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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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死党二人组(第1页)

上午放学时,唐老师交待了学生们下午要带扫把,撮箕,水桶和抹布到学校来下午打扫卫生(这里吐槽一句,8o后读书的时候自己打扫学校卫生,8o后长大结婚生子后,小孩读书了,还是自己去学校给小孩打扫学校卫生,何其优待我们8o后)唐老师细化了一下那些同学带那一种工具后就放学了。

放学路上,余顺进小巷子的时候碰见了箫国华和刘响同路走来,他俩看见余顺,兴奋的跑上前叫道:“余顺班长,你也住宝华楼巷啊,我们也住这,以前怎么没见过你?你是刚搬来吗?”“我家在宝华楼巷南9号,不过我以前没跟爸妈住,我以前住在庐陵巷,我爸妈忙,把我放在那里要别人代养,去年我妈生了妹妹,就把我换回来了。”余顺回道,“哦,这样的啊,怪不得以前没见过你,我跟箫国华早就认识了,嗯,我家有个哥哥,他家有个姐姐,哦,我叫刘响,他叫箫国华,班长你记得吗?”刘响接话道。

余顺心里暗暗吐槽道,怎么不记得你?你这个大话王,吹牛,你最厉害,话你最多,怪不得叫刘响,昨天好像就你这狗日的劝酒劝的最多,喝起酒来一套一套的,不愧是长大以后做销售的,这从小就看得出啊,是个社牛!

箫国华在一旁不怎么说话,可能是还不熟的原因吧,偶尔会回两句,余顺又在心里暗暗的吐槽,你这死胖子,从小就这么胖,长大以后还说胖是因为做了厨师,吃的多,你那是吃的多吗?你这是先天基因好吧!人狠话不多,昨晚你酒也没少喝,也没见你醉,这是从小底子好吧!

话说着,刘响家到了,刘响离开了小部队,还站在家门口挥手叫道,“班长,有空来我家玩啊!”剩下箫余两人继续走,走到一个丁字路口,余顺对箫国华说退:“我家要从这里拐进去,你顺路吗?”

其实余顺知道箫国华家在那里,直走是大路,宽一点好走,右拐一起走也行,多钻一条小巷子就可以,那时候的居民小区里面的巷子四通八达,但这不是要假装才认识,不熟吗?不然不就暴露了,虽然箫国华有点傻傻的,应该也看不出什么,但余顺4o多年的人生履历,既然已经警醒了,那就会时时刻刻的提醒自己,不能暴露。

萧国华停步想了一下,道:“一起走,这边也可以到家。”说完,便提前走进了巷子里,没走多远,余顺指着自己家说道,我家到了,就是这,箫国华抬头看了看:“哦,这就是你家啊,这么高,你家不是有钱吗?你还要赚很多很多的钱?”你看,闷葫芦的人都是有点阴的,你看这家伙不做声,都给你记着小本本呢,教室里面说的自我介绍,除了唐老师应该没几个人记得,这家伙,记得这么清楚。

“爸妈赚的钱是爸妈赚的,我赚的钱是我赚的,我要赚很多很多钱,以后买大房子比这个更大,可以在自己家里拉粑粑的楼房”余顺说出了后世的名言,用惯了后世的独立卫生间,抽水马桶,对这时的公共厕所,表示强烈的控诉,特别是今天上午在学校里课间时去厕所上大号了,人比较多,还在公厕外面排了一小会队,那里面的味道,那酸爽程度,嗯,不说了,都感觉有那味了,哈哈哈!

