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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顾煜泽刚关上车窗,慕南敏锐地瞥见糖果盒子在车窗外的残破背影——尼玛居然被这恶魔给扔了?慕南板着脸,扬起头,俏脸满是怒气:“你扔我的糖做什么?自己没人送吃的,嫉妒我?”顾煜泽活到这么大,刚出生嘴里就含着几把金汤匙,什么东西没见过,什么吃的没尝过,居然被慕南怀疑嫉妒一盒小小的糖?懒得理会这喋喋不休的小奴隶,顾煜泽直接吩咐:“老钱,回去甩一千盒糖到慕南房里,让她吃个够!”慕南:…钱管家一个趔趄,差点重心不稳,方向盘一甩差点把车开到海里面。“是,少爷。”钱管家干咳一声,在后视镜里瞥见慕南呆滞的脸。慕南觉得,这位大少爷病了一场,脑子越来越幼稚了,她懒得理会这幼稚的恶魔。车子抵达青空宅,刚熄火,慕南脚还没有落下,一个巨大的黑毛狗扑了过来。“汪汪汪~”慕南猝不及防,顾煜泽住院一个星期,她就有一周没见自家的爱狗高加索。眼下大狗在眼前,慕南乐呵呵伸手抱着硕大的狗脖子,揉揉大脑袋、蹭蹭脸上的毛、摸摸狗鼻子,挠挠狗脖子,在亲昵地抵着狗脑袋亲一口。高加索大尾巴甩成拨浪鼓,狗嘴一咧,大白牙一个劲儿啃。一人一狗好像失散多年的姐弟,场面一时间好不热闹,充满人间友爱,张妈站在一边和蔼地笑。顾煜泽下车,黑瞳随意扫了眼滚在草地上的一人一狗,突然觉得,慕南这小子的多情不仅针对医院的女护士,连一只狗都不放过。当晚的餐桌上,慕南捧着饭碗,殷勤地给顾煜泽夹菜、添汤、递餐巾纸擦嘴、调整餐盘位置改善饮食质量。“少爷您身体刚好,多喝点猪蹄汤,同类的肉多多善补。”“野菜汤,正合适。”“张妈熬的粥特好喝,你尝尝,保证比医院的特技餐厅好得多~”现在的慕南,笑容阳光灿烂特勾人,从张牙舞爪变成了摇晃尾巴的小狐狸,贼兮兮的开始谋划各种小算计。顾煜泽被这小子一反常态的行为吓了一跳,差点怀疑慕南在汤里面下了毒,英挺的俊眉皱起,依照他对慕南的理解,顾煜泽悠悠开口:“什么事,直接说。”只有在求人的时候,慕南才会收敛自己尖锐的爪子。慕南很正经地说:“明天星期天。”顾煜泽挑眉,将手里的刀叉放下,一双逼人的凤眸落在慕南身上:“所以——?”慕南嘿嘿地笑:“你现在身体一点事儿都没有,我在宽衣解带贴心贴肺照顾你一周,端茶倒水、搓澡上厕所都伺候着,有点累了。”顾煜泽腹诽,这一周明明是他这个被照顾的人最累,被这小奴隶奇葩的照顾人手法磋磨了一星期,亏得他的伤还能好。“想请假?”“bgo~少爷您真聪明!”慕南咧嘴笑,挠挠头发,殷勤开口拍马屁,“明天您的集团会议,听说顾少炎总裁也在场,我想您不会愿意我和他见面的。”明天的确有个重要的集团会议,涉及se国际集团的高层的经济,自然这对矛盾父子也要见面。顾煜泽是绝对不愿意慕南和顾少炎“相逢”的,慕南就是抓准这一点。顾煜泽心思到底歹毒,一针见血:“你明天做什么?要是有半句假话,别说一天假期,就是一秒钟的休息时间也没有。”这话果然歹毒,充分体现资产阶级的剥削性,慕南朝张妈施展求救信号,张妈清了清嗓子,正要开口,顾煜泽说:“张妈,你求情没用。这小子越藏着掖着,背后越有见不得人的事。”慕南垂着脑袋,嘟囔:“也不是见不得人…”顾煜泽一脸不信任,绝对有鬼:“说。”慕南:“我明天约了人去游乐园。”“谁?”“路诗诗。”————小苑精致宅院,一大早,女仆们捧着各种各种的精致夏裳、首饰、化妆品,纷纷前往小姐的香闺。路诗诗起了个大早,哼着歌儿,早餐还未动,就跑去巨大的衣帽间里。一路路的各色衣裳,首饰,路诗诗挑了又挑,连着换了十几件衣裳,最后总算挑了一件淡粉色小碎花裙,梳了个波浪小卷儿,略施薄妆、粉唇娇俏,穿衣镜里的少女粉面桃花、美不胜收,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南区游乐场那边安排好了?”路诗诗袖手一挥,歪头问管家。管家恭敬弯腰,眼睛笑成一条线:“小姐放心,游乐场一切安好,保证您会有一场完美的约会。”路诗诗娇俏一笑,取过白包,优雅从众人之间穿过。房门刚打开,她哥哥盯着个白眼靠在门板边,凉飕飕上下打量了下自己花枝招展的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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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