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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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林此宵坐在旁边,眸光深沉地看着许惊岁的侧脸。心里的念头翻来覆去,好像有一个声音在提醒他保持理智,另一个声音在教唆他沉沦。

道德感跟内心阴暗反复拉扯。可当许惊岁转头看向他时,林此宵才忽然觉得自己或许本就是个阴暗的人,只是这些年装得太久了,以至于真以为自己风光霁月。

他阴暗至极,他想要许惊岁。

林此宵低声唤道:“许惊岁。”

许惊岁循声转头看去,只见林此宵眼中似有万语千言,深邃得像一汪无边海,诱他深入,他不自觉放缓了呼吸,台下的驻唱正在声嘶力竭的高唱着。

可他却听不太清,耳边响起的只有林此宵的声音,他声音很好听,如塞壬低吟,他表情很认真地问:“我们从头来过,好吗?”

他的话音落下,许惊岁突然听清从台上传来的歌声——“不如你轻声唤我不如我们重新来过”(2)

是幻听吗?

许惊岁迟钝地眨了眨眼睛,看着眼前的林此宵,思绪一下子越过山海跟人群,被拉回六年前,两人初见的那天。

三旬不仅仅是一家酒吧,更像是一个livehoe。店主磊哥年轻时是个摇滚青年,组的乐队在这一片小有名气,乐队解散后,他便开了这家店,每周都会邀请几支乐队来此演出。

许惊岁将摩托停在门口,长腿一支,抬手摘下了头盔。

天气炎热,头发都被汗湿了几缕,他随意地向后捋了捋,迈步走进三旬。

“祝响!”

一道声音响起,祝响循声回头,一时呆了下。

映入眼帘的这张脸漂亮又耀眼,张扬得甚至有些攻击性。

肤色很白,桃花眼,眼尾微微上挑,鼻尖缀着一颗小痣,唇角勾着,显得有几分懒散。

眉钉和唇钉很是惹眼,耳朵上还戴了好几个耳钉,极光蓝的耳骨钉在灯光下闪烁。

许惊岁懒懒地往沙发上一坐,看向祝响,见后者一脸呆滞,便挑了下眉:“怎么了?”

“我算是理解他们为什么叫你许仙儿了。”祝响回过神。他上次见许惊岁还是一个月前,这么久没见,对方的头发长了些,乍一看像是狼尾,衬得更加惹眼。

‘许仙儿’是那些乐队的朋友给许惊岁起的绰号,叫来叫去便传来了。

之所以叫这个有两原因,一是许惊岁的记忆力跟神仙似的,不管多难的谱子,看个两三眼就记住了。另一个原因则是这张脸,据说西城区乐队的gay,十个里得有八个喜欢他。

本就是随便叫着玩的,许惊岁倒也不在意,他看着祝响,悠悠道:“找我来有事?”

“哦哦,对。”祝响突然想起来正事,“你那乐队不是找贝斯手呢吗,我给你物色了个好人选。”

上个月贝斯手闻穆与许惊岁不和,两人总是因创作理念发生争执。当然这只是一个原因,更多的则是他实在无法忍受闻穆的骚扰。

哪怕拒绝了很多次,闻穆依旧像一条赶不走的狗,一看见他就流露出令人恶心的眼神。

“快看!”祝响说。

许惊岁循声看去。舞台上灯光昏暗,周遭环境嘈杂,但台上的人很专注,好似有一层隐形的屏风挡在他与喧嚣人群之间。

背景屏幕是一团不断燃烧起来的火焰,前奏响起,背景音里的鼓声由缓切急,一步步将节奏推至高潮,主唱吉他扫弦,紧接着歌声响起,现场气氛顿时被点燃。

许惊岁好整以暇的托腮看着,这首歌算是跑场必备几大曲目之一,歌中的bassle很出彩。

贝斯弦少且粗,声色比起吉他要低沉,且更难操作,贝斯初入门尚算简单,但能将贝斯玩得好,要下很大的苦功夫,这也是许惊岁一直寻觅一个好的贝斯手无果的原因。

一个好的贝斯手,于一个乐队而言简直是宝藏!

这首歌中贝斯的律动感极强,含有大量的basssp,很考验表演者的水准,能够完整演绎出来的贝斯手最起码得有个四五年的功底,因此他非常期待台上那位贝斯手的表现。

许惊岁手指在桌面上随着节奏轻点,伴着主唱的声音,低声哼唱着,同时心中倒数着拍子,五、四、三、二、一,就是现在!

一段贝斯sp衔接而上,低沉厚实的声色顿时抓耳,男生左手点弦的同时右手拇指进行演奏,上下扫击一弦发出闷音,短短数秒,声色又变得锐利轻快。

许惊岁的一颗心在胸腔狂跳。接连七八个段落的sp,男生操作的游刃有余,一张脸上没什么表情,看起来很淡然,但许惊岁却通过这段演奏明白此人的贝斯绝不能简单用“很好”二字来形容。

他眸光专注的看去,少年身影清瘦颀长,却好像蕴含着无限的能量,将在场的所有人都带入了他的音乐世界。

一曲结束,场下顿时响起一阵欢呼。

男生或许是察觉到了目光,抬头看了过来。

冷冽漠然的眼神撞上炙热直白的眼神,电光火石间,许惊岁觉得呼吸都错了一拍。

后来,许惊岁曾听过一句话:人活着就是为了那么几个瞬间。

他想如果这么说起来,与林此宵的初见绝对算毕生难忘的一个瞬间。

许惊岁颇为感兴趣的望着那个男生,开口向祝响打听:“你认识他?”

这家酒吧祝响是常客,隔山差五就会往这跑一趟,新来了哪个好看的驻唱或哪个跳钢管舞的身材绝佳之类的消息比谁都灵通。

“他叫林此宵。”祝响笑着说:“新来的兼职。才来了一周吧,但名气不小,人长得挺帅,光站在那都有不少女生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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