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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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明水几乎是僵硬着身体挪到汪美林身旁的,她心中有太多忧虑:汪美林为什么会突然来北城?为什么知道了红园二区的地址?是因为冯靖远已经把自己和冷溶的事告诉她了吗?她会怎么处理?大发雷霆还是不屑一顾?前者汪明水从未见过,至于后者——

汪明水一直将汪美林对自己的态度定位为“隔雾看花”。倘若平素已经如此,再“不屑”又能“不屑”到哪儿?

汪明水:“妈妈,你怎么——”

“走,我们先吃饭,”汪美林打断她,她的目光定定落在汪明水憔悴脸色上,也许过了三四秒,汪美林倏然转身,伞在雨瀑中划出一道干脆弧线,一张足以为“岁月不败美人”做注解的面孔化作背影,汪明水紧跟在她身后,只能看见白色衬衫被雨水沾湿,露出斑斑点点的半透明色。

汪明水愣了愣,迟了两步,而后一手擎伞,一手脱下自己的卫衣外套,小跑的脚步踏出一溜儿浪花,到了汪美林面前反而踌躇了。

汪明水:“妈妈……穿上外套吧。”

汪美林顿了顿,一言不发地接过了衣服。

胡同很短,只是极端天气里的路总要变长不少,汪明水心绪不宁了一路,眼看着就要上大路,她正要憋不住再问,却见汪美林从口袋里掏出钥匙,直截了当地开了巷口的一辆车。

“朋友的车,”汪美林觑了一眼副驾的汪明水,边开车边说,“我昨天凌晨去的机场,早上八点就落地了,朋友来接,说正好把车给我用几天,否则去哪儿都不方便。”

她解释了自己的行程却不说来因,更教汪明水焦躁,却又往往能在汪明水开口的前夕就精准地截断她的气口。

汪美林:“你现在不用问,吃完饭再说。”

汪明水只能将后背重新贴在椅背上,还不到饭点,简餐店人不多,汪明水味同嚼蜡地吃完了这段迟来的早午餐,外头的雨不见小,反而越泼越急,末日一般的狂雨中,汪美林和汪明水牺牲了大半衣服才上了车,那位未曾谋面的借车长辈大概财力不俗,上了车,玻璃一关,整个世界顿时淹没在无边无际的寂静里。

说吧,汪明水麻木地想,她一直知道迟早有这么一天,虽然预想中的这一天比现在晚很多,但无论如何——

迟早有这么一天。

平静的帷幕荡然无存,“收养的孤女有毛病的不止心脏还有脑子”,汪明水为一切精准定性,蒙着眼睛暗自等待灯光亮起、闹剧开场。

汪美林转过脸,肯定地说:“你在和一个姓冷的女孩谈恋爱,她母亲有精神类疾病,前天走失,昨天寻回,你跟着忙前忙后36个小时没合眼,看样子昨天休息得也不怎么好,甚至去年头急着要出院返校也是因为她——是吗?”

来了。

汪明水慢慢点了点头,她心绪如麻,却莫名产生了一种笑的冲动,既想笑自己在对哪个问句点头,又想笑再点几次才合适。

至于别的,她低着头,视线从自己身上移到驾驶位,汪美林饱满的素色指甲跟着手指微微颤动,经年的婚戒灰暗陈旧,阴霾下毫无光芒。

会生气吗?妈妈。

会像冷溶的妈妈一样,吵闹一番,哭诉一番,从神色自若变得歇斯底里,先是怨天,而后尤人,会恨女儿不成器吗,会怪女儿不顶事吗?会后悔没有多管教一点、早一点发现吗?

还是追根溯源,正本清源,后悔从一开始就不该收养这个固执封闭、敏感多疑的缺心眼?

汪明水抬起头,出乎意料地对上了一双平静如初的目光。

汪美林:“我是不是没有和你说过玉琼的事儿?”

汪明水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什么?”

“玉琼……得先从我的事儿开始说,”汪美林顿了顿,她一夜未眠,于任劝她晚一些再出门,可汪美林执意不肯,她宁愿在机场休息室柔软的沙发上枯坐几个小时,旧事如被蠹蛆腐蚀后的残线,她的颜色变化不过二三分,细细摩挲残线的动作却和老人别无二致,岁月如水,三十年一忽儿过,汪美林再不是全组纺线最快的“三八红旗手”了。

“过去……我十五六岁的时候,天天和纱锭打交道——那时候,一家最少要出一个下乡知青,你两个舅舅都去了,我进厂做了女工。同组有个乡下选进来的姑娘,手脚快,人却腼腆,我那时候闹腾得很,组长看我们岁数差不多,又住一间宿舍,就教我平时多关心关心她,让她早点融入集体。”

