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章本行
上辈子的常霄是个生意人。
说得接地气些,叫做公司小老板。
说得高大上些,那就是青年企业家。
从大学期间摆摊赚生活费,到毕业后进公司学经验,再到创业成功,拥有独立品牌的社区连锁超市,在本地扩展出十几家门店……
做到这步,他用了将近十年。
如今同样是白手起家,难度却更大。
他没有上班攒的工资,也没地方申请创业补贴和低息贷款,兜比脸干净的时候,肯定要从小本生意做起,把风险降到最低。
这种情形下,做个小摊贩无疑是最简单的。
常霄两步迈出灶屋,目光越过碾场,遥望周围的村屋。
身处乡村,需知农户在很多地方都可以自给自足。
进山砍柴摘果、下河打水捕鱼、地里种粮收菜、院内鸡鸭下蛋。
不逢灾年,完全做得到吃喝不愁,卖给他们的东西,只能是山里不长,地里不产的。
交通不便的年代,出村赶个大集都算是出远门,大集不开,或是去不了的日子,村人添置用度,只能靠外来的货郎。
不过村子又非刚刚建成,货郎行当古已有之,怕是早就有人在做了。
他要加入,还需想想办法,看如何从中分得一杯羹。
念及他和曾如意是“夫夫”,行事自然要商量,常霄做出决定后,回到灶屋,把刚刚的想法说给正耐心熬药的曾如意听,顺便问过去两日,可有货郎来过寨子村。
曾如意闻言,看向常霄时的神色更加奇怪了。
但他还是先答了问题。
【没有货郎】
【里正娘子说,原本有个老货郎】
【过完年摔了跤,身上不好,便没人做了】
【不然一些东西,可以寻他买新的】
想说的多,写得也慢。
他还担心常霄会不耐烦,后来见着常霄始终耐心地低头垂眸看,心下遂安。
而常霄在想,什么叫想打瞌睡时有人递枕头。
如此巧合的好事,居然教他给碰上了!
常霄顿觉,自己的开局虽然不太妙,但说不定也是个主角命呢?
不过他在这兀自兴高采烈,却忘了一件事——原主本是个下月要下场考秋闱的书生郎。
哪怕家里揭不开锅了,弃文从商也绝非小事。
士农工商,商居最末,哪怕本朝建国以来,商贾的地位已经水涨船高,出门能乘车马、着绫罗,子孙可科举,甚至本人都能掏钱捐官。
但商贾还是商贾。
商税高昂,生意稍微有点起色后,便免不了四处打点,被各处吃拿卡要,一个小小的税吏都能让你难受半天。
许多商贾为了少些烦恼,便日日祈祷自家祖坟冒青烟,出个进士及第的紫微星,从此背靠大树好乘凉。
可见商户家出举子是翻身,书生行商事叫堕落。
曾如意用柴火棍在地上戳出一串坑,对于常霄的想法倒没有太多质疑。
听闻常家祖父当年就是靠贩卖布匹小发横财的,虽说后来由于他那公爹的所为,给败的家道中落,铺子也盘出去了,但算来常霄也是商户出身,指不定有些经商的才能。
说实话,常霄能乐意去做货郎,而不是咬牙寒窗苦读,已是让他悄然松口气。
若真是那样,这个家八成只能靠自己缝补织绣赚取口粮了。
不过他还是无声询问了一句:
【你不怕遭人议论么】
常霄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坦然道:“谁人背后无人说,任他们议论去,生计二字总排在功名之前,家里锅都揭不开,单顾那劳什子的面子有何用?”
他道:“况且我也不觉得行商是什么丢面子的事,都是靠一双手吃饭,何来高低贵贱。”
曾如意作为商户家的哥儿,从小到大常听到家里人围绕于此的抱怨。
如今听到常霄一番说谈,忽而对方显得没那么陌生了。
书生郎瞧的那些书,他不懂多少,但若是讲商事,他还能说上一二。
两人聊了好半晌,他见常霄面色不好,催人回去休息。
自己则守着瓦罐,待药熬好后端出晾凉,又换陶锅煮粟米粥。
常霄确实不太好受。
他醒来时精神不错,但底子还是虚的,空着肚子走来走去,又好生动了一番脑子,再躺下时额头都见了冷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女装大佬和他的糙汉程序猿,这是一篇相声(认真的)bug你的目的是什么?曹糙找男人。bug我是什么?曹糙美女。...
南荣宸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一本书里的反派昏君。他那自民间寻回的胞弟才是先帝圣心所向,是穿书的主角而他并非皇家血脉,只配当把心狠手辣的开疆利刃,为主角铺路,衬托主角的贤明。他自知很不无辜,在位期间以雷霆手段攘外安内,手上没少沾血。高洁秉直的帝师倒是不嫌他满身杀孽,陪他数年,说心悦他,于是他不自量力地揽明月在侧。直到一箭破空,帝师目光寒凉劝他束手就擒。就是那箭射偏了,害得他被主角囚于暗牢,还要忍痛再死一次。挺好,别有下次了。混到他这个地步,却还要重生。系统365宿主死后剧情崩塌,请重走昏君剧情,成功后可死遁活命他想开了,按照剧情折辱主角团,佛系拉仇恨值。主角团却很不对劲...
