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只兔子从草丛里窜了出来,一条后腿软趴趴地拖在地上,一瘸一拐地往前跑。
云真心想,这山的风水是不是有问题?名山大川应该灵气充沛、祥瑞腾腾才对,怎么他在这里遇到的动物一个比一个惨,全是伤残人士,呸,伤残兽士。
江止忽然停了下来。
云真从他衣襟的缝隙里探出个脑袋,正好看见那只兔子费劲巴拉地钻进了一个不起眼的山洞。洞口被藤蔓遮掩着,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云真心想:江止该不会是要多管闲事,关心一只兔子的腿吧?这人什么时候这么有爱心了?难道他喜欢毛绒绒的东西?
云真下意识地抖了抖自己一身的羽毛。
不不不,江止不是那种人,他对什么都没兴趣,属于“六根清净,四大皆空”的那一类。
再说了,这山都秃成什么样了?连树都不愿意在这儿生长,可见此人煞气之重。
但江止偏偏就朝那边走了,他拨开藤蔓,走了进去。
按照话本里的规矩,这种地方不是藏着绝世秘籍,就是藏着前辈的尸骨,旁边还得配两句“后来者得我衣钵,需为我报仇雪恨”之类的临终遗言。再不济,也得有个宝箱,里面装着什么千年人参、绝世神兵之类的好东西。
结果,一个不大的山洞里,横七竖八地躺着一群动物,跟开武林大会似的。
一只断了翅膀的鹰,正歪着脑袋,和一只瞎了眼的狼一起趴在地上,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死了。
还有一只秃了尾巴的松鼠,蜷缩在角落里,看起来很沮丧。云真能理解它的心情,松鼠没了尾巴,就像男人没了头发,虽然不影响基本功能,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最惨的是那只少了条腿的野猪。野猪本来就不是什么聪明的动物,现在少了条腿,连仅有的那点威严都没了,它趴在地上,眼神空洞,嘴角还流着口水。
云真看着这一屋子的“残兵败将”,这哪是武林大会,这分明是武林大会散场后,被主角团打残的反派们在抱团取暖。
师姐温婉正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给一只刺猬上药,嘴里还念念有词:“乖,不痛啊,上了药明天就好了。”
那只刺猬在她手里温顺得很,一动不动,任由她摆布,浑身的刺都软塌塌地耷拉着。
云真看得目瞪口呆。
刺猬?这玩意儿是怎么受伤的?不小心把自己扎伤了?
听见声音,温婉抬起头:“二师兄,你怎么来了?”
温婉看起来有点心虚,像是被人发现了什么秘密似的。
云真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师姐一直在山里养这些动物。他之前还奇怪,师姐经常神神秘秘地往山下跑,还以为她是去见哪个相好的姑娘。
云真觉得自己以前真的是瞎了眼,师姐这么善良的人,他居然还怀疑她。
她正感慨着,就看见那只把他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狸猫,正懒洋洋地躺在师姐脚边。师姐还时不时伸手摸摸它的下巴,那猫舒服得直打呼噜。
他之前还以为那是什么野生猛兽,搞了半天是家猫!一只有主人的,吃饱了撑着没事干,专门欺负鸟的家猫!
云真现在恨不得冲过去,用嘴啄花那猫的脸,但他看了看自己的小身板,又看了看那猫的体型,明智地放弃了这个念头。
那猫感受到了他的目光,抬起头,冲他“喵”了一声。
听起来像是在说:怎么,不服?
云真恨得牙痒痒。
如果他现在是人,一定要跟师姐告状,就说这猫欺负他,让师姐好好教训它一顿。但可惜他现在不会说话,只能“啾啾”几声,听起来毫无威慑力,反而像是在卖萌。
江止的目光在那些动物身上扫了一圈,他走到那只瞎了眼的狼面前,蹲下身。
那只狼警觉地龇了龇牙,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听起来随时准备扑上来咬人。
云真吓得一哆嗦,把眼睛闭上了,他已经能想象到血溅当场的画面了。
虽然这只狼瞎了眼,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万一它发起疯来,一口把江止的手咬下来怎么办?
江止的手被咬下来,对他有什么影响吗?好像没有。甚至还是件好事,江止少了只手,武功就废了,以后就不能欺负他了。
结果等了半天,什么都没发生。
云真偷偷睁开一只眼,看见江止的手正放在那只狼的头上,像是在安抚受伤的孩子。
那只狼居然没有咬他。
不仅没咬,它甚至还用脑袋蹭了蹭江止的手心,发出了“呜呜”的声音,听起来像只在撒娇的狗,完全没有刚才那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那还是狼吗?那分明是条狗!而且还是条没出息的狗!
更让云真无法接受的是,江止居然对一只狼这么温柔。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在江止眼里,他可能还不如一只瞎了眼的狼。
云真很受伤。
他闷闷不乐地在江止怀里待着,看着江止摸了一会儿狼,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递给温婉。
“金疮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