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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击(一)五月十日。当季节开始从春天变换到初夏的时候,帕尔斯王太子亚尔斯兰率领着军队开了培沙华尔城。目的地是位于西方,隔了两百法尔桑(约一千公里)之遥的王都叶克巴达那。兵数是九万五千名。骑兵有三万八千名,步兵有五万名,运送粮食的轻步兵有七千名。在离开培沙华尔城之前,亚尔斯兰给了步兵自由民的身份,也以银币做为他们的薪俸。第一阵有一万名骑兵。由特斯、萨拉邦特、伊斯方所指挥。第二阵是达龙的一万名骑兵。第三阵也就是亚尔斯兰的本营,有五千名骑兵和一万五千名步兵。包括那尔撒斯、加斯旺德以及耶拉姆和亚尔佛莉德。第四队是奇斯瓦特的一万名骑兵。第五队只有一万五千名步兵,由一个叫夏加德的将军所指挥,最后卫第六队只有步兵两万名,由鲁哈姆将军率领。除此之外还有法兰吉丝指挥的三千名骑兵,这是游击部队。带领着一万五千名士兵驻留在培沙华尔城的中书令鲁项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礼,送王太子出城。ot;愿帕尔斯的诸神不管日夜、不管作战或和平都保佑着殿下。ot;ot;城里就拜托你了。因为有你在,我才可以安心地出征。ot;那尔撒斯、加斯旺德、耶拉姆和亚尔佛莉德后退了半个马身跟在王太子后面前进。达龙所率领的一万名骑兵已经出发了,自从亚特罗帕提尼败战以来,这是帕尔斯国内的大陆公路第一次为帕尔斯的大军所盘踞。承受着阳光照耀的甲胄和刀枪就像结了实的稻惠一样闪着金黄色的光芒,整齐的骑兵队和马蹄声在半空中回荡着。有个旅人从可以了望公路的山顶上俯视着这个景象。生命就是一场旅程死亡亦然越过时光之河的鸟翼一挥翅即摧人老……这是帕尔斯文学中精华的四行诗。不过,这首诗做得并不是很好。哼唱着这首诗的男人很年轻,而且相当美貌,有着红紫色的头发,马鞍上放着竖琴。俯视着大陆公路上朝西前进的帕尔斯军队伍,奇夫四处望了望,确认了自己行程的准备工作。剑已经磨过了,也准备了三十枝的弓箭了。除此之外,金币和银币也重得让他有一种实在感。ot;好,我也有我该做的事情。ot;喃喃自语的奇夫拉着马苦笑着。ot;罢了罢了,在这里耍帅也没有人看啊!ot;在地形险恶的岩山小心翼翼地调转马头之后,未来的宫廷乐师开始朝着和亚尔斯兰军前进的方向轻快的策马前进。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有几件事是必须先做的。一进五月,那尔撒斯向亚尔斯兰报告出兵准备已经结束了。ot;我军现在如同处于满弓之状态,请在最近下令出兵。ot;帕尔斯军中也有一些大大小小的事情。他们的粮食可没丰富到足以让超过十万名的士兵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地消耗粮食,而亚尔斯兰也明白这件事。他听完那尔撒的报告之后点了点头,决定在十日下令出兵。ot;属下有话要跟殿下说。不知殿下是否有时间?ot;那尔撒斯提出这个要求是在出兵前两天的夜里,亚尔斯兰没有拒绝他。ot;是一对一的谈话吗?ot;ot;不,我希望有一些人能出席。ot;那尔撒斯选择出席会议的有五个人。那就是达龙、奇斯瓦特、法兰吉丝、奇夫以及中书领鲁项。当七个人围坐在王太子房间内的线杉桌前时,加斯旺德就像一只忠实的牧羊犬一样抱着剑守在门外。七个人都坐定以后,那尔撒斯立刻就把话题带入了主题,他甚至连ot;现在起所谈的事情不可外泄ot;这样的前提也省略了。这些前提话在那尔撒斯选定参会人选时就已经了结了。ot;去年,当亚尔斯兰殿下来到这个培沙华尔城的时候,有一个戴着奇怪银色面具的人曾袭击过殿下。大家当然都还有记忆吧?ot;那尔撒斯是专为说给中书令听的,亚尔斯兰和其他人应该都不会忘记的。划破冬季夜风的剑光和反射着银假面的火把火焰又在亚尔斯兰的脑海里复苏了。王太子点了点头,脸上现出了畏惧的表情。