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esp;&esp;齐雪到底没有堵门。
&esp;&esp;她奔去院中,叉腰打量着假山脚下的巨石,半天没有弯腰去搬。
&esp;&esp;慕容冰出宫原为救济百姓,若堵门拦他,疫灾中的人何其无辜?
&esp;&esp;齐雪长吁一声,垂着脑袋就要回偏房,途中又经过晨时的秋千,随风规律地舞着,使劲浑身解数邀她复坐般。
&esp;&esp;她再次坐上去,脚尖撑地微微一蹬,秋千悠然轻荡。
&esp;&esp;齐雪仰头望着澄澈的天空,忽然想,宫里东一个司心殿,西一个蕴珍阁的,自己要不要从缮章阁锯个木匾来,给偏房取名呢?
&esp;&esp;就叫,祈雪轩。
&esp;&esp;她美滋滋地默念数遍,又觉得讽刺:方才和南阁的主人吵成那样,这祈雪轩的建造大业怕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了。
&esp;&esp;齐雪魂不守舍,秋千也变得不愉快,连着人一同停滞。
&esp;&esp;这件事归根结底都是慕容冰的错。他那么不愿带自己出宫,大可以直说!为什么还要刻意挖苦自己?
&esp;&esp;可她好想好想出去,无拘无束地感受天高任鸟飞的快乐,如果方才忍气吞声,是不是现在也能令他心软,带自己出宫去?
&esp;&esp;唉,唉。齐雪,到底是谁把你漱濯成现在这样?他好像是不过寻常路的溪流,没有磨平她这颗顽石的棱角,反而尽兴地胡乱冲撞,让她日渐尖锐、难看到除了他的包容,再也没有过路人会拾起了。
&esp;&esp;又或许,她本就这么刁蛮,是慕容冰一次次忍让,才让她以为事事都顺她意、世事都追随她的道理。
&esp;&esp;可是,承认了这一点,就意味着她不得不看见慕容冰的好,他却是薛意的仇人。她怎么会堕落至此?
&esp;&esp;他不好,他一点都不好,比起薛意来,他们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esp;&esp;慕容冰见她负气离开,言语句句不中听,胸中怒火腾起,抬手将案上的瓷杯猛力掼摔在地。
&esp;&esp;冷茶蜿蜒成溪,自碎瓷中淌过。慕容冰余怒未消,随手又抄起一本书卷想砸出去,瞥见纸页的刹那却遽然停住。
&esp;&esp;她誊写批注时的虔诚好似近在眼前,无论她是为他分忧,还是为别的什么,他像被抽薪的药罐,沸腾不起来了。
&esp;&esp;慕容冰将书册搁在案上,稍经思索便推门而出。
&esp;&esp;内务处别院,一约莫二十的宫女正抱着木盆愤愤地跺脚:
&esp;&esp;“衣服晚点晒就天天念叨我,都是进宫五六年的人了,分什么高低?我只是你们少点巴结的本事而已!”
&esp;&esp;正嘟囔着,一道长影忽落在她跟前。她没好气地一抬头:“别再催殿、殿殿下!”
&esp;&esp;木盆“砰”地落地,她手忙脚乱要去捡,又想起该行礼,弯着膝盖急忙下跪,最后盆摔了,行礼也不周全。
&esp;&esp;她面如死灰地跪倒在地,生怕今日这番丑态会招来重罚。
&esp;&esp;“你叫什么名字?”
&esp;&esp;头顶传来的声音平静得出奇。宫女战战兢兢抬眼:
&esp;&esp;“回殿下,奴婢叫静姝。”
&esp;&esp;慕容冰便道:“静姝,你去把先皇后在民间巡访时穿过的旧衣都取来。”
&esp;&esp;静姝尴尬地笑笑:“这只有姑姑才能进那个房间”
&esp;&esp;“那么你往后就是姑姑了,”慕容冰在自己的宫苑尚能一语定音,“你快去。对了,你只取些自己穿着合适的。”
&esp;&esp;静姝满头雾水:“啊?我我试穿?”
&esp;&esp;慕容冰对她全身快速扫了一眼,确认那身形与秦月仙差不多,点头道:“是,你能穿下的就迭起来,送到南阁。”
&esp;&esp;南阁之内,齐雪经历良久的心绪调适,越想越觉得自己行事孟浪。
&esp;&esp;出宫才是头等要务,她何苦争此一时口舌之快?不若暂作逢迎,只切记不能忘了日后与他继续怄气。
&esp;&esp;待慕容冰被她温柔的表象迷惑,应允同行,上路之后,齐雪定要三句不离“殿下恕罪”“奴婢该死”,如他所想变得谨小慎微,再不复往日亲近的时候。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