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防弹团一伙人在宿舍的客厅看到第一位神秘导师的时候,所有人一脸不可思议。这并不是因为摄像头过多而在展示综艺效果,而是油管帮忙请来的导师来头实在太大。
埃米纳姆(Eminem)唱片销量最高的说唱歌手,同时是“最具影响力的说唱艺人”之一,还写出了第一首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的说唱歌曲《LoseYourself》。
短暂的失神过后,金南俊、闵玧其和郑号锡三个RApER直接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抱在一起嗷嗷叫。徐达他们五个成员也站了了起来,一脸惊喜地看着姆爷走到他们面前。
埃米纳姆知道自己有多牛逼,经过防弹团的时候这是稍微点了点头,然后就在那张单人沙发上坐了下去,保持了自己一贯以来的冷淡作风。
“我听过你们的歌了,音乐很有意思,歌词虽然大部分听不明白,但是里面所传达的态度还是能够展现出来的,当然在我这里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
埃米纳姆没等防弹团平复情绪,直接进入主题,他说话时的语调不像《RapGod》时那种激昂快速,而是平缓低沉。
防弹团的成员中除了徐达和金南俊,其他成员的英文听读水平并不算很好,但因为埃米纳姆说话的速度比较慢而且吐字也比较清晰,所以大部分成员都听懂了。
金南俊觉得有些失礼,就开始示意成员们排好队,准备来个南韩鞠躬问候大礼包。
“Stop,这里是美国,别给我来这套。”
防弹团顿时就像卡了bUG一般,鞠躬的动作停在了一开始的动作。徐达挑了挑眉,轻松地比了一个oK,说道:
“刚好,我也很不喜欢弯腰,但南韩的环境如此,我们也还没有适应美国这边的氛围,现在终于能轻松一点了。”
“你是华裔?”
埃米纳姆看着徐达站在原地扭腰的动作,跟自己在匪帮的华裔朋友很相似,他们也时不时就双手叉腰扭起来,有时候还能听到响声。
徐达先是示意成员们都坐回沙发,然后才跟埃米纳姆闲聊起来。
“看来埃米你华裔朋友很多啊,这都被你发现了。”
徐达的直呼其名,让旁边听懂的队友都有些小紧张,不说成绩,埃米纳姆光是出道时间就可以在南韩做大前辈了,而对于大前辈,南韩一般不敢直呼其名,要么在名字后面加xi或者nim,要么就直接叫前辈。
埃米纳姆终于找到一个可以正常交流的家伙,身体也放松了下来,直接躺到了沙发上回应道:
“嗯,华裔比较多,韩裔也有一点,我不太喜欢南韩和日本的鞠躬文化,嘻哈就是自由与反抗,整天那么谦卑看得我都头疼。”
“虽然我也不喜欢,但我能理解。没办法,这两个国家社会压力很大,而且国家上面有座无法跨越的大山,反抗的前提是能看到成功的希望,但在南韩,很多人光是活下去就得拼尽全力,头都抬不起来怎么能发现光呢
我的这帮弟弟们还算是不错了,虽然没办法做挣脱牢笼的凶狗,但起码他们把自己投身到音乐当中,没有让属于他们的机会从指尖溜走过。”
埃米纳姆虽然表情没有什么变化,但很明显埃米纳姆也表现出对防弹少年团的反感,这并不是种族歧视,而是对南韩前后辈制度衍生文化的一种本能反应。
徐达有过类似的经历,所以敏锐捕捉到了埃米纳姆的情绪变化,但他没有蠢到跟这位大神正面反驳来维护成员们,而是先解释了这文化的存在,然后再稍微改动一下埃米纳姆的歌词为弟弟们挽回好感。
《LoseYourself》作为埃米纳姆最为成功几首歌,他至少唱了上千遍,甚至现在都要拿出来表演,所以对歌词简直是烂熟于心。但他最惊奇的不是别人听过他的歌,这首歌听过的人多了去了。
真正让埃米纳姆那死鱼脸露出笑容的原因是徐达对于歌词有着自己的理解,并在传达出来的同时还能为自己的兄弟辩解。
‘有意思,看来当这个导师也不会太无聊。’
埃米纳姆带着比朴振英好看那么一点的笑容,身体稍微坐正了一些。
“Youdoanythingyousetyourmindto,boy”[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对,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孩子们老师在教你们要保留初心呢!”