在众人的注视之下,那尔撒斯又若锡席尔梅斯这个名字几次,但是,在这之前,这个名字尚没有真正在他的内心深处留下任何印象。亚尔斯兰整理了自己的思绪之后,反问道:ot;那么,若是换个局势,他就是取代我王太子地位的人了?ot;ot;是的,如果欧斯洛耶斯五世陛下还健在的话,这是理所当然的事。ot;ot;那尔撒斯……ot;达龙出声制止好友继续说下去是因为他不忍看见亚尔斯兰的表情变化,可是,那尔撒斯仍然继续说道:ot;一国无二主。就算再怎么残酷,再怎么冷漠,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则。即使神明也不能推翻这个铁则。如果王太子殿下成为国王的话,当然就没有席尔梅斯王子的王冠存在了。ot;出席者当中年纪最长的中书令鲁项第一次开了口,他深思般地用一只手抚摸着他那茂密的灰色胡须。ot;那个自称是席尔梅斯王子的人是真的王子吗?该还会是稍微知道当时的情形的人因为野心和私欲的驱使而僭称王子?ot;ot;哪个时候的事情?ot;亚尔斯兰问道。也就是先王欧斯洛耶斯五世猝死,弟弟安德拉寇拉斯即位的事情。欧斯洛耶斯的死有许多绺,也有人怀疑是安德拉寇拉斯弑兄称王。当然,这件事就被当成秘密了,可是,只要是与宫廷有关的人多多少少都应该知道一些的。那尔撒斯于是再次把安德拉寇拉斯王即位前提所发生的事实和流言一一说给亚尔斯兰听。只见亚尔斯兰那原本如晴朗夜空颜色的瞳孔刹时间就像罩上了一层乌云似的,好不容易他才张开他那形状极佳的嘴唇发问:ot;父王弑兄称王……这个传闻是事实吗?ot;年轻的军师轻轻地摇了摇头。ot;就是这一点不清楚。知道实情的大概只有安德拉寇拉斯陛下吧?而我可以相信的事是席尔梅斯王子相信这个流言是事实,因而憎恨殿下和殿下的父王。而在憎恨之余,遂和鲁西达尼亚人联手,把他国的军队引进我国。ot;那尔撒斯的声音极其严峻,亚尔斯兰和其他的五个人都沉默不语。ot;也就是说,他把王位看得比国民还重要。复仇的方式有很多种,可是,他却采用了对国民最不利的方法。ot;ot;我明白了,那尔撒斯。ot;亚尔斯兰苍白着脸,轻轻地抬起了一只手。ot;目前,我必须在堂兄之前和鲁西达尼亚军做个了断,希望你们可以帮助我。等事情告一段落,我再和堂兄好好地做了结。ot;(二)黑衣骑士达龙和身为军师的朋友并肩在回廊上走着,脸上有一欲言又止的表情。他看着带着佯装不知情继续往前走的那尔撒斯,最后终于开了口。ot;那尔撒斯,我一向认为你总是深思熟虑的,可是,你对殿下是不是太残酷了一些?这样不等于在他肩上又加上了重担?ot;ot;隐瞒下去比较好吗?ot;那尔撒斯微微地苦笑道。ot;我一个背负了这个秘密将近有半年了。如果能不让殿下知道,我当然也不愿意这样做。可是,达龙,你应该也知道的。就算我再怎么隐瞒,如果由对方把这个秘密说出来,不就毫无效果了?ot;那尔撒斯说得有道理。席尔梅斯一定会公开自己的身份,主张自己有正统的王位继承权。与其突然由ot;敌人ot;口中知道这件事,不如趁现在由同伴告知,亚尔斯兰所受的冲击会小一点。ot;而且,达龙,亚尔斯兰殿下自己身份也有秘密。相较之下,银假面的事终归是别人的事情。如果因为这件事就让自己产生动摇,那么,他根本就无法承受自己的秘密了。ot;那尔撒斯的意思是亚尔斯兰的出生一定有些秘密存在。达龙虽然点头称是,可是,这个帕尔斯第一勇将还是叹了一口。ot;纵然如此,但殿下的担子未免太重了些。他才只有十四岁哪!ot;ot;依我来看,亚尔斯兰殿下的胸襟比外表看来还宽广,关于席尔梅斯王子的事他一定可以克服的。他所需要的就是时间。ot;ot;你的看法是不是太乐观了?ot;黑衣骑士毫不顾忌地说着。ot;如果亚尔斯兰殿下打算为父王赎罪而要把王位让给席尔梅斯王子呢?以殿下的个性来看,这不是不可能的。ot;ot;没错。然后,席尔梅斯王子就成了我们的国王了吧?ot;席尔梅斯虽然因为仇心切而使得自己的举动有些狂乱,但是,他并不是没有一国之王的器量。如果他的复仇梦醒了,也许会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君主。可是,就算席尔梅斯想解救奴隶,他也不会想到要废止奴隶制度吧?