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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二十六)
以色侍人怕是这世界上最隐秘的苦活儿。
林向黎脑子好像醒了,但纵欲过度的身体还疲乏着,于是他反反复复地做梦,起码做了四五个,一会儿梦见他妈打电话找他,结果他被简铭摁在门板上狠操,死咬着牙不敢泄露半个音节;一会儿梦见简铭的姐姐来了,隔着门催弟弟开门,但简铭还深深埋在他里面不肯拔出来,决定挟制着他一起走过去……
荒唐至极,惊悚万分。
也不知道做到第几个梦,他终于醒了,房间里就他一人,身下睡的床单已不是昨夜见到过的花色,隐约嗅得到樟脑丸的香气。丝丝缕缕的阳光透过窗户缝隙漏进来,照得半空中的尘埃清晰分明。他犹豫了一下,往身下摸了摸,是干净的,只是穴肉肿得翻了出来,隐隐作痛。
总的来说,他的金主爸爸除了性欲过强,暂时找不出什麽缺陷来了。毕竟连清洁身体的事情也愿意包揽。林向黎回想起昨晚在猪圈里,他问自己论文是否搞定了,彼时昏头昏脑没细想,现在才惊觉,又是一桩棘手谎言。
称自己是23岁名校大学生,他险些忘了这件捅出去极有可能被抓去坐牢的事。对此他很惭愧,他除了身体是真的,其馀都是假的,真的有些不敢想象,若是哪天简铭得知了真相会作何反应,怕是会恶心得把1999年的年夜饭都吐出来吧。
衣服裤子昨晚暴毙在了浴室,林向黎从简铭的衣柜里挑了件衬衫选了条裤子,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进浴室漱口洗脸,他看见灰蒙蒙的镜子里自己的脖子上姹紫嫣红,瞬间惊呆,就在他思忖自己是得了荨麻疹还是皮肤过敏时,镜子里又出现一张脸,面无表情地盯着他。
“啊……”林向黎吓了一跳,後脑勺一擡磕到了简铭的下巴,于是两个人都痛得倒吸冷气。
简铭捂着下巴道:“你在想什麽?”
林向黎摸着後脑勺道:“我的脖子上……为什麽变成这样了?”
简铭闻言,擡手扯开他的衣领,看清了,一愣,嘴角抽了抽,似乎想笑,却又忍住了:“你不记得?”
林向黎诚实地摇摇头:“我不知道啊。”
简铭吁了口气,似乎对他的愚蠢无法茍同,于是又道:“我以前种过,你没印象?那我……再示范一次吧。”
他扶着林向黎的双肩,弯下脖子来,凑到他的喉结边,将嘴唇印在皮肤上,慢慢地啜吸,将细嫩的皮肉勾引到牙齿边缘,舌尖探出一截,轻轻地舔了舔。林向黎啊地惊叫一声,抱住简铭的腰,缩起了脖子,就像是被突如其来的静电刺到了一般,全身不住地发抖。简铭完成了自己的杰作,擡起头来看林向黎的反应,对方满脸通红,双眸盈盈,是他想要的效果。
“这是我的私人印章。”
那林向黎还是承认这句话的,确实,自己是简铭花钱买的,当然是属于他私人的物件。只不过刚刚那种诡异的丶骤然爆表的热度,令他不知所措。他虽然有些迟钝,但也察觉出了简铭微妙的转变,起初的霸道和生硬,似乎悄然融化了。
两人走出里间,值班室的饭桌上摆着已经吃得差不多的盒饭,简铭随手把这些饭盒推到一边,解释道:“我侄子过来玩,吃了顿饭回家了。他喜欢吃镇上一家饭店的外卖。”说罢,他从脚边拎起一大袋东西,又道,“我买了新鲜菜,炒点给你吃。”
林向黎一时间品不出简铭对自家侄子是宠爱还是坑害,买了菜不做,偏给人孩子点垃圾食品,亲舅舅啊。不过轮到自己头上,那铁定就不能让金主爸爸来伺候了,林向黎急忙狗腿地献殷勤:“我来,我来吧,我也会做饭。简先生您歇会儿吧。”
简铭一听这称呼,歇会儿,听上去像是要歇菜,遂道:“都说了别叫我‘先生’,我不喜欢。”
林向黎这回脑子转得快了,忙改口:“哥,我忘了,是我记性差。”简铭盯着他,欲言又止,最後把菜递给他,转身出去了。
等他再回来时,林向黎已经物尽其用,做好了三菜一汤,番茄炒蛋,不多说,傻子都会做;洋葱炒牛柳,色泽鲜亮,香气四溢;红烧鲫鱼,卖相不错,缺点葱花,90分吧;还有一道蘑菇豆腐汤,清淡开胃,这道可以打99分。简铭凭借多年独身练就的厨艺经验来判断,对方的居家指数和自己不相上下。
林向黎不明白他盯着几道菜看这麽出神是为何,还当是他不满意,泄气道:“我就会做这些,要是哪儿不好,跟我说,我下次改,可以吗哥?”
