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第1页)

白霜软化了语气:「习武都是要从小的,我一个女人……」

乌恩其最听不得这种话:「你知不知道你的外号?酒客们私下都管你叫『母狼』的,你是比男人少条胳膊少条腿,还是力气比哪个男人小了?」

在乌恩其看来,白霜这种强壮的女人才是最应该被追捧的,天生神力,只要刻苦锻炼,定能在搏斗上也不输任何人。这样多好,绝不会有人因为身弱而欺负她,她也不会被孱弱限制。

乌恩其知道,北边还好,南边却因为屡屡吃败仗,越来越喜欢弱柳扶风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只能柔柔依附旁人生活,好满足南边人被草原骑兵打趴下的自尊。

白霜终於点头了:「那我该从何学起呢?」

乌恩其一拍胸口:「我来教你就行。」

反正她除了教小孩子们,还要教裴峋。一个成人也是教,两个也是教,索性和放羊似的,一块赶上算了。

第15章惊风

第二日下午,乌恩其按约等在了後山边。

那山包上曾开满黄花,昭那公主未死时,乌恩其在夜里来到这里,还碰上了裴峋。

如今黄花尽谢,草原的夏天很短暂。再过不了多久,最後一批雁也会南飞去,牧民们贮青的贮青,转场的转场,和雁一样都要去水草丰美的地方。

冬天是不好挨的,倘若老天不垂怜,一场白灾过後,牛羊就要死去大半,人也要死去大半。

这就是为何历代草原王都执着於开疆扩土,马背上的生活固然潇洒惬意,可太过依靠天意。谁不想有稳定的收成?一场白灾就能让他们辛辛苦苦打了半年的仗打水漂,他们自然是更向往南边丰饶的土地。

乌恩其却总觉得这其中还有事情不对,君不见南边没有被打去江对岸之时,管辖的靠北方的区域不也好好的?

这怕是因为北边制度不够的缘故,只能靠天吃天怎麽可能有南边稳固?若是不改变,怕是打下再多的土地也没有用。

打江山是一方面,守江山也是需要本事的。

*

正胡思乱想时,裴峋先到了,他看见乌恩其已经候在这里时,吓了一跳:「我以为我够早的了……没想到殿下您……」

乌恩其跟他经历几出生死,在他面前肆无忌惮了许多,她翻白眼道:「学的人没有教的人上心,你不该羞愧吗?」

裴峋歪着头笑得好看:「我以後一定不让殿下等我。」

乌恩其随意一点头,目光又向远方眺望去。

「殿下,我们还不开始吗?」

「莫急,再等一个人。」乌恩其又拉了下高高绑起的马尾。为了便捷,她今日穿的是只有一只袖子的衣袍。

裴峋也不再多问,老实地陪她一起等。

不一会,白霜高大的身影终於出现。她发现已经有两个人在等时,便一路小跑来到乌恩其面前。

白霜虽然身高与裴峋相仿,可要比裴峋健壮的多,衬得裴峋更加肤白单薄。裴峋站在那里,被白霜上下打量了好几次,他只是微微一笑。白霜本就不是多言的性子,见乌恩其没有介绍的意思,也就不开口。

「既然是来学箭,你们带的弓都拿下来我瞧瞧」乌恩其说道。

二人依言摘下弓,乌恩其一看,裴峋手中是张轻弓,制作的很规整,起码是个军队能用的水准,也免得她再去调弦。

白霜手中的弓就拙劣粗糙的多,看得乌恩其心里直叹气。但白霜把箭镞箭囊都准备好了,还带了一只灌满水的水袋,一看就知道是要准备苦练的。

乌恩其从白霜手里取过弓:「你这个,不行。」

言必,她随意抽出一支箭来,拉满了弓,对着远方一簇开败了的残花射去。

在她松手的瞬间,那弓直接被巨大的力震裂开来,竟是直接成了快废木头。而那只箭还是定定飞向花丛中,带起纷纷扬扬的枯花瓣来。

裴峋眼睛一亮,不等乌恩其开口,主动去捡箭。

白霜见那张弓被轻易拉断,愣了一下,再看乌恩其时,眼中多了些敬佩。

乌恩其利落解下她背上的弓,递给白霜:「先拿着感受一下。」

那弓上青下红,看着不显,但白霜接到手中,明显向下一坠。乌恩其的箭囊还在自己背上,里面装着二十几支铁色翎羽的箭,看着就很有分量。

裴峋把箭拾回来,乌恩其装回箭囊,叮嘱道:「学箭,心不能急。护胸和护臂是一定要带的,尤其霜娘,把护胸一定带紧。」

弓弦是会刮蹭到人身体的,乌恩其知道有些技艺高明的女射手为了不被影响,甚至会把一侧胸直接割去。

「切记,莫要没箭的时候用力空拉弓,伤着可好些时候好不了。」

她一看裴峋,拇指带着扳指,已经把箭卡上弦去,有模有样地拉开弓来,样子不像是完全没碰过弓的。

乌恩其啧了一声,过去拉掉弦线,又轻轻握上他的手,把他的姿势调整为四指拉弓:「哪儿学的怪毛病?」

说着,她直接顺势把裴峋手上的扳指抹走:「这是你叫我收掉的第二个戒指了。」

裴峋乖乖让他摆弄:「这是幼时所学了,说是君子六艺,男子都要学些。」

「是了,靠着扳指拉弓是南边的毛病,」乌恩其无奈,「借着外物的力,是能拉弓轻松些,让箭发得得远些。可学本事到底要考自己苦练,南边的弓兵被捉到,连杀都不用,一刀切了拇指就再也射不了箭喽。」<="<hr>

哦豁,小夥伴们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span>:||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替嫁给草原首领後[重生]

替嫁给草原首领後[重生]

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排球少年同人)[排球少年段子集]零碎的你与他+番外

(排球少年同人)[排球少年段子集]零碎的你与他+番外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异世种田发家致富

异世种田发家致富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第四种原色

第四种原色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