如果他要做,就只会下善待奴隶的命令。或许这就是席尔梅斯和亚尔斯兰决定性的差别吧?拢了拢色泽明亮的头发,那尔撒斯回视着友人。ot;倒是我想听听你的说法。达龙,如果殿下不能成为帕尔斯的国王,你会讲开殿下去追随席尔梅斯王子吗?ot;ot;别开玩笑了。ot;银假面和达龙曾经面对面交锋,而且席尔梅斯又是杀伯父巴夫利斯的仇敌。他摇了摇头。ot;对了,到那个时候,我们两个就联手为亚尔斯兰殿下征服一个合他治理的国家。反正到处都有因恶政而受苦的国民。ot;听了达龙玩笑似的想法,那尔撒斯吃吃地笑了起来。不管他和友人有什么样的看法,最终做决定的还是亚尔斯兰。那尔撒斯转移了话题ot;关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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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翎银鞍白马,跨街游行时曾听过一场民间的戏。台上咿咿呀呀诉断衷肠,唱着霸王别姬的戏词。当时他将腰间的锦囊抛上台,大力拍着身侧人的肩膀高声叫好,心中带着隐秘的雀跃。崔羌懒散的桃花眼只是轻轻飘过来,从容地笑着。戏幕起又落,惊赞拍掌之声连绵不绝。穆翎不经意侧首,忽地撞进那双深邃眼眸里。四目相对,周遭纷纷扰扰仿若消散,只余一种说不清道不明之物在他心上肆意生长。红颜叹,纵缘尽,已不枉此生。台上人道尽悲欢离合,台下人含笑看他。那时他想,书中所谓生死相随,便是这般罢。后来图穷匕见。崔羌微凉的指尖从他唇畔划过,抹开血色,贯来柔和的眼尾上挑,我怎么舍得杀你啊太子殿下。穆翎一颗心早已失去知觉,只听着那懒懒拖长尾音不如您做我的男宠,可好?穆翎颤着手,握住了那柄刺入血肉之中的刃,温热的血离开身体,也带走了最后一丝天真,恍然之间他笑出了声。原来当年那出戏,唱得你是真霸王,我是假虞姬。*扮猪吃虎疯批攻x身软心更软笨蛋受(崔羌x穆翎)*攻蛰伏复仇,受倒霉背锅*狸猫换太子,攻是真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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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恒本身有一张bug级别的盛世美颜,可他天生身负反派诅咒,旁人只能看到一层虚假的丑陋表象。他是万千世界送给天命之子历练的踏脚石他的结局永远是花式给对方送经验送金手指,即便那些天命之子人品不佳。但有一天,祁恒他把这个诅咒弄没了…阅读提示1男主万人迷金手指苏文,逻辑为剧情服务,全文架空。...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不定时更新预收晋王发现自己是替身了吗和基友的现言驯服一只阴湿男,文案在最下此文文案慕溶月是长公主的独女,出身矜贵,养尊处优,偏偏无可自拔地爱上了侍卫谢羡风。谢羡风容貌俊逸,却性子冷淡,待人疏远。谢羡风晋为小将军後,皇舅为她赐了婚。纵使二人阶级悬殊,她仍义无反顾地下嫁,她以为,他会为之感动。婚後两年,他待她冷若冰霜每年的成婚纪念日,他从不归家。她以为,他只是不会爱人罢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慕溶月,渐渐也为了夫君洗手作羹汤娇生惯养的千金,却开始学着做一个贤妻,去讨丈夫欢心。直到莫老将军落难,谢羡风放着怀胎虚弱的她,跪在皇殿前三天三夜,只为身陷囹圄的莫盈儿伸冤。他烧掉了她寄去的家信,愠怒之下,脱口而出,若没有她,我已经与盈儿成婚,莫家便不至于此。那时,慕溶月才明白,原来,他的冷漠,他的事不关己,都只是对着她一人。而爱,是无师自通的。慕溶月终于累了,扔下一纸休夫书。谢羡风,你自由了。捂不化的冰,她再也不捂了。多年後,他与她重逢在王室贵族的茶话夜宴,举杯间,言笑晏晏。