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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刚才他开了枪…后果会怎样?雇佣兵头子忍不住紧紧握住胸前的平安符。特卫将数人擒获羁押后,慕南这才跟着顾煜泽从仓库顶上跳下来。脚步刚落地,熟悉的狗叫声冲了过来,高加索巨大的黑色身躯扑了过来,一下子把慕南压到昨夜的木板床上。“汪汪汪~嗷呜~”跟着雇佣兵的那只黑色猎犬听见这狗叫后,呜咽一声,吓得瑟瑟发抖,藏在雇佣兵队伍里不敢发声。经过数日的修养,高加索再也不是那只套在黑皮套里的可怜傀儡,现在粗胳膊粗腿儿,浑身发达的肌肉,跑起来飒飒作响,颇有一代狗王的风范。“哈哈~别舔~痒死了。草,高加索你昨天没洗澡?熏死我了!”“汪汪汪~”高加索摇摆着大黑尾巴,张开大嘴,亲昵地趴在慕南身上,大舌头一个劲儿舔啊舔、蹭啊蹭~“少爷,您没事吧?医生已经过来了。”特卫战战兢兢弯腰,声音有些低哑。作为一只超常的顶级特卫队伍,居然耗费一夜的时间才找到主人,这是他们严重的失误。顾煜泽淡淡摇头,看木板床上一人一狗玩得不亦乐乎,场面相当有爱温馨。顾煜泽安静地伸出脚,毫不留情踹开那只讨厌的高加索犬。高加索呜咽一声,回头瞄见某人的模样,乖乖地耷拉着脑袋缩到角落,可怜兮兮地看着慕南。“你踢高加索做什么?它惹了你?”慕南不满意了,蹭蹭从木板床上爬起来,“今天是我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你,才过了几分钟,你丫就忘恩负义了?”顾煜泽懒得理会张牙舞爪的慕南,直接吩咐医生:“这小子胳膊被子弹擦伤,给她治治。”随行医生忙不迭点头,背着医药箱跑过来,对慕南说:“小哥你别乱动,没看到血都流了一地?”慕南这才注意到,自个儿的左胳臂一阵火辣辣的疼,子弹本来就有高温,伤口虽然擦破了点皮,但这感觉就像是烧烤人肉,疼得她龇牙咧嘴。血液顺着胳膊往下淌,乍一看好像半条胳膊都废了。随行医生说:“你把上衣都脱了,我给你包扎下。”慕南小心翼翼瞄了眼顾煜泽,干咳一声:“我就胳膊擦破了点皮,没关系…你就把我袖子剪了,不用把衣服全脱了。”随行医生面露不悦,抚了抚眼镜框,说:“这样不行,你这伤口在肩膀之下,不好包扎。需要从胸前绕一圈做包扎。”“我觉得伤口很浅来着,包什么扎,直接贴个创可贴得了。”慕南坚决捍卫自己衣裳的权力,退后两步,坚决不让这医生靠近。随行医生本来就精神高度紧张,少爷的命令在脑袋上,哪敢不听?病人又出奇的不配合,不由得拔高声音:“哎哟你这少年郎怎么这么倔呢?这是野外,伤口一旦感染就有丧命的风险!不就脱个衣裳,大男人磨磨蹭蹭地,跟个小姑娘似的,你这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慕南努嘴,心想自己不就是个小姑娘?如果没了衣服的遮挡,那所有的秘密不就都暴露了?“没问题,我伤口小,你就随便包扎就成。”顾煜泽在边上看着,随着慕南的动作,她左手胳膊上再一次冒出血液,俊眉不着痕迹皱起,冷声怒斥:“回去乖乖坐着,一身的血,难看。”生死两茫茫2“我这小伤还不都是因为你,”慕南跺跺脚,眼眸一转,赫然发现顾煜泽示意周围几个特卫围拢过来,作势要扒了她衣服“治病”。慕南心里警铃大作,不由得气急败坏,誓死捍卫尊严:“这都什么时候,还不赶紧回去?我靠,我这人很羞涩来着,不习惯当着众人面脱衣服!”顾煜泽压根不觉得慕南这小子和羞涩这词语沾边,只当她在恶意抗拒治疗,对于不听话的病人,顾煜泽仅仅信奉俩字:“治病。”指尖毫不留情一抬,戳了戳试图逃跑的小子,准备收拾收拾这不听话的小奴隶。慕南眼瞅着自己没死在雇佣兵枪下,现在居然将要死在顾煜泽的特卫手下,心拔凉拔凉的,“高加索,我们走!”角落里的高加索欢快吼叫一身,如猛虎跃起,硕大屁股压倒倆可怜的特卫,慕南趁机蹭蹭蹭窜了出去。仓库外的空地上停着几架直升机,慕南瞄准最近的一辆,准备窜进去。顾煜泽刚跟着跑出仓库,就看见慕南捂着胳膊往直升机里冲,其余的特卫都在收拾残局,以至于草地上只留了三个特卫守候。此时此刻,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人物出现了!草坪窸窸窣窣响动,忽然探出一只黑洞洞的枪口,看见慕南毫无防备冲了出来,那人先是一愣,瞳孔骤然爆发出炽热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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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