“可以在自己家里拉粑粑的楼房!”箫国华嘴里喃喃的重复的这一句话,忽然眼睛一亮,似乎给他打开了什么东西,记得长大之后,箫国华曾经说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胖的原因,一天要上两三次大号,虽然每次时间都很少,一分钟之内就能解决,但禁不住次数多啊,而且住宅区的公厕辐射面积广,坑位又不多,经常要排队的,所以,箫国华小时候对公厕也是深感痛绝吧!箫国华记住地方后,也是半转身往自己家方向那边走去了,还说了一句下午见。

余顺还在家门口外呢,就大声叫到“婆婆,我回来啦。”老人闻声忙出门迎到,手里还拿着锅铲,穿着围裙,笑嘻嘻问道:“顺哥儿,放学啦,今天学了什么啊?”“今天没学什么啦,了好多书,认识了好多同学,下午老师要我们带扫把去学校打扫卫生,嗯,还要我带一根长一点的棍子,绑在扫把上,打扫天花板。”

“带棍子可以,可不能拿棍子和同学打架哈,不许学孙悟空哈。”

“哈,我才不会打架呢!”开玩笑,这都魂穿一世了,4o多岁的老男人打人家五六岁七八岁,流着鼻涕的小屁孩,这哪下得去手!

“是哦是哦,我个崽,现在大了,懂事了,不会跟人家打架了!哦,顺哥儿,婆婆给你钱,你去巷子口婆婆买糖给你吃的那个店知道波?给你爸妈打一壶东酒回来”言罢,老人从厨房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大塑料瓶,那是一个大瓶装的健力宝饮料的空瓶,很大,余顺记得那种瓶装满有2斤装,小时候打酒路上回来总要偷喝两口,这酒量是不是从那时候就开始练起来的?但也会不会因为太小就喝酒而脑子烧坏了?越大越傻!

老人从荷包里掏出两块钱,放到余顺手上又说到:“顺哥儿,婆婆考考你…”“不用考啦,婆婆,我晓得啦,东酒七毛钱一斤,打满刚好两斤半,打酒桶是半斤一桶,要打五下,这里两块钱,两斤半是1块七毛5,要找我2角5分钱对吧!”老人还没来得及回应,屋外一阵爽朗的笑声先传了进来,“哈哈哈,不错不错,顺哥儿算的不错,果然不愧是读了小学的人。”话毕从大门外走来一人,正是余顺的大伯余火华。

“大伯。”余顺叫了一句,接着又说道:“我可是没上小学之前就会算了好吧!”余顺从小数学就特别好,语文也不错,就是字写的有点难看,至于英语,那是学的稀碎,后来长大走上社会,经历了社会的毒打之后,那叫一个后悔,后悔小时候没好好读书,第一后悔没有去考大学,第二后悔没去当兵(这条以后细说),总结了一番原因,英语就是从基础就没学好,学音标的时候不知道去干嘛了,音标没学好,就读都读不出来,更不要说背单词了,后来就索性摆烂了。

中考的时候,语文,数学,化学,体育,其他的学科都行,唯独英语,就写了选择题,填了些答案,还是扔色子扔的,就这样,草草的读了个中专,中专还是学的计算机专业,本来学以致用也是可以有一番作为的,但中专读完就不愿再去读书了,父母怕他去外面学坏,就子传父业,早早把他拉上了蔬菜批的行业。

画面转回来,大伯宠溺的摸了摸余顺的头,肯定道:“嗯,我的顺哥儿就是聪明!”这时老人也说道:“顺哥儿聪明,找的那2角5分钱,顺哥儿自己去买糖吃。”话还没说完,余顺就跑出门去了,大伯连忙喊道:“别吃那么多糖,吃多了对牙不好。”

“知道啦!”

大伯转头对着自己母亲说道:“别那么宠孩子,吃多了糖真对牙齿不好。”

“我就宠他怎么了,我现在就这么一个孙子,还从小没有养在身边,好不容易现在回来了,我就要多宠宠,去年以为还能多抱一个孙子,谁知道是个孙女,也不是孙女不好,但就是觉得没有孙子好,你也是个不争气的,这么大的岁数了,也不快点结婚生个孙子给我带带!”说完奶奶就转身回厨房去了。

大伯张口想说什么,想了想,又忍住了,只能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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