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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头看了一下窗外,竟然已经夕阳西下了。橙红色的阳光将云层染成一片金红,归鸟展开翅膀,斜斜的掠过天空。
来娣端了一杯茶进来,问道:“爹,你都写了什么?”
周大有道:“爹在写一部小说,打算拿去报社投稿。这样,就可以赚钱了。”
来娣的眼睛亮晶晶的:“爹真厉害!”
周大有笑了笑:“你将来也可以跟爹一样厉害。”
来娣的眼睛黯淡了一下:“可是我不识字。”
周大有道:“等爹赚了钱,就送你跟你姐姐去读书去。”
来娣一下子激动起来,结结巴巴的说道:“真、真的吗?爹,我可以去念书?”
周大有点点头道:“当然是真的,爹不会撒谎骗你。”
来娣得到了确切的答案,一下子控制不住自己了。她尖叫着跑出去,嘴里喊道:“姐姐,姐姐,我们以后可以去念书了,你高不高兴……”
两个孩子,在外面屋子里又笑又跳,开心极了。
周大有听着这声音,也不由自主的笑开了。
两个孩子高兴完了,手牵着手走进来,看着周大有的两双眼睛,满是濡慕和感激。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还有可以念书的机会。
这个年代,可以念书的女孩子,一般都是家境颇为不错的。否则的话,一般的家庭,就算是送孩子去念书,也只会选择男孩子。
男尊女卑的念头,在这时还是深入人心的。
两个孩子这些天能吃饱饭了,面色好了,便更加凸显出很不错的长相来。看起来,就是一对水灵灵的姐妹花。
看着两个可爱的孩子,周大有心里一动,道:“既然将来要去念书,你们两个的名字,就不大合适了。我想,重新给你们取个名字。”
招娣来娣,听起来不但俗气,而且,也表示了父母的一种轻视。所以,周大有想要给她们换一个名字。至于小宝,就不用换了,年纪还小将来再说吧。
招娣来娣看着他,齐齐点了点头:“好。”
来娣顿了顿,又道:“爹爹给我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吧。”
招娣没有说话,一双清凌凌的眼睛却期待的看着父亲。
来娣活泼,招娣温柔安静。活泼的孩子往往会比较讨大人喜欢,但是周大有却更加喜欢招娣一些。可能是因为,当初他醒来的时候,第一个看的的人就是她的缘故吧。当然,虽然心里更加喜欢招娣一些,在对待两个孩子的时候,他还是会一视同仁的。
稍稍思考了一下,他开口道:“招娣的名字就改成……明珠吧,说明你是父母视若掌上明珠的孩子,也希望你的未来像是明珠一样璀璨光华。”
听到自己的新名字,招娣,不,明珠的眼睛闪闪发亮,抑制不住的笑了起来。
“爹,爹,那我呢?”听到姐姐的新名字,来娣急了。
“别着急,你的名字我也想好了。就叫……明玉。爹爹希望你像玉石一样温润优雅,在你身上寄托着美好的愿望。这个名字你喜欢吗?”
“喜欢,谢谢爹!”来娣,不,是周明玉欢快的回答道。她跳到自己的姐姐面前,笑眯眯的说道:“姐姐,我从今天开始就叫周明玉了,好听吗?”
周明珠老老实实的点头:“好听。”
“嗯,姐姐的名字也好听!”
两个孩子欢喜了一阵,手牵着手来到周大有面前。周明玉歪着脑袋说道:“爹,你能将我们两个的名字写出来吗?我想看看。”
周大有拿起笔,分别在纸上写了两个人的新名字,递给了她们。两姐妹拿着写着自己名字的白纸,欢欢喜喜的出去了。
吃过了午饭之后,周大有拿起自己的稿纸,开始检查起来。初稿自然是不够完美的,还需要再誊抄一遍。
这个工作,他花费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完成了。《寻仙》的前五章,一共两万三千多字。从宋蔷的出生开始,一直写到了他进入青云门,对于修仙有了初步的了解为止。
这一份稿子的字数,已经可以拿去投稿,试一试了。
拿起之前叫明珠买回来的一叠报纸,看来看去,他最终选中了一家叫做《新城文化报》的报纸。无他,这是本地一家去年刚刚开办的报社,对于稿件的选择眼光比较开放,不像一些大的报社那样故步自封。
这《新城文化报》跟大多数报纸一样,前面几版都是各种新闻,最后面的两版,方才刊登的是小说。刚好它刊登的一本叫做《郎才女貌》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已经快要到尾声了,也许,自己的小说,可以接着刊登下去。
晚上关翠云回来以后,周大有对她说道:“翠云,你明天上午帮我跑一趟,下午再去卖蛋糕,行么?”
关翠云连忙点头:“去什么地方?”
周大有将报社的地址念了两遍,然后问道:“记住了吗?”
关翠云道:“记住了,这地方我知道,就在我卖蛋糕的地方不远处。我可以连蛋糕一起带着过去,不会耽误生意。——去那里干什么?”
周大有将一叠文稿递给她,道:“把这一本连载的小说,拿过去投稿。”
关翠云连忙将一双手在衣服上擦了又擦,这才接过稿件,小心翼翼的看着,嘴里说道:“他爹,这,这是你写的?”
周大有点点头:“是我这两天写的,要是报社可以发表,那我们就不愁将来了。”
关翠云看向周大有的眼睛里,满是仰慕:“他爹,你可真厉害!你不但识字了,竟然还会写小说了!像你这样,出去当个先生,都没有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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