“好的,老师”
埃米纳姆也用《LoseYourself》最后一句歌词,并改了最后一个称呼,既是对徐达的回应,也是对防弹团的勉励。徐达怕成员们没有听懂,还特意用韩语‘翻译’了一下,只不过孩子们似乎过于紧张,回应的十分整齐。
不过这次埃米纳姆没有反感了,只是觉得他们有些可爱,跟徐达相视一笑后再次说道:
“放松一点,文化冲突是难免的,音乐是全世界共通的,那我们就来聊聊音乐吧。虽然我听过你们几首歌,我还是希望能现场听听你们唱得怎么
;样,我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埃米纳姆这是正式进入导师身份,开启了临时测验。
徐达马上把头看向队伍里三个RApER,让他们站出来,先让埃米纳姆尝点好东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陆西林作为沈成渊的好兄弟,亲眼见证了他和涂雪微数年来的爱情。每回涂雪微生病,沈成渊都会喊陆西林过去看诊。陆西林本以为自己的角色永远都会是庸俗故事里,霸道总裁身边的那个医生朋友。直到有一天,涂雪微问他,愿不愿意和她结婚。陆西林答应了。不负责版文案婚后有一回,陆西林和涂雪微吵架,他细数了那些年被沈成渊喊去给她看诊的情形,从感冒发烧到蚊虫叮咬,巨细靡遗。涂雪微...
上一世,姜亭月喜欢尚书府庶子陆慎,卑劣的靠她爹权势强逼陆慎娶她。可成婚後,她才知晓,原来他另有心上人,甚至连恢复太子身份登基後的第一件事,也是娶那人为後。而姜亭月,被囚禁在冷宫,有人给她送来一杯毒酒。毒酒入肠後,她没死,而是重生回了尚在闺阁时。这一年,她还未定亲,一切都未来得及发生,姜亭月果断放弃陆慎,转头准备改嫁旁人。宫中盛宴,他却强行掳走她,将她堵在假山後,语气冰冷,怎麽?你以为,招了我,还能嫁旁人?姜亭月雪腮花容冠绝京城,奈何上辈子是个恋爱脑,日日绕着陆慎转,一朝重生,她躲他比躲鬼还厉害。而探花郎陆慎,清冷矜贵,不假辞色,冷的仿若雕栏玉砌上的一堆雪,分外不近人情。姜亭月本以为陆慎会一直这麽冷下去,直到她开始准备嫁人,他一反常态,死缠烂打,非要娶她。後来,春宵酒暖,她面色酡红,酸软着腿从陆慎怀里醒过来,少年天子将玉玺塞她手中,嗓音喑哑,小月牙,江山给你,再跑,腿打断。...
专栏主攻预收求收藏~第一篇练笔之作,感谢喜欢,欢迎交流~季明是个幼稚鬼,长得高高大大,内心住着只二哈。十八岁那年他看上了高岭之花,揣着一颗少男心去表白,结果不仅被拒还被人摁墙上嘲讽了,玻璃心碎了一地,恼羞成怒绝了交。如今季明二十六岁,家里安排他去和高岭之花相亲,他心里又有了小想法。尽管高岭之花已经有一个谈了四年的男朋友,但在心底里季明已经管高岭之花叫老婆了。充满莫名自信的季明往高岭之花面前一戳,臭不要脸地说你好老婆,我们结婚。高岭之花?第二次被拒绝的季明心想,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结果不知怎麽回事,高岭之花老是出现在他生活里,慢慢地季明心里妒忌如野草般生长,他妒忌着高岭之花的现任,他想让高岭之花当自己的对象。经过一番努力挖墙脚後,好消息高岭之花跟现任分手了,季明上位指日可待。坏消息高岭之花是一本垃圾虐文里的渣攻,高岭之花的现任和高岭之花才是官配,而他自己只是一个背景板路人。那本垃圾虐文里主角分分合合,最後终成眷属达成happyending。季明内容标签强强都市天作之合青梅竹马轻松反套路...
立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