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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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页)

中年男人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连峙反手压在了地上。  连峙:“你说那个孩子是你们家的孩子?我问你,那个孩子今年几岁了?”  中年男人又是一懵。  连峙直接给了他一巴掌:“说。”  中年男人正好看到小孩那瘦小的身体:“四岁,他今年四岁了。”  连峙直接就又是一巴掌甩在了他的脸上:“四岁?”  “你难道没发现那小孩掉了两颗乳牙吗?”  “说明他今年至少六岁了。”  听见这话,四面八方的人顿时反应过来。  “他们连那个孩子今年多少岁都不知道他们是人贩子。”  “他们是在带着小孩碰瓷。”  那些在听到中年男人说的那些话之后,  因为这附近就有一家医院,所以仅仅只是三分钟后,救护车就赶到了。  把小孩送上救护车之后,礼市公安局的人也赶到了。  来的是刑侦支队案件侦查大队五号办公室的人。  五号办公室和三号办公室不在一个楼层,所以连峙不认识他们。  但是他们怎么可能会不认识连治。  所以在现场看到连峙的时候,他们齐刷刷愣了一下。  而后连峙就和他们一起,把中年男人等人押上了警车。  中年男人等人显然都是经验非常丰富的犯罪分子,所以即便是五号办公室的人把单刀直入,各个击破,激将法等各种审讯手段全都用了个遍,也没能撬开他们的嘴。  但好在没过多久,那个被送上救护车之后就痛晕了过去的小男孩清醒了过来,虽然他年纪不大,但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也记得自己的父母叫什么名字。  再把他们的名字往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里一放,小男孩的身份信息,还有他父母在他丢失之后,去当地公安局报案登记的信息就全都搜出来了。  在这一铁板钉钉的证据面前,那几个犯罪分子很快就败下阵来,交代了他们的罪行。  他们确实都是农村人。  五年前,他们结伴出来打工,结果钱还没有挣上多少,就先染上了赌瘾。  偏偏他们的技术还不太好,每个月赚到的那点钱,在还完赌债之后,连自己都养不活,更别说是养活老家的父母孩子了。  他们做梦都想发财。  可是现实却是,他们根本就找不到高薪的工作,后来因为他们天天打牌,打输了还闹事,工厂的老板怕他们带坏其他人,直接把他们开除了。  也就是那一天,他们目睹了一场车祸。  那场车祸的受害者是一个老太婆,肇事者是个老师,而且出事前喝了不少的酒,最后为了堵住那个老太婆的嘴,哪怕那个老太婆只是膝盖受了点伤,肇事者也赔了她三万块钱。  他们从中看到了商机。  他们开始做起了碰瓷的买卖,并且很快就积累了丰厚的经验。  比如要想得到更多的钱,就要盯准豪车,开豪车的人都不差钱,所以出手也最大方。  千万不要找面包车或者货车,他们之中绝大多数人都是一年开几万公里甚至是十几万公里的老司机,隔三差五就会出一场事故,所以他们碰到这种事情,只会报保险,绝对不会私了。  为此他们把市面上所有的豪车的外观都记了下来。  又比如很多豪车都会配备行车记录仪,所以冲出去之前,一定要躲在他的视野盲区。  还有就是,在车子里悬挂国旗之类的装饰品的,十有八九都是公务人员,这些人最害怕的就是出了事故之后,受害者去他们的单位闹事,所以往往给钱给的最爽快。  最主要的是,一定要学会卖惨,只要他们够惨,围观的人就会帮他们说话,车主迫于压力,就会更快的屈服。  靠着这些经验,短短不过两年的时间,他们每个人就赚了十几万块钱。  只有一点,那就是干这一行太伤身体。  因为就算他们的身手再敏捷,也耐不住一些车主太过智障,撞到人之后,竟然还能把刹车当成油门踩,最严重的时候,他们中的一个人被一辆车直接从大腿上碾了过去,最后在床上躺了三个月才好。  也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听说了他们老家的一个远房亲戚早年因为生不出孩子,就从人贩子手里买了一个孩子,等到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就把之前买的那个孩子又卖了。  