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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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细微处的感动二(第1页)

我的故事第二辑我的爱情故事

作者小孩他妈

我虽然喜欢文学,喜欢编撰一些故事自娱自乐,却从来不是一个不切实际,充满幻想的人。我对生活的态度,严谨而务实,因为我知道,只有脚踏实地的人,才能走的稳稳当当。

我不知道龙是因为当兵的缘故,还是因为他本性如此,反正他的言行举止,能给我一种踏实而安心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是我在父母多年的婚姻生活中,从来感受不到的。我看到最多的,就是母亲苦死累死,父亲从来都是不闻不问,视而不见。母亲病的只要还能喘气还能走路,父亲眼里,从来都看不到她的病痛。

母亲或许是为了孩子,不得不维系着这份婚姻。但是,当她为了一个男人的家庭鞠躬尽瘁,殚精竭虑却从不被珍惜时,她这一生,还有何意义?

母亲的一生,就是我的镜子,我不想重蹈覆辙。如果没有人珍惜我,或许我孑然一身,才是最好的善待自己。但是和龙在相处的点点滴滴中,我却有些奢望,他会不会是和父亲不一样的男人?他如果给我一个家,我会不会比母亲要幸福快乐许多?

有了梦想和期待,和龙的相处,自然是真心以待。而那时候的他,每次都是穿着军装来我家,整个人的精气神,显而易见的与众不同,自然更具有别具一格的魅力,我对他的喜欢,也是与日俱增。

一见钟情也好,日久生情也罢,哪个女孩,不喜欢对自己眼缘的男孩子呢?反正龙的五官,样貌,身材,气质,都长在了我的审美点上,抛开他的家庭不谈,我对他是无可挑剔。

因为喜欢,所以包容吧。在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假期里,他带我唯一一次的旅游,竟然只是我们滁州市的琅琊山。

那天他依然是一身军装,俊朗如玉,气质凛然。我则打扮的漂漂亮亮,虽五官平庸,却也胜在“腹有诗书气自华”,勉强算是美女一枚吧。

兼之我一米六二的身高,偏瘦的身材,跟他并肩走在一起,也算是郎才女貌,珠联璧合,一路上吸引的回头率,倒也颇高。

琅琊山虽然是举国闻名的生态旅游胜地,最吸引人的地方,也无非就是参天古木,林荫小道,以及南天门的许愿寺庙了。这一切,对于从小到大生长在长山的我们而言,简直算是“不堪入目”了。

因为琅琊山的山,没有长山的山高;琅琊山的树,没有长山的树多;琅琊山的林荫小道,也没有长山的山路蜿蜒曲折,九曲十八弯。至于许愿的寺庙,长山虽然没有,但是龙穿着一身军装,显然不适合跪拜那些泥塑的菩萨,所以我们也只是过其门而不入,没去做那求签许愿问姻缘的事。

留恋最久的地方,应该就是篆刻着欧阳修《醉翁亭记》的地方。

我俩是初中同学,都学过课文《醉翁亭记》,这算是个共同的话题吧。虽然龙知道我喜欢看小说,喜欢写小说,但是我却从来不主动与他聊起这个话题。因为他上学的时候成绩不好,我不想有“孔雀开屏”,罢意显摆的嫌疑。

两个人相处,要讲究平等和睦,我不想以己之长,克彼之短,让自己显得高高在上,高不可攀。所以,他知道我的喜好是一回事,我不显山不露水,是我的事。我希望我们是平等的心态,在经营我们的感情。

龙果然也不是识字学文的人,你叫他去看那些被经年累月风雨涤荡过的文字,还不如他眼疾手快地抓着你的手,不厌其烦地叮嘱你:“小心,别滑倒了。”

“走这边,那边人多,别碰着。”

“哎,累了吧?喝点水歇一会。”

“这路不太好走,要不要我背你?”

“饿了吧?咱们找地方吃饭去?”

……

唉!这婆婆妈妈的男人哦,虽然烦人,倒也挺暖心!

时隔二十多年了,岁月早已尘封了许多美好的记忆。对于恋爱中的唯一一次旅游,能记住的,也已经寥寥无几。

人多的地方,他拥我在怀,没被别人挤着碰着。

渴了喝水,找个地方坐一会,至于聊了些什么,我早已经忘记了,不知道琅琊山的花草树木是否还记得,多年前曾经有一对恋人,曾经在它林风微醺,鸟语花香里窃窃私语过。

不太好走的路,和他一起携手并肩慢慢走过,因为偶有路人经过,不好意思让他背。

那天中午的饭也没吃,不是他吝啬,舍不得请我吃,而是我那莫名其妙的洁癖,让我不喜欢吃外面的东西。所以,他也只好委屈着自己,饥肠辘辘地饿了一整天。

如今已经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婚姻岁月,他常常说:“我们再去琅琊山故地重游一次吧,那是我们在谈恋爱时,去过的唯一一个旅游景点。那时候的我们,风华正茂,朝气蓬勃,多年轻啊!”

我说:“好啊。有时间,我们再去玩玩,带着我们的儿子们。”

只是说了无数次,迄今为止,却是一次也没成行。“咫尺之遥”的家门口,为了生活生计,连最简单的愿望,我们都没有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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