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艾米丽回来的时候,发现这个瘦小的男孩子已经睡着了,她看了一眼蜷缩在母亲尸骨身旁熟睡的男孩,悄悄地关上了门离开了。
这时候还是不要打扰他了,让他好好休息一下吧,真是个可怜的经验宝宝。
艾米丽不知道的是,在她关上门悄悄离开之后,她以为已经熟睡的男孩从床上坐了起来,表情冰冷的看着关上的门。
“要杀了她吗?”尼斯霍格自言自语,“……等到力量恢复一点之后吧,现在还不能引起人类的注意。”
艾米丽浑然不知自己在的小命在生死之间转了一圈,她已经开始兴致勃勃的筹划这个叫尼斯霍格的老母鸡该怎么安排了。
首先要去上学。
根据规定,王都内所有适龄孩子都要去上学,在学校里学习相关知识,尼斯霍格也不例外。
只是尼斯霍格现在的身体还不太好,艾米丽打算把尼斯霍格养肥一点之后送他去上学。
目前的话……
艾米丽思考了一下,看了看自己店里的垃圾狠狠握拳:目前就留在店里打扫卫生好了!
这个末日这么艰难,即使是小孩子也要学会自食其力啊。
艾米丽摇头叹息。
而且,她也不是什么魔鬼,这孩子打扫卫生她也会发工钱,而且不会让他干太多的。
想好之后,艾米丽喜滋滋的取出了一件橙黄色的围裙,用针线开始改大小起来。
改成能让尼斯霍格穿的大小之后,艾米丽还喜滋滋的在围裙上缝了几多红色的花花。
做完一切之后,艾米丽将围裙提起来抖了抖,骄傲自满的看着自己做好的适合小孩子的花花围裙。
——太了不起了,不愧是她!轻而易举就学会了针线活!
将围裙放在一边,艾米丽勤劳的把店里的卫生打扫干净,之后直接关门,回到自己房间躺在床上,陷入了婴儿般的睡眠。
……
…………
………………
第二天,艾米丽给尼斯霍格投喂了玫瑰轻牛乳,又骗到了5个技能点,顿时心花怒放,笑容满面的对着尼斯霍格发出了邀请。
“如果你找不到住的地方的话,愿意留在这里吗?”艾米丽笑着说,“我在这个世界也是孤身一人,我们可以相依为命呀。”
孤身一人吗?
看着眼前这名人类灿烂的笑容,尼斯霍格有些迷茫。
为什么这个人类没有亲人,却还能露出这样的笑容呢?她是有什么自己所不知道的力量吗?
而他的内心,在母亲死去的那一刻,就已经是一片空洞,只有破坏周围的一切时才能感觉到些微平静。
……好嫉妒啊,他也想要这么快乐。
他要夺走这份快乐。
“嗯。”尼斯霍格轻轻点头,“我愿意。”
艾米丽没能从尼斯霍格的脸上看出他内心的险恶想法,而是高高
兴兴的督促尼斯霍格去洗洗刷刷换换衣服。
换好了衣服的尼斯霍格头上湿漉漉的滴水,被艾米拽到了二楼的客厅内给他用干毛巾擦头发。
把尼斯霍格的头发擦到半干之后,艾米丽这才看清楚这个脏兮兮的小男孩长什么样子。
他十分瘦弱,看上去只有八九岁的样子,过长的刘海遮住了几乎半张脸,只露出苍白的脸颊和嘴唇。
在漆黑发丝间。能隐隐看到那双美丽的,仿佛是熔岩一样的金色眼睛。
如果是白毛就好了,白毛金瞳是她的一款性癖啊……好可惜。
这个念头只出现了一会就消失了,艾米丽取过一旁的橙色花花围裙:“想要在这里住下去,你可要帮我一起看店哦。”
“好。”
尼斯霍格点头。
他并不介意自己要做些什么,应该说要做什么都无所谓,他现在只想将这份快乐从这个人身上夺走,填装进自己内心的空洞之中。
这小孩真乖,可能是末世的孩子早当家吧。
艾米丽继续叮嘱:“我们开店时间一般是下午3点到晚上8点,别的时间你可以去转一转玩一玩,等到你身体好一点了就去学校……”
艾米丽的话还没说完,尼斯霍格就像是被刺激到的小动物一样激烈的说:“我不去学校!”