这一进一出,最后不仅没有亏钱,反而赚了几千块。  当然了,他们不是把孩子卖给了其他生不出孩子的人家,而是把孩子卖给了黑诊所。  那几个犯罪分子当即就从中找到了灵感。  他们完全可以从人贩子那里买个孩子过来帮他们碰瓷。  这样,他们就不需要再承担受伤的风险了。  孩子要是被那些蠢子车主给撞伤了,那正好,他们就能索赔更多的钱了。  要是那孩子伤的太重,他们就在他快要死之前,再把他卖出去。  这不就是无本的买卖吗?  他们随后就找到了他们老家的那个远房亲戚,从他们那里,要到了人贩子的联系方式,然后从那个人贩子手里,买了第一个孩子。  那个小男孩是他们从那个人贩子手里买下的第六个孩子。  要不是公安不能殴打嫌疑犯,而且他们还需要从那几个犯罪分子口中挖出人贩子和那家黑诊所的消息,五号办公室的人非得当场把他们揍个半死不可。  而另一边,曹定华的运气还不错,下午他加班加到一半的时候,还真就接到了一起入室盗窃案的报案。  曹定华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连峙。  于是他一边赶往案发现场,一边给连峙打了一个电话。  结果竟然没打通。  曹定华当场就皱起了眉头。  但他还是把这股不满压了下去,先去了案发现场。  这起入室盗窃案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报案人一共丢了两万块钱和一部手机。  曹定华勘察完案发现场之后,就第一时间赶回了公安局,开始调查起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  看到一半的时候,他又想起了连峙,于是又拿出手机给他打了个电话。  结果连峙还是没有接。  曹定华当场就气笑了。  然后他就直接挂断了电话,继续翻看起了监控。  没过多久,他就顺利揪出了那个盗窃犯。  在查到那个盗窃犯就是本地人之后,他直接就叫人找了过去,最终顺利的在那个盗窃犯的出租屋里,把他抓获了。  而这个时候,距离他刚刚接到这一任务,才过去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  这样的破案速度,在礼市公安局以往破获的入室盗窃案中,已经算得上是名列前茅了。  但是第二天早上,曹定华上班的时候,却没有第一时间去炫耀这件事情,而是找起了连峙。  他今天非得好好地给连峙上一课不可。  结果听见他的话,办公室里的其他人的神情瞬间就变得古怪起来。  曹定华:“……怎么了?”  办公室里的其他人:“你不知道?那个连峙昨天可是出了一场大风头。”  曹定华:“…………”  很快,他就从他们嘴里,知道了昨天下午下班之后发生的事情。  曹定华:“………………”  他有点晕。  所以连峙昨天晚上之所以一直没有接他的电话,是因为他在下班路上,抓到了一伙碰瓷犯,顺着这条线,他和五号办公室的人查出来了一个跨省拐卖人口团伙和倒卖器官团伙。  他们刚刚才从审讯室里出来。  五号办公室的人现在已经在收拾行李,准备飞去边省,抓捕那个跨省拐卖人口团伙和倒卖器官团伙。  曹定华当场就沉默了。  因为这样的大案子,礼市公安局一个月都不一定能够碰上一起。  所以十几分钟后,庄康适在看到连峙之后,也沉默了好几秒钟,才说道:“干得不错。”  要知道他之前安排连峙去跟着曹定华,就是认为连峙虽然文字功底不错,但是其他方面肯定不行,所以想着先安排他从一些小案子学起。  结果转眼间,连峙就给了他这么大的一个惊……喜。  连峙谦虚道:“没有,也是我的运气好,认识那个小孩身上穿的那件外套的牌子,那个小孩又正好长得比较瘦小,以至于那些人贩子弄错了那个小孩的年龄……”  庄康适:“……”  他想起来他每次破了大案子,也会推说是运气好。  但其实他心里是怎么想的,那还用得着说吗?  所以连峙这是在给他下马威?  一个不够,他还要给他第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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