简铭摇摇头,从一旁挂在墙壁上的筷筒里拔了两双筷子,递给林向黎一双,道:“吃吧,试试你的手艺。”
饭是方才饭店里打包来的一盒,有些冷了,就着热菜吃倒也正好。林向黎的手艺确实就是寻常人家水平,不难吃,也绝不能说好吃到令人流泪。很久没人陪简铭吃饭了,厂里的饲养员都是聚在一间休息室吃饭,他要是凑过去,大家就鸦雀无声了。姐姐简宁成家後,也不会时常来看望他,这几年陪他最多的反倒是他的侄子。
想到这里,他突然问:“我侄子刚刚进屋有没有吵醒你?”
林向黎端着饭碗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他……进来过?”简铭点头,林向黎瞬间脸色煞白,“他看见我了?我丶我没穿衣服……”
简铭清了清喉咙:“咳,他应该没碰你,他问我你是不是我女朋友。”
原来不是做梦,有女朋友的舅舅不是他,是简铭!林向黎尴尬万分:“我是男的呀……”
简铭蹙眉:“你的重点在这儿?”
林向黎道:“如果我是女生,那倒也好办一些,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假扮你的对象,这样你的姐姐也就——”
“为什麽要假扮?”简铭打断他,“不能是真的?”
见他煞有介事地发问,林向黎心想,现在的年轻人果然都很热衷于爱情游戏,正如阿云所言,谁不喜欢有个百依百顺的情人呢,哪怕是花钱买的也好,不然为什麽现在纸片人恋爱游戏这麽火爆?
林向黎似懂非懂,他不明白什麽叫“纸片人恋爱游戏”,但他知道什麽叫“逢场作戏”。
“可以,我都可以的,哥。”林向黎逢迎他的质问,“你想让我是什麽,我就是什麽。”
简铭听他说完这段毫无感情的谄媚之言,胃口也没了。
很快,林向黎就後悔了,他想要收回那句“金主爸爸没什麽缺陷”的彩虹狗屁话,这厮说翻脸就不认人,搁下碗筷转身走了出去。林向黎只能一个人默默地扒饭,思索自己到底哪句话惹他不快了?
他问“不能是真的?”,自己答“什麽都可以”,这不就是百依百顺的百分百完美答案吗?男人心,真是海底针。
收拾完碗筷,林向黎终于想起了自己的手机,他掏出来一看,母亲给自己发了多条微信语音。
“向黎啊,你怎麽还没回家?”
“你还在学生家里啊?”
“不忙了给妈回个消息,知道吗?”
“向黎,都中午了,你饭吃了吗?”
林向黎一时间眼热,他哑着嗓子回了一条:“妈,我吃过了,晚上我就回去了。”他不能说走就走,做鸭子也要有职业操守。
想着简铭可能又去猪棚了,林向黎只能在他的里屋徘徊,于是又不免晃荡到那排大书柜前,他想抽一本书来打发时间,又想起简铭怒然的眼神,怕也是个爱书爱到骨子里的人,不肯叫别人轻易碰他的书。目光一转,他瞥见其中一层书架上,搁着一支竖笛,通身白玉色,看起来很精致。
林向黎拿起来端详,他想起自己小学时,学校里还专门有竖笛课,他学会曲子後回家吹给父母听,他父亲十分高兴,夸他聪明,带他去买了很多好吃的……呵,想远了,林向黎回神,因着一些大人的夸奖,他成了班中吹竖笛最厉害的人,能吹很多高难度的曲子,甚至还在班级晚会上表演过。
有些曲子,他至今还记得,为了测试自己的记忆,他举起竖笛吹了起来,他吹的是《梁祝》,悠扬的笛声飘荡在天花板上,馀音绕着电风扇转呀转的。林向黎惊讶于自己身体残留的记忆,全身的细胞正活跃起来,他馀光一扫,竟看见简铭抱臂站在门口,好像观察他很久了。
“呃,我只是想……想借来……”林向黎抓耳挠腮,想挤出一个解释来。
简铭却朝他走来,一把夺走了他手中的竖笛,评判道:“没我吹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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