汪明水的目光闪烁,唇翕张了一下,没说话。

“从小家里管得严,进了厂住了宿舍,我就变着法作……说得好听叫热情,说得难听就是没分寸、拎不清,”汪美林无意识转动着婚戒,声音比手上的速度更慢,“我想,组长把任务交给我,我肯定要办好了,我得证明我不是小孩,我能扛住事儿,就跟屁虫一样赖在那姑娘身边晃,吃饭一道,睡觉一道,上工一道,闲聊一道,十几岁的姑娘,个个都黏糕一样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没人觉得有什么,过了小半年,组长还特意夸了我一遭,说我‘很善于走群众路线’。”

汪明水听了进去,她头一次把“过去”和汪美林联系起来,好像自从见到汪美林起,这道瘦瘦高高的影子就从没变过,一张极淡的眉眼上隽着冷淡神色,做事却是常人难及的干脆利落,汪美林应该是这样的。

而所谓的“闹腾”、“热情”——

汪明水从没把它们和汪美林联系到一起过。

“‘群众路线’走久了,就走出问题了,”汪美林淡淡一笑,话锋却陡然尖利起来,“小孩子没有分寸,出了事,当天就把我爸气进了三院。国营厂不会开除人,但有的是让你自己别来现眼的法子,我在病床边上哭了一周,可鼻血比眼泪还多,成缸流,大夫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担心是急性白血病,我妈被两边急得一夜白了大半头发,差点没一脖子吊死。”

“然后呢?”汪明水听得心惊,脱口而出问道。

汪美林的唇角平了下来。

“后来到市院一查,不是白血病,但人着了邪一样,大病一场,床都爬不起来的时候,心里还犟着找初中同学给那姑娘递条子,怕别人乱翻乱传,就抄了一首《致橡树》,要是抓着了就说是那人抄着玩的——条子后来原样送回来了,还附一个口信。”

“她说,家里还有几张嘴等着吃饭,她有个城市户口不容易,能端上铁饭碗不容易,她说她读不懂诗,让我也别读了,生病的人不该看书,白费心血。”

“我怎么能被两句话就打回来?”汪美林的目光钉向汪明水眼中,不知是在说自己,还是在说面前这个没有血缘却和她无比相像的女儿。

“我怎么能被两句话就打回来?我狠了心,提着气半夜摸出医院,要去找她理论,结果影儿都没见着,还没天亮就被厂子的门卫给扯回来了,我心里不忿,到了医院门口还不要命地扑腾,没扑腾几分钟,我妈得了消息下来了,脸色比我还难看。我从小就和她不亲,鼻血流成那样的时候,是第一次见她抹眼泪,她一向不偏心我,我不怪她,可当时我一看她,就知道她恨我——她恨上我了。我爸当晚没了,做知青的儿子回不来,近在眼前的女儿跑了,住院部一共六层,我妈上上下下喊了半小时,不见我的人。”

后来的后来,不必多说——

当初的火烧得有多旺,眼下的灰就结得有多厚。

汪美林魂不守舍地和父亲的学生于任结了婚,行尸走肉般生了女儿,又过两年,汪玉琼刚能亮着眼睛边翻妈妈包边喊“饼饼”的时候,汪美林决绝地办了停薪留职,一个人远下南洋。

她不用再向任何人证明自己“能成事”、“能扛事”,手下上百号人前前后后捧着“汪总”这位衣食父母,奉承话说得比“您吃了吗”还自然。

“玉琼小的时候,我没功夫管她,等她大一点儿了,我想没必要管她,这孩子早慧,把自己照顾得挺合适,她性格犟,主意正,我知道她像我,她肯定不喜欢处处束手束脚,我就不要画蛇添足了。”

“我没想到——”

那枚婚戒不满主人的蹂躏,终于将汪美林的无名指磨得又红又肿,不知是疼是痒,她从手指抖到手臂,忍了又忍,她终于妥协,伸出另一只手来把着这只的手腕。

汪美林看着自己面前的汪明水,年轻稚嫩的脸,眼窝都是饱满的,她去领养的时候没有任何要求,可以残疾,可以年龄大,“安静一点的就行”,汪美林礼貌地对院长说,“家里人都静,还有个姐姐上高中,太吵了不方便。”

院长见惯了领养一个女孩儿给自家心肝当“伴读”“保姆”的,只是“安静一点”,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理由。况且对方家庭结构简单,条件好,纵然她后来才发现体面的领养人的户口本上其实并没有个高中年纪的大女儿——是有些奇怪,但被领养的又有什么理由再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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