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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阳光透过破庙的缝隙,洒在叶春风的脸上。
他伸了个懒腰,空气中血腥味已经淡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清晨的清新。
破庙里,尸体早已不见踪影,只剩下斑斑血迹,仿佛在诉说着昨晚的惊心动魄。
叶春风将尸体都扔进了山林,也算是对之前猎杀野兽的一种补偿,这下算是两清了。
“说好了啊,以后我给你们吃的,你们也给我吃的,咱们公平交易,互不相欠。”
与野兽们在心中签好平等互助条约后,叶春风返回了镇上。
昨日完成击败张虎地任务,叶春风战力加了30,来到了76.98。今日获得战力+0.77,叶春风的战力来到了77.75。
心情大好,开始新的一天。
叶春风决定去镇上置办一身新行头,毕竟老是穿着破烂也不是个事儿,自己现在好歹也算个有几十个银币的小富豪了,可不能让人瞧不起。
来到卖衣服的商铺,叶春风换上了一身崭新的青衫,对着铜镜左瞧右看,别说,还真有几分人模狗样。
“老板娘,您觉得我这身怎么样?”
老板娘上下打量了一番,眼睛都亮了:“哎呦,这位公子,您这可真是慧眼识珠啊!
您瞧这上半身,这长袍穿在您身上,领口袖口的绣纹与您温润的气质相得益彰,更衬得您肩若削成,风度翩翩,活脱脱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雅士。
再看这下身,这束腰长裤线条流畅,勾勒出您挺拔的身姿,步履间尽显洒脱随性,好似踏云而来的谪仙。
这身装扮整体瞧去,那叫一个气宇轩昂,简直就像画里走出来的翩翩公子!”
“说的很好,很真实,再多说几句。”
“...”
老板娘又滔滔不绝夸了半个小时。
“行了行了,低调低调,我这个人不喜欢太张扬,只想做个安静地的美男子。”
随后,叶春风全款拿下了这身20铜币的衣服。
有了新衣服后,叶春风觉得自己这么英俊潇洒,老住破庙也不是事儿,不如买个住房,享受一下小资生活。
叶春风怀着美好的心情来到了房屋交易所。
没一会儿,叶春风灰溜溜地从交易所走了出来,脸上的笑容早已消失不见。
好家伙,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一个小破房子,居然要好几十个金币,也就是几千个银币!没想到这异世界的房子也这么贵!
“算了,还是住破庙吧,天然无污染,还省钱。”叶春风自我安慰道,顺便买了个扫帚,将破庙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血迹也清洗干净了。
“嗯,这才有点家的感觉嘛。”
…
三天后,红枫镇,有一处气氛威严、肃杀的地方。
这里有一座气势雄浑的建筑。
其外观以巨石筑就,表面纹理粗糙,似是岁月镌刻下的痕迹。
大门高约两丈有余,由厚实的铁木制成,其上镶嵌着狰狞的兽首铜环,在日光下泛着冷冽的光。
周边的围墙绵延数丈,墙头尖锐的棱角犹如猛兽的獠牙,戒备森严。
正是黑虎帮总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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