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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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章(第1页)

下面一片沉默,就连来的留学生也不敢点头,谁不知道他啊,老家都被始皇东征西站钻成筛子了,现在家乡止小儿夜啼的还都是这位大佬呢。

因为夏沐歌的影响,各个宗教几乎就是拿他当大反派,魔王就是秦皇,恶魔全都是黄皮肤黑眼睛的东方人,地狱就是秦朝,地狱的诱惑就是当时秦朝的好环境。

“现在哪个外来宗教的大魔头不是秦始皇?”白教授说道,“秦始皇曾被评为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人,而且是第一位。由此可见,他的影响深远。”

“嬴政少年登基为秦王,不久,便把持了朝政。他的手腕,他的心智,完全不是后世任何一个人可以相比的。什么康熙生擒鳌拜,比起始皇折服所有朝臣还是弱得很。”

“说起这个,我说个奇闻异事。嬴政少时曾在赵国为质,在归国的时候,路遇猛虎。而嬴政在挥退侍卫后,驯服了那只猛虎。跟你们说啊,那可是野生老虎,不是现在动物园里养的整天吃饱晒太阳的大猫,那些眼睛都饿绿了,扑上来就咬脖子的。按常理来说啊,这件事应该被归为奇闻异事,不是正史。然而嬴政的很多事迹都表明,他天生神力,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大家都知道荆轲刺秦皇这件事吧。”

下面乱七八糟地应着。

“那你们都知道荆轲的下场吗?”白教授发问道。

下面一个学生举起手:“是被始皇劈开了。”

“用什么呢?”白教授追问。

“嗯……呃……”那个学生挠了挠脑袋,飘起一阵雪花。

白教授也没指望他回答上来,这不是什么众所周知的事情,不知道是在他意料之中的:“是毛笔。”

下面出了有几个早就知道的,其他的学生对此表示震惊和怀疑:“这……这不可能!先不说毛笔和骨头相击,毛笔会断掉,就算是坚硬的铁也劈不动,压强太小了。”

白教授扶了扶眼睛,笑了一下:“我是历史学家,不是物理学家。但是我觉得吧,只要力气够大,速度够快,这并不是什么做不到的事情。就像水也能穿透钢板一样。”

下面有人想说不服,但是白教授把这件事情轻轻地揭开了,继续讲了下去。

这种东西虽然是记录在正史里,但是不少人把它当成也是,无他,实在是太离奇了。很多人都觉得是古代那群始皇迷弟吹牛逼。

白教授觉得自己大概也是脑残粉中的医院,他竟然信了。

这不是扯吗?

在心里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真的是被洗脑严重……可是他喜欢啊。

不过他敢说华夏境内,对于秦朝那个占领世界的朝代,全都是狂热而向往的。那是一个多么威风的年代?他现在年纪大了,也憋了一股热血,更别提他年轻的时候了,那真是……用现在的流行词语,那就是恨不得穿越。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始皇神力,不管是正史还是野史都是如此记载的。”白教授用这句话结束了这一次的讨论,没给其他人机会,“不管怎么样,嬴政的赫赫战功是无法遮掩的。身手好也许可以抵挡刺客,但是并不能万人敌。相信很多人已经知道了始皇的赫赫战功,从最开始的向西扩张到一统华夏六国,最后发展征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不过嬴政经常被历史学家诟病的一件事情就是他的文化入侵。到现在,美洲玛雅文明的后裔都认为自己曾经被统治是光荣的,即使他们失去了自己的文明也是一样。”

“不仅仅是玛雅,埃及、中东、印度等国的文化也缺失严重,这给世界的文化多向性产生了巨大的打击。”

“嬴政这一生充满了争议和未解之谜,当然,历史方面的争议和未解之谜对我们这些历史学家是好的……这都是我们吃饭的工具嘛……”

下面一片哄堂大笑。

“咳,回归正题。”

“在后世那些朝代,秦始皇做的最有争议的一件事情就是立他的女儿,荷华公主为太子。后朝总是希望抹掉这件事情,毕竟一个女子是封建皇朝的第一位太子,说出去他们觉得不合礼数。很多人觉得荷华是男性,大多是来自后世对荷华性别的模糊。”白教授扶了扶眼镜,“当然,现在男女平等,就没有什么人对这件事情有什么意见了。很多人都因为嬴政的举动所以觉得他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当然在我看来,他只是喜欢自己的女儿喜欢的不得了,而且荷华的确也是有能力的。那个时候的也不是没有人反对,但是这件事终究是定下来了,这归功于始皇的强硬和封建君主□□制度——不知道这个制度的重新回初中学。不得不说,这件事情给广大女同志争光了。”

台下几个女生笑着。

“荷华公主的名字来历是她的母亲郑妃擅长唱《山有扶苏》,所以始皇将她和她的弟弟命名为荷华和扶苏。”白教授想了想,打开了一张图片,“这幅画是从甘茂之子墓里找到的,是他的随葬品。而甘茂的儿子,甘罗,是荷华公主未来的驸马。”

“这幅画像最高的价值,在于这是嬴政亲自为他的女儿画的画像,而且绘画风格更接近于写实。这幅画是荷华公主死前最后一幅画像,她那时十五岁。”

班上的同学看到这幅画,全体倒吸了一口气。

他们的脑子里全都是“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如此如此的句子。

明明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小萝莉,却艳丽的让人无法直视。身着红衣,眉眼如画,身材窈窕……一只红色的小鸟落在她的手上,回眸一笑的姿势优雅至极却又带着少女的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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