文案小时候,沈惊游是兰芙蕖最讨厌的人。他是江南最年少轻狂的世家子弟,锦带白玉,纨绔张扬,因为她爹是学堂夫子,所以喜欢变了法儿地欺负她。她又气又恨,直到阿姐给她出了个主意。你讨厌哪个人,就去让他爱上你,然後把他狠狠抛弃!兰芙蕖照做了。当那个讨厌鬼揪着她的头发不放时,她突然转过头,闭着眼睛亲了他一口。睁开眼睛,只见少年的手僵硬顿住,半晌,他不自然地转过头去。沈惊游,好像骂了句脏话。元宵佳节,沈惊游破天荒地给她买了盏花灯。刚准备翻进兰家後院,就见那小姑娘一脸苦恼地提着花灯荷姐姐,你说我要什麽时候甩了他?他气得直接把藏在袖子里的白玉簪捏碎。约好了一起在後院见面,他没有赴约,骑了匹马跑出城,三天後气消了才回来。谁知,一回城,就听到了兰氏被查家的噩耗。兰氏家眷悉数流放边关。他慌慌张张地跑入兰府,血蜿蜒至他的脚下,树影落在少年青稚的面庞上。再後来,边关出了个骁勇善战的沈小将军。年纪轻轻,战功累累,手腕阴狠,一身煞气玄衣。敌寇怕他,世人也怕他。而他好像也无欲无求,美宅美田美人,都不在乎。直到一次宴会上,他看到了友人新买的美姬。友人边说边笑,美人兰氏,姝色无双,下个月便要擡她过门。她坐在堂下,低着头,乌发迤逦。双肩微微颤栗,似乎在发抖。他捏着酒杯,不动声色地望向她。男主沈蹊,字惊游。蹊xi,小路的意思。青梅竹马,久别重逢,失而复得,sc,he意气风发少年郎→阴狠孤戾大权臣竹马对我强夺了—下一本古言云娇雨怯,球收球收^3^姜泠怕极了步瞻。他心狠手辣,虚僞自私,目中无人,为了权势不择手段,是赫赫有名的奸臣。前一刻还当着衆人丶恭恭敬敬地接过御赐的婚书,下一刻就将当朝天子幽禁于长明殿。人前,步瞻揽过她的腰身,替她簪鬓角海棠,温柔唤她夫人。人後,他从不在闺阁内怜惜她一下,就连她临盆那日,对方还在外处理政事。那夜大雨倾盆,姜泠浑身是血地躺在床上,隐约听见有人冲进来大喊相爷说弃母保子,务必保住孩子!她登时手脚冰冷。所幸姜泠命大,老天爷留下了她。大宣十六年,步瞻夺位称帝。当晚,就把她幽禁在了藏春宫。她听宫人说,步瞻将他们的孩子教得很好。识大体,通诗书,有勇有谋。与这个父亲唯一不同的是,他不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怪物。当小皇子拿刀架在步瞻脖子上问他要母妃时,步瞻只说了一句话你记住,你母妃已经死了。为人君者,当学会无情。明懿四年,偷跑出皇宫未果的姜泠,亲手点燃床边的帷帐。消息传到长明殿时,步瞻握着毛笔的手一顿,须臾淡淡道那便葬了罢。那一晚,皇宫的桃花都谢了。姜泠死的那一晚,步瞻在燃春宫坐了一夜。当第一缕晨光照在男人龙袍上的时候,他忽然觉得心底空了一块。前半生,他背主叛君,挟天子令诸侯,无恶不作。後半生,他用馀下的漫漫时光,陷入一场痛彻心扉的赎罪与怀念。你是我机关算尽的例外女主姜泠,小字琳琅。男主步瞻,字幸知。女主假死,男主十级火葬场。上位者低头,掠夺者温柔。想写一个乱世枭雄男主,他前期是真的没有心,一心只有权势。1v1,he。内容标签宫廷侯爵情有独钟破镜重圆天作之合轻松兰芙蕖沈蹊(沈惊游)其它下本云娇雨怯事业批男主为爱发疯一句话简介竹马对我强夺了立意保持一颗善心与本心...
清水悠死后,见到了一只眼熟的狐狸。狐狸告诉他,他通过了成为审神者的筛查,可以与他们签订契约。决定成为审神者之后,他有两种选项成立属于自己的本丸,和接管失去审神者的二手本丸。狐狸希望他选择后者,因为有一个本丸再无人接手就将遭到销毁。清水悠虽并没有这个意向,但还是同意去看一眼。这一眼,他改变了主意。他决定接手这个二手本丸。...
闻名十里八乡,勾了无数姑娘心思的下乡知青宋书玉,表面温和有礼实则睚眦必报,直到有一天,他在竹杯里偷偷养了一条小人鱼。小人鱼乌发红唇,有水一样的眼眸和两只扇子似的小耳朵,还有条漂亮的鱼尾巴,整条鱼都长的水灵灵的,性子却嚣张跋扈,每天叫嚣着要吃肉,不给肉吃就威胁着要吃了他。不久后,小人鱼开始哭唧唧地要改吃素,宋书玉挑着夜灯缝着小衣裳,冷冰冰地拒了。之后,河西村的人就见那个长得极俊却一向懒散的宋知青工分一天挣得比一天多,肉票像是不要钱的用,每天还自言自语,神神叨叨的,最后还不知道从哪里抱回来一个小女娃,每天黑着脸跟个老妈子似的跟前跟后。睚眦必报下乡知青vs嚣张跋扈肉食性小海妖阅读提示1男女主皆非善类,介意慎入!2双处he。3互相尊重请勿人身攻击!4谢绝考据!5谢绝扒榜!...
身为军工技术员的季椽重生回八零代。这是刚刚改革开放,落后于人,无法挺直腰板的时代。也是国家欣欣向荣,全力奋发的时代。对季椽来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伪黑科技,成长流,技术宅你们只要静静的看我装逼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