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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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城里套路深我想回农村一(第1页)

我的故事第一辑回忆满满,温暖太少

作者小孩他妈

老板老公一个皮糙肉厚的大男人,尚且都难以忍受那种痛苦,何况我还是一个细皮嫩肉的小姑娘,我是真的特讨厌那磨辣椒的活。

老板老公辣的难受,一次次的拉开冰箱门,把手塞进冰箱里冻着,我纳闷地问他:“叔叔你这样做起作用吗?”

老板老公用普通话答道:“这样冻着,那种烧灼感就减轻多了。”

老板不耐烦地嘟囔道:“你老是开着冰箱,冷气都跑掉了,冰箱里还有好多菜呢,都坏掉了怎么办?”

老板老公只好把手缩回来,把冰箱门关好。也不知道是太疼老婆才对老板唯命是从,还是老板一贯强势,在她老公面前从来都是说一不二。

奈何那种辣椒水泡手的灼痛滋味,一时半会儿真的无法彻底消除,老板老公没再把手伸进冰箱里冻着,而是每过一会儿,把冰箱门打开,用刀从箱壁上铲一块冰下来,用摇炳的手拿着,反反复复地在塞机口的手上涂抹着。

他用切身感受对老板说:“下次直接买成品用吧,自己这样做,太遭罪了。”

老板答:“自己做的好吃。小店本来就新开张,生意不好,不做点特色菜出来,怎么吸引顾客,拓展生意?”

老板老公:“自己做又忙碌人又受罪,口味也不见得比买的口味好,还是不要麻烦了。”

老板:“你只管上你的班,操这么多心干嘛?这年头,谁不喜欢吃自己家做的?”

我在一边装聋作哑,其实心里已经萌生了跳槽的打算。真的不太喜欢老板,又自私又强势又挑剔,很缺少女人的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味。

那时候的我,有一个坚持了很多年的习惯,就是写日记。喜欢把每天生在自己身上及身边人的喜怒哀乐,一一记录下来,再表一下自己的感想和感悟。

即使是在老板家干活,我的包包里也放着厚厚的笔记本和笔。每天晚上老板回家后,我自己在店里看门,总要在睡觉之前,把当天经历过的事情写下来。

本是很寻常的一件事,却成为我后来离开这家店的最大导火索。因为老板偷看了我的日记,还老逼十三地评头论足了一番,特惹我反感。

老板有一闺蜜,据说是做了很多年的卤菜店,生意好的一塌糊涂。老板自己忙没空,就把我派过去实习三天,说让我体验一下人家的忙碌。

老板闺蜜店里的生意究竟有多好,我也不知道,就知道在那三天里,我是在后厨跟着一些店里的老员工忙碌,根本就没去过前面的熟食店。

那三天里,唯一学会的一样新手艺,就是剔无骨凤爪。

啥叫无骨凤爪?说白了,就是剔掉骨头的鸡爪子。听着很高大上的一道菜名,价格也比带着骨头的鸡爪子贵出很多钱。

大约是三十年前经历过的事情了,现在细节都忘记的差不多了。只记得好像是把生鸡爪先放在锅里煮一下,大约六七成熟吧,捞出来过凉水,然后我们工人一人一把小剪子,左手抓紧鸡爪,右手用小剪子灵活地划开鸡肉层,再剥离出里面的鸡骨头。

然后再用清水洗干净血水,交给大厨加上各种调味料翻炒均匀,一道鲜美可口的无骨凤爪就“尘埃落地”了。

虽然价格高昂,却深受上海广大市民的喜爱,特畅销的一道名菜。

有鸡骨头硌牙。

上海人不缺钱,追求的是精致细腻的生活,所以这道费时又费力的菜,“日久弥新,久盛不衰”。直到现在,依然是很多熟食店里面的招牌菜。

我用三天学了这道名菜之后,回去老板也没用。因为她的店就如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里里外外就我和她两个人转悠,实在没有多余的空闲,去一个个剔那鸡爪的骨头。

但是,有一天吃过晚饭,老板和她老公都在,老板直言不讳地说:“阿芳,我是真心实意招你来干活的,你不能这山扒着那山高,把手艺学的差不多了,就跳槽跑去别人家了哦。”

我有些愣怔:“啊?阿姨,不会的,我会好好干的。”

老板:“干活在哪里都一样,只要你好好干,我是不会亏待你的。”

我有些纳闷:“阿姨,我是哪里干的不好,让你不满意吗?”

老板:“没有,你干活蛮认真的,我希望你不要有花花肠子,拿我家当跳板。”

我莫名其妙,不敢胡乱接话,也不知道老板是有的放矢还是无的放矢,就奔着说多错多不说不错的原则,保持沉默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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