她已是金枝玉叶的宋国公夫人,而他久久未娶,孤身一人。酒座後,阴暗无人的角落,谢羡风红了双眼,喑哑地说你离开後的每一天,我都在找你。她却盈盈一笑。不过是闲时豢养的一只雀儿,逗来解解闷,怎麽还当真了?多年前,在那一纸和离书上签字画押时,谢羡风还未曾想过,从前那个任性稚拙丶被他视若不见的前妻,会在有朝一日化作他心头的一颗朱砂痣。让他在爱而不得的日日煎熬里饱受折磨,最後心甘情愿地将其奉若神明,为之俯首称臣。我心死後他却後悔了雄竞修罗场,女主日常训狗修文後详细版排雷40☆男洁女非(修文後)☆女配爹是男主恩人,男主对女配无爱情,两人从始至终不会在一起☆女主後期会和男配二婚且移情别恋,男主则只和女主有婚姻关系。☆火葬场十级。虐男的程度大概是虐女的倍数推一下朋友的现言甜文驯服一只阴湿男by小云泡芙李赫第一次见到阮梨,是在英区A大隐蔽的湖边。她身着一袭白裙,蓦然闯入了他的视线。他看着她上一秒刚和富二代学长吻别,下一秒就收下了学弟送的名牌手提包。林影婆娑间,她的目光与他无声交汇。阮梨微微一笑,伸出纤长的手指,放在朱唇上,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从此,她轻盈飘逸的裙摆深深地烙印在了李赫的瞳仁里。再一次见到阮梨,是在友人的别墅派对里。友人吹捧他正在谈一个校花级别的女神,还劝李赫也尽早处个对象,别活得像个苦行僧。李赫沉默不语,借口去卫生间而离开。一墙之隔。门外是喧闹举杯的朋友门内的阴暗角落,是两道交叠的身影。李赫把落单的阮梨堵在了墙角,他的身影将她笼罩,他手心是被她咬出的红痕。看着阮梨红透的脸,李赫清冷的面庞犹如冰雪初融,一抹淡淡的笑意悄然浮现。最後,他伸出手,如法炮制地放在了自己的唇上,轻嘘一声。你也不想我们之间的秘密被你男友发现吧?宝宝。阮梨有三个秘密。第一,她的白富美女神人设是假的第二,只有一个乖僻的怪胎知道她的秘密第三,她跟那个怪胎谈起了地下恋。李赫阴险,偏执,卑鄙无耻阮梨虚荣,僞善,装腔作势。他们是天生一对的金童玉女。预收晋王发现自己是替身了吗求收藏京中有一纨绔王爷,虽容貌俊逸,却性情暴戾,谁人也不敢招惹。他权势滔天,覆手间便可取人性命弑母害兄,是衆人闻风丧胆的煞星。一日,晋王在林间围猎,却遇见一来路不明的蛮夷女子。那女子生了一副娇小玲珑的皮囊,却不似旁人一见他便如惊弓之鸟,她定定地直视着他妾身只愿能留在王爷身边,让王爷开心。起初,晋王并没有将她放在眼里。可她却不肯放弃。为了见他一眼,她炎暑长跪于殿前,哪怕被炙烤到昏厥为了讨他一笑,她冬日里下河捕鱼,浑身冻到青紫。直到後来,晋王身中剧毒,沈鸢不惜一切为他祈福。晋王讥讽她为了我,你能去死吗?沈鸢手起刀落,竟是毫不犹豫地剜下了心头血,用作为他解毒的药引。惟愿殿下开心。望着沈鸢面白如纸丶奄奄一息的模样,晋王心底终于生出了一丝动摇。待到病愈後,晋王以侧妃之仪,将沈鸢娶进了王府。沈鸢不过是个身份低微的孤女,侧妃于她已是擡举。他自认为已经对她很好,她定会对他感激涕零。直到那夜,沈鸢梦呓,却是失控地唤着他故去王兄的名讳,宝音好想你晋王这才发现,原来她接近他,只不过是因为他有着一张与王兄相似的脸。多年前,宝音爱上了芝兰玉树的沅王。却来不及表达自己的心意,沅王便为救她而死。自此,她将名字改为了他的鸢,潜入了京城,只为报恩。她见到了他同母的兄弟晋王,容貌与他有七分的相似,性情却是迥然不同。只为了这七分的相似,她便开始百般地待晋王好,只为了能短暂地回到他的身边。剜下心头血时,沈鸢想,倘若她能救下他的胞弟,他在九泉之下,一定也会开心的吧。初遇她时,他连她的名字都未曾放在心上。来自蛮夷的粗鄙之女沈鸢,如风般不可捉摸的沈鸢。最後,却成了他心尖最毒的一抹情蛊,让他求之不得,寸心如狂。内容标签宫廷侯爵破镜重圆天作之合励志成长追爱火葬场慕溶月谢羡风宋景渊莫盈儿一句话简介我心死後他却後悔了立意珍惜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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