暗恋

兄弟别暗恋

番外不定时掉落ing漆江一眼就看上了许久未见的竹马,却不知竹马也暗恋他,竹马居然以为他有对象???没有什麽好写的设定有兴趣的宝宝可以看看捏大概属于平平淡淡的文诶一群朋友治愈相互治愈?内容标签青梅竹马甜文校园沙雕HE其它校园青春bl搞笑青梅竹马...

很乖?我装的!禁欲大佬撩哄沦陷

很乖?我装的!禁欲大佬撩哄沦陷

苏爽甜宠打脸虐渣马甲陆家掌权人陆三爷清冷矜贵丶不近女色,结果爆出已婚消息,对方还是个乡下丫头。衆人纷纷谴责她就是个花瓶,过不了多久就会被甩,然而只有叶初初知道,这个豪门老公有多麽不分昼夜地宠她。後来,看似乖巧的小甜妻,背地里又A又飒,神医夜柒丶杀手月影丶钢琴大师丶黑客元首丶11区总教官叶初初本想低调隐退,结果一不小心震惊了全世界,最离谱的还有老公竟然是她的死对头?...

雏姬

雏姬

生命不止,修行不息,她很郁闷地附身在一只小鹿身上,虽然她的老妈是神鹿九色鹿,但是,那也不能改变是她是鹿妖的事实啊!所以为了走出大森林,回到人类社会,她要成人!他们第一次见面,他五岁,她鹿龄两百岁。来,小鹿儿乖乖,咱们走!经过一番生死拼搏後,看似可爱无邪的他骑上她,扬起马鞭驾的一声,呼喝道。她颤着小腿,欲哭无泪天啊,虽然我是一只鹿,但是我是一只发育不良的鹿,还是一只迷你鹿啊!你可不能指鹿为马!他们第二次见面,他十三岁,她人龄四岁,刚刚幻化为人形。俊美无邪的小酷哥把她抓到空中仔细端详了会,眼带痴迷你是哪家的娃娃?眼睛真好看,里面有好多水哦,和我以前养的小鹿一模一样。她还没来得及说什麽,他的小嫩脸一板,狰狞道既然我的小鹿丢了,你就做我的宠物吧!她眼前一黑,先前被蹂躏的悲惨情景又浮现在她脑中,干脆双眼一闭,晕过去了!…最後,他二十三岁,她人龄十四,正是情窦初开丶拈花惹草的年纪。他笑得眼睛都眯起来,柔声道好不容易长大了,是不是也该给我生个娃娃了?。她抖着小腿儿,颤声道主人,我还没长大呢。说罢就摇身一变,一只可爱的小鹿朝他的腿拱啊拱,舔啊舔的。他冷哼一声,提起她的小身子鹿夭夭,你不要以为我真不敢对你动手,记住,即使你是一只鹿,你也还是母的!她大惊难道你想来场人兽?可是,人家的小心肝承受不住啊…注原名指鹿为姬...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