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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喜欢我吗?◎
“为什么?”
余念心口酸酸胀胀的,干嘛说得那么深情,以为我不会难过吗?
爱森看了眼时间,“你着急回家吗?”
余念握紧筷子,摇摇头,“不急。”
“行,我从头慢慢说。”爱森涮了个爆肚,等了七八秒塞嘴里,“我爸已经去世了,你知道的。”
余念点头,惊讶于对方的坦然。
爱森跟讲别人故事似的,“你知道他怎么死的吗?”
没等他回,爱森自问自答,“分散状珍珠形胶质脑细胞瘤。”
如此长串的专业病症,余念并不了解,但他对名字很熟悉。
余念心口沉甸甸的,“这个病是梁先生他……”
爱森抢话,“没错,梁颂晟他爸也得过。”
梁颂晟妈妈车祸去世的第二年,梁颂晟的爸爸也因该病死在了手术台。
从发病到离世,不足三个月。
爱森:“就是因为这个病,梁颂晟选择学医,并且专攻神经外科。”
“这个病症非常复杂,到目前为止,全球发病人数也不足百例,是一种十分罕见的恶性急症。”爱森的口气很轻松,还有心情给自己涮肉,“而且,治愈率低,死亡率高。”
“根据全球统计,该病症的治愈人数……”爱森又要了份毛肚,才慢慢悠悠地说:“你知道有多少例吗?”
余念摇头,“你说吧。”
他不喜欢爱森这样,也没心思和他开玩笑。
爱森涮了个羊上脑,“只有一例。”
余念深吸一口气,好讨厌小到可怜的数字。
“可怕吧,我也这么觉得。”爱森像个看热闹的旁观者,“你知道那个唯一的幸运儿是谁吗?”
余念喉咙干紧,双手撑着椅子,等着他答。
“念念,你好奇又着急的样子,特别可爱。”爱森撑起下巴,捻动发梢,“就是可惜,你名花有主了喽。”
“麻烦不要开玩笑了。”余念呼吸困难,额头冒着汗,“那个人到底是谁?”
“那个人呀……”爱森给他夹了块红糖饼,“他就坐你正对面,还请你吃正宗的大铜火锅。”
火锅蒸汽悬在锅边,热浪拂面,熏痛了鼻腔。
余念无法形容心情。
生老病死,都是讨厌的话题。
爱森放下筷子,“你知道那场手术,是谁做的吗?”
余念不想思考,“谁?”
“这个应该不难猜吧。”爱森调侃,“你不猜,我就不说。”
余念烦透了,“他吗?”
爱森撑着下巴,“哪个他?”
“我家先生。”
“还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你说他的时候,音调都变了。”爱森又拿起筷子涮肉,“没错,就是你老公……”
“梁颂晟。”
五年前,正读博士的爱森查出了分散状珍珠形胶质脑细胞瘤。他当时在德国最顶尖的医学研究中心进修,又是神外的博士生,全院连夜为他安排会诊。
考虑到该病症的实际情况和治愈率,为了长远打算,院方决定保守治疗,不开刀不手术,用药物维持生命,至少能存活一年以上。
爱森作为专业医生,比任何人都了解自己的情况,也清楚手术风险。但他不甘心,哪怕下不了手术台,也不愿用一年的时间来等死。
他找到了和他一样,对该病症研究多年的同窗梁颂晟,两个人背着教授,又联系了几个同学,在爱森发病的第三十一天,偷偷进行了手术。
术前,爱森抱着必死的决心签字。他甚至填写了器官捐赠协议,也希望留给同窗一份宝贵的手术录像。
他始终坚信,只要临床经验够多,总能找到完善的手术方法。
或许是上天的眷顾,爱森的情况并不复杂,外加梁颂晟技术扎实、心态稳定。十六个小时以后,他活着下了手术台,并在一周后成功醒过来。
三个月后,爱森顺利出院,至此五年,他身体健康,没留下任何后遗症。
爱森捻着发梢,“回想起那段时间,真是噩梦。该死的手术要开颅,必须剃光头发。上帝,我这乌黑靓丽的长发就这么被剃光了,残忍了极了。”
“还好颂晟把我救回来了,要不头发没了命也没了,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他。”
眼前的男人从鬼门关走过一遭,却还有心思调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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