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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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明玺止住声。

他没想到夏凌霄的镜头会忽然移向他。

“干什么。”

“拍照留念呀,你要不要笑一下?”

明玺笑不出来。他的脸部肌肉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紧绷过,身体的所有感官似乎都被无限放大,一切微小的细节都在此刻迸发出强烈的存在感。

嘴唇干涩,头发凌乱,因昨晚睡眠不足而干涩泛红的双眼,还有眼下难以忽视的青黑。

明玺出于本能地侧过身:“你无不无聊。”

“怎么啦,很帅啊,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帅,随便一拍就是广告大片。”

“这还用你说。”

明玺一直都很清楚自己外貌上的优势,毕竟他从小就是一个人见人夸的漂亮小孩,大概从上初中起,明玺就经常能在桌堂书包或课本里翻出染着香气的情书,课间也总有其他年级的女生专门跑来给他送零食和饮料,还有外校的学生赶在放学那几分钟特意来看他,又或是辗转要到他的手机号,每天发短信分享自己的日常。

可是……他还是第一次从夏凌霄嘴巴里听到这样的夸赞。

有点怪,像在装满雪碧的玻璃杯子里丢几颗泡腾片。

“明玺。”

明玺下意识转过头,听到她按下快门的声音。这么仓促,五官一定都糊掉了,果然她就是想拍他的丑照。

可夏凌霄却在这之后很满意地看着相机里的他:“哇,这张拍的好好欸,刚刚在地铁口我就想给你拍一个这种胶片感的照片了。”

夏凌霄喜欢,他的照片。

明玺感觉很不自在,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也许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对了,他要把菜热一热,已经盛出来好久。

“别玩了,赶快去洗手。”明玺走到餐桌旁,端起那盘西红柿炒蛋,不自觉注明:“我热一下。”

夏凌霄笑一笑,又举起相机,隔着镜头看向他:“最后再拍一张,我真觉得你今天超帅的,像我高中那会画的漫画男主角。”

二十七岁的夏凌霄到底是怎么做到,毫不费力地说出这样类似于话梅糖的话。

明玺耳后一阵滚热,机械性的打开灶火,热菜,重新盛出。

端上餐桌时夏凌霄已经洗好手,捧着他提前盛好的米饭翘首以待。

“让我来尝尝味道怎么样。”

“你是什么美食家吗,还打算点评几句。”

夏凌霄还真拿出美食家的姿态,直直坐着,夹起小小一筷子鸡蛋放到嘴巴里品尝,眼神瞬亮:“好吃欸!原来你真的第一次做饭就这么好吃!”

她语气真夸张,让人怀疑真实性。

不过感觉还不错。

不枉费他精益求精,浪费的那十枚鸡蛋和四个西红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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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喽

和夏凌霄结婚或许就是他当……

夏凌霄是被溺爱着长大的小孩,独生女,幼时体弱,父母工作忙,不能常陪伴她左右,因此一心想要补偿,把她当公主一样娇惯,对她的要求无有不应。

明玺还记得小时候常在饭桌上听父母闲谈,父母隔三差五就会提及“老夏”和“静静”的近况,其中和关于夏凌霄的话题占据大半。

譬如“老夏他家闺女昨天学瓦匠粉墙,一袋面粉掺了水,糊的家里到处都是,今天特意找了两个钟点工过去收拾。”

又譬如“小凌霄看奥运会迷上刘翔,静静和老夏这两口子重金托人弄见面会门票,结果遇着个骗子,费大半天力气还没弄成,我记得二叔有这方面的门路,你赶紧打个电话联系联系。”

诸如此类的事迹,不胜枚举。

而作为这样一个被溺爱着长大的小孩,夏凌霄意外的擅长讨人喜欢,每每父辈组织老友聚餐,在被带去的一众孩子当中,夏凌霄永远是得到最多夸赞的那个,她比别的孩子都要嘴甜乖巧,落落大方,被阿姨们抱起来狂亲脸颊也只会歪着脑袋发出“咯咯”的笑声,非常可爱。

正因如此,她在这世界上天然的比别人得到更多呵护与包容,就好像没有人会因为冰雪奇缘里的艾莎公主吃完饭不洗碗而感到愤怒。

起码明玺真的不会。

他洗完碗筷,又清扫厨房,直至一尘不染,连锅盖都闪闪发光,才心满意足的收了手。

相比夏凌霄,明玺是天生的苦命人,不知道为什么,他能从做家务这件事上获取极大的愉悦。明玺喜欢脏衣服洗干净晾晒在阳光下的感觉,喜欢凌乱的物品摆放整齐、严丝合缝的收纳,喜欢目之所及的一切都是洁净如新,保持在最好的状态。

可是命运捉弄苦命人,偏偏让他遇到邋遢鬼。

一走进客厅,就见夏凌霄陷在那个超级大的豆袋沙发里摆弄游戏机,旁边原本空无一物的小圆几上多出一盒酸奶,半盒草莓,吸管外包装的塑料皮,零零散散的草莓叶子,还有她的手机,发夹,游戏机收纳包,贴满卡通小贴纸的充电器。

这样的场景让明玺想到高一那会第一次去夏凌霄爷爷奶奶家找她,也是夏天,她穿着短袖短裤,翘着脚趴在床上一边打游戏一边吃零食,房间里漫画和周边到处乱丢,小狗和猫在一旁上蹿下跳,电脑里放着名侦探柯南,作业被数位板和漫画稿纸挤到可怜巴巴的角落里。

夏凌霄的房间在当时的明玺看来不亚于火星撞地球,以至于去还书的明玺莫名其妙的做起保洁。

现在想来,那是他苦难的开端。

“你站在那作甚,s门神?”夏凌霄忙里抽闲,抬头看他一眼。

明玺没说话,提着垃圾桶走过去,将小圆几上的塑料皮和草莓叶子清理干净。他早已大彻大悟,与其和夏凌霄兜兜转转的说废话,不如自己动手要来的更省时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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