“嗯?”艾米丽眨眨眼。
看着一直没什么表情的男孩露出了抗拒的表情,艾米丽意识到了一件事:可能是这个男孩曾经在学校被欺负过,所以不愿意去上学。
如果是和平年代艾米丽还要劝一劝,不过现在都是末世了……
“那就不去呗。”艾米丽无所谓的回答,“那你其他时间就去玩好了。”
已经准备好和艾米丽激烈对抗的尼斯霍格吃惊的看着艾米丽:“嗯?”
“我理解你对学校有点抗拒啦,等你想开再说吧。”艾米丽摸摸尼斯霍格的头,发现他头发比自己想象中硬不少,“现在,就安心呆在这里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陆西林作为沈成渊的好兄弟,亲眼见证了他和涂雪微数年来的爱情。每回涂雪微生病,沈成渊都会喊陆西林过去看诊。陆西林本以为自己的角色永远都会是庸俗故事里,霸道总裁身边的那个医生朋友。直到有一天,涂雪微问他,愿不愿意和她结婚。陆西林答应了。不负责版文案婚后有一回,陆西林和涂雪微吵架,他细数了那些年被沈成渊喊去给她看诊的情形,从感冒发烧到蚊虫叮咬,巨细靡遗。涂雪微...
上一世,姜亭月喜欢尚书府庶子陆慎,卑劣的靠她爹权势强逼陆慎娶她。可成婚後,她才知晓,原来他另有心上人,甚至连恢复太子身份登基後的第一件事,也是娶那人为後。而姜亭月,被囚禁在冷宫,有人给她送来一杯毒酒。毒酒入肠後,她没死,而是重生回了尚在闺阁时。这一年,她还未定亲,一切都未来得及发生,姜亭月果断放弃陆慎,转头准备改嫁旁人。宫中盛宴,他却强行掳走她,将她堵在假山後,语气冰冷,怎麽?你以为,招了我,还能嫁旁人?姜亭月雪腮花容冠绝京城,奈何上辈子是个恋爱脑,日日绕着陆慎转,一朝重生,她躲他比躲鬼还厉害。而探花郎陆慎,清冷矜贵,不假辞色,冷的仿若雕栏玉砌上的一堆雪,分外不近人情。姜亭月本以为陆慎会一直这麽冷下去,直到她开始准备嫁人,他一反常态,死缠烂打,非要娶她。後来,春宵酒暖,她面色酡红,酸软着腿从陆慎怀里醒过来,少年天子将玉玺塞她手中,嗓音喑哑,小月牙,江山给你,再跑,腿打断。...
专栏主攻预收求收藏~第一篇练笔之作,感谢喜欢,欢迎交流~季明是个幼稚鬼,长得高高大大,内心住着只二哈。十八岁那年他看上了高岭之花,揣着一颗少男心去表白,结果不仅被拒还被人摁墙上嘲讽了,玻璃心碎了一地,恼羞成怒绝了交。如今季明二十六岁,家里安排他去和高岭之花相亲,他心里又有了小想法。尽管高岭之花已经有一个谈了四年的男朋友,但在心底里季明已经管高岭之花叫老婆了。充满莫名自信的季明往高岭之花面前一戳,臭不要脸地说你好老婆,我们结婚。高岭之花?第二次被拒绝的季明心想,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结果不知怎麽回事,高岭之花老是出现在他生活里,慢慢地季明心里妒忌如野草般生长,他妒忌着高岭之花的现任,他想让高岭之花当自己的对象。经过一番努力挖墙脚後,好消息高岭之花跟现任分手了,季明上位指日可待。坏消息高岭之花是一本垃圾虐文里的渣攻,高岭之花的现任和高岭之花才是官配,而他自己只是一个背景板路人。那本垃圾虐文里主角分分合合,最後终成眷属达成happyending。季明内容标签强强都市天作之合青梅竹马轻松反套路...
立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