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在次卧的床上躺了大概一个小时,手机屏幕亮着,刷着外网的评论区——渣男惩罚计划一号女嘉宾的视频已经破了十万播放,评论区还在疯涨,私信又多了几十条。
我划了几条,没回。
楼上小胖的游戏音效声在十一点左右停了。又过了大概半小时,整栋楼彻底安静下来,只剩下空调外机嗡嗡的运转声和海浪声。
然后我的房门被轻轻敲了三下。
我起身开门。走廊的夜灯亮着,暖黄色的光从墙角漫上来,照在柳芳菲身上。
她换了一条真丝睡裙。香槟色的,吊带款,两根细细的带子挂在丰腴的肩膀上,领口开得很低,锁骨下面那道深邃的沟在暖光里一览无余。
真丝的面料很薄很滑,贴在皮肤上像一层水,随着她的呼吸轻轻波动。
裙摆到大腿中部,两条雪白的大腿从裙摆下面伸出来,又粗又壮但比例极好,在昏暗的光线里泛着奶油般的光泽。
她没穿奶罩。
G杯的奶子在真丝下面晃荡着,乳头的形状在薄薄的面料上顶出两个明显的凸点。
奶子太大了,真丝遮不住全部,侧乳从吊带边缘挤出来,白花花的,在夜灯下泛着温润的光。
她的手臂也是雪白的,丰腴但不松垮,皮肤紧绷绷的,能看到下面细密的青色血管。
下面只穿了一条内裤。
肉色的,蕾丝边,高腰款,裆部勒在肥厚的逼缝里,两瓣肥臀从蕾丝边缘溢出来,白得像刚蒸好的馒头。
她整个人站在门口,像一只移动的大奶牛——丰腴的、雪白的、充满雌性激素的、让人看了就冒火的大奶牛。
真丝睡裙裹着她壮实但不臃肿的身体,每一寸曲线都在暖光里散发着熟女特有的肉欲气息。
她手里拎着一个小布袋,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的什么。
“磊磊睡了。”她压低声音,嗲嗲的,酒窝在嘴角边浮出来,“今天舟车劳顿了一天,又打游戏打到十一点,现在呼噜打得震天响。”
她侧身闪进来,真丝睡裙蹭过我的手臂,触感像水一样滑。
她反手轻轻关上门,锁扣咔嗒一声扣上。然后她转过身,背靠着门板,抬头看我。
暖黄的灯光照在她脸上,她的皮肤白得发光,酒窝深深陷下去,眼睛亮晶晶的,嘴唇微微张着,呼吸比刚才急促了一点。
“阿哲。”她叫我的名字,声音软软的,带着点鼻音,“阿姨想死你了。”
“有多想?”
“想到每天晚上都睡不着。”她伸手摸我的脸,手指很软很热,在我脸颊上轻轻划,“上次你走了之后阿姨好几天没缓过来。躺在床上满脑子都是你。想着你的大鸡巴,想着你操我的感觉,想着你射在我里面——”
她越说声音越低,脸越来越红,但眼睛一直盯着我,瞳孔微微放大。
“然后就自己用手——但是怎么弄都不够——手指哪有你的鸡巴舒服——”她咬了一下下唇,酒窝陷得更深了,“阿姨是不是很骚?”
“是。”
“都是你害的。”她轻轻打了我胸口一下,然后把手里的布袋举起来,“对了,阿姨带了东西过来。”
“什么?”
她把布袋放在床上,打开。
里面是一把剃刀、一罐剃须泡沫、一小瓶润肤乳。
剃刀是粉色的,女用款,刀头上套着透明的保护套。
剃须泡沫是敏感肌用的,包装上写着芦荟配方。
“明天要穿泳衣。”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腋下,又看了看自己的小腹,“阿姨的毛太多了,穿泳衣不好看。腋毛要剃,下面的毛也要修一下。本来想自己弄的,但是——”
她抬头看我,酒窝浮出来,眼睛弯弯的。
“阿姨想让你帮我剃。”
我看着她。她站在床边,真丝睡裙裹着丰腴的身体,雪白的大腿并在一起,手里拿着一把粉色剃刀,脸红得像刚喝过酒。
一个三十多岁的熟女,一个旅行社高管,一个平时在外面优雅从容的女人,半夜穿着真丝睡裙溜进我的房间,让我帮她剃逼毛和腋毛。
“行。”我说,“但剃之前,先让我舔。”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酒窝深深陷下去,眼睛弯成两道月牙,整个人散发着一种“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的了然。
她把布袋子往旁边一推,往前走了两步,站在我面前,抬头看我。
她没穿高跟鞋,比我矮了大半个头,仰头的时候真丝睡裙的领口往下坠了一点,两个肥奶在丝绸下面晃荡,乳头的形状更明显了。
“那你想先干什么?”
我一只手搂住她的腰,另一只手抬起她的左臂,把她的手臂举过头顶。
她的腋窝暴露在月光下——白皙的皮肤,稀疏的腋毛,被汗浸得微湿,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
她今天出了很多汗,但刚才洗过澡,腋下的味道不重,只有一股淡淡的沐浴露香味混着她皮肤本身的体味。
那股味道很淡,但很勾人——不是香水那种刻意的香,而是熟女身体自然分泌的、带着雌性激素气息的、原始的体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