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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倒霉的小偷(第1页)

二狗子跟着丁氏兄妹,穿过一片稻田,终于走到一座村庄。

村庄很大,起码有上千户人家,这里的房子竟然全都是青砖瓦房,出入的村民也穿戴整齐,面有血色。

跟蛇溪村的景象完全不同,看这样子,似乎丁家庄人人家里都有饭吃,有衣穿。

世上竟然还有如此富饶的地方。

村子里的人看到丁香兄妹,都表现得极为尊敬,纷纷向他们行礼问好。

村子最中央,有一座青砖高墙的大院,高高的院院墙上还有许多可以射箭的小孔。

大院门口写着“丁家庄”三个大字。

丁家庄的大门敞开着,竟然连一个守门的人都没有,只有几个顽童蹲在门口的地上抛石子玩。

“刚才一路走过来,看到你们这里很多人家都不关门,不怕小偷吗?”

二狗子有些疑惑,破家值千金,再怎么穷的人家,总会有那么几件值钱的物品。

比如锅碗盆瓢柴米油盐这些,不藏好一转眼就会被人偷了。

更何况,丁家庄的人看起来都很富裕,家里值钱的东西应该不少。

“锁门?我们丁家庄没有小偷。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门上挂把锁,这不是把自己乡亲当贼防吗?太不尊重人了。”

二狗子闻言感觉怪怪的,他还是头一回听到这么奇怪的理论。

说话间,三人已经走进丁家庄,二狗子终于见到丁家的家主。

没想到这位大名鼎鼎的人物,看起来竟然跟普通老农没有区别。

穿一套粗布衣衫,酱油色皮肤,头发随意地束在头顶。

二狗子来的时候,他正卷起裤腿,光着脚丫子在一小块地里锄草。

“张秀才稍等片刻,趁着日头正烈,待我把这些野草锄完。”

丁家主手上锄头飞快,如同一片幻影,瞬间将杂草连根铲起,却又不伤到庄稼的根。

这种锄草技术,即使二狗子从小种地,也自叹不如。

丁家主将草锄出来之后,将其翻在地上,等着被太阳晒死。

而这一小块地里种的庄稼,别人也许不认识,二狗子却再熟悉不过了。

竟然也种了人参,看这样子年份也不短了。

二狗子曾经听司马义说起过,人参种植极为困难,有很多苛刻的条件。

而且每块地最多只能种植三年,便肥力尽失,必须将人参挖出来重新换一块地种植。

但世间有一种地,天生适合人参生长,便是灵田。

灵田与普通土地不同的地方就是,土壤中含有丰富的灵气,可供人参吸收。

人参种在灵田之中,生长得更加茁壮,药性更强,哪怕生长100年也无需移栽。

二狗子此刻仔细感应了一下,发现土壤中有大量灵气光点闪烁不定,面前这块地竟然是一小块灵田。

不愧是安昌县数一数二的家族,竟然拥有这么大一块灵田。

这块地除了人参,还有许多不认识的植株,想必都是极为珍稀的药材。

丁家主收起锄头,从灵田里一株茁壮的植株上摘下几片紫色叶子,交给丁秀兄妹。

“哈哈哈……张老弟远来是客,咱们庄户人家也没啥好招待的,炒点青菜,杀只老母鸡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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