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八章 变更的计划一(第1页)

因为贾法尔和被派驻到河谷镇的德鲁伊罗杰斯都是兽类,林克放弃了更快的飞行姿态以白鹿化身陪他们一同赶往河谷镇。

途中,林克从两个德鲁伊口中得知了宿灵的相关知识。这是一种让魔法生物将自身的力量分出一小部分给人类的仪式,历史久远可追溯到黄金纪元。因为当时的人类在所有物种中最弱,根据平衡律法,自然之子创造出宿灵帮助人类度过最黑暗的时期。甚至可以说,没有自然之子,根本不会有现在的人类。

从诸神之战起,人类与自然联盟的关系远不如太古时期友好,到白银纪诅咒宿灵的发明更是让内陆的十二领与自然联盟彻底断绝来往。河谷镇因靠近地之柱,魔法生物以地属性居多,无论是外来者还是本地人,只要在宿灵殿发下誓言便可得到驻守德鲁伊的赐福,一旦违背了誓言宿灵也会随之失效,这也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转投诅咒宿灵的原因,以法术强行剥夺魔法生物的力量转嫁给人类,便利而无需发誓,没人会在意附带的副作用。

“祝福吗……我也想要一个。”林克原本只是随口一说,罗杰斯却当真了。

“您做为自然之子,本身已得到神灵的眷顾了呀,任何宿灵都无法与诸神的恩赐相比。”

“大人是织命者,不知道不足为奇。”在前头领跑的贾法尔也加入到讨论的行列,“因为神眷是最高赐福,您是不可能拥有宿灵的。”

不是吧,难道自然之子没有宿灵?这悲催的职业!

要不是鹿形,林克的表情可就由⊙﹏⊙变成⊙▽⊙了。

在地面上奔跑远不及飞行速度快,抵达河谷镇天已经完全黑了。为避免引人怀疑,林克让罗杰斯以德鲁伊的身份高调引走人们的注意力,自己和贾法尔以人的形态尾随在围观的人群中混入。

冈萨雷斯不愧是见过市面的人,对于林克带回一个魔法生物并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吃惊,得知他要学习剑术还自告奋勇帮忙。于是乎,贾法尔就被林克留在酒馆客房照看苏武与袁野。

幸亏现在还没到睡觉的时间,林克在冈萨雷斯的带领下来到东面居民区,敲开了一处紧挨着城墙的单层民居。房屋的主人是个邋遢的中年男子,可能是因为穷困与生活的压力,他的外表比实际年龄要苍老些,不过一双眼睛倒是挺有神。

上下打量了忽然造访的客人,男子一边打哈欠一边问是不是来学剑术的。

启蒙npc长这样着实让林克有些意外,在他看来,即使不像伊瑞斯那样也该是衣着整洁,严己自律。这家伙看起来就像街头混混,地痞流氓。

“别看他这样,可是经历过北方战争的老兵。镇上所有的民兵都经过他的指导。”

哦~这可要刮目相看了。亡灵是可怕的对手,不光是身体上的,还会对心里上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作为一个与亡灵战斗并活着回来的士兵,应该是有点真本事的。

“老规矩,十银币。”男子一张口就索要十枚银币,让林克刚生出的好感顿时降至谷底。

正要自掏腰包,冈萨雷斯却抢先一步,直接把一个布袋抛了出去。

“三十银,把基础剑术教给他。”

“那也要看有没有资质,话可说在前头,学不会我可不退款。”掂了掂钱袋,男子反身回屋拿出两把木剑与一盏油灯。

冈萨雷斯将木剑交给林克,叮嘱他仔细看剑术导师的动作。

中年男子单手持剑,在额头轻扣,再放下时眼里已没有吊儿郎当,整个人气势都变了。不同于伊瑞斯的光芒耀眼,也不同于赫尔的咄咄逼人,更不像亚缇斯如刀刃锋锐,普通而不平凡,是经历过生死考验的士兵,给与人的感觉就是勇往直前,义无反顾。

举剑,挥出,简单得没有一丝技巧,就是普普通通的横扫。再来是直直切下的竖劈,第三招是向前猛冲的突刺,当真是基础剑术,基础得不能再基础了。

演示完这三招,回过身来的剑术导师又变回颓废大叔,一屁股坐到木墩子上,让林克照着做一遍。

看起来容易,做起来挺难,好在有箭术的训练,林克比第一次接触的新手稍好些。

等他将三个动作都重复了一遍,中年男子摇摇头:“动作绵软无力,只有形而没有神,你以为是切瓜砍菜呢。再使点劲,要能一剑砍断筋骨,就你这力气,连皮甲也刺不穿。”

说着,男子从地上捡起一根大腿粗的木头放到林克跟前,让他像劈柴一样劈开。

林克放弃木剑,拔出冈萨雷斯为他打造的长剑,双手举过头顶,使劲一劈。“咔”的一声,铁制长剑只劈进寸许,还卡住了。

真是一朝回到解放前,有神赐之力能打能加能刷buff,体能敏捷在数日的高强度训练下都有所提升,唯独这力量因为两个天赋都不是力量型而没练过。

林克瞥了一眼冈萨雷斯,他没有嘲笑,也没有任何表示。再瞥向剑术导师,他起身走过来,把卡住的长剑拔出,挥手让林克退开。

横扫,竖劈,冲刺,还是那三招。木桩在第一击断做两截止,又在第二击被切成十字,随着向前猛冲第三击,还保持着被切开形态的木桩被林克的长剑窜成一窜钉入石头堆砌的城墙。

“什么时候你能练到这程度,你什么时候算及格。”说完捡起放在地上的木剑径直回屋。

靠靠靠,老子不是力量型的啊!

林克面无表情的在心里吐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快穿之男主又被炮灰掰弯了

快穿之男主又被炮灰掰弯了

占有欲爆棚黑化病娇攻×软乎乎甜糯小羊羔受白绵阳作为一只胸无大志的小羊羔,突然被一个名叫三九的炮灰系统绑定。三九我们的目标是当最贴心的炮灰,给男主送经验,送法器,助他飞升!白绵阳好嘞,都听你的三九快,吼男主,让他害怕我们!白绵阳看我的,恶龙咆哮,咩咩男主收起剑,挑起他的下巴乖,别喊了,累着自己就不好了。三九快,麻溜的给男主送宝物了!白绵阳点点头,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打包送给了男主三九见此怒道我们是炮灰,不是女主,你给我过来,快走!!白绵阳乖巧点头,收拾了小包袱,正打算跟着三九跑路,却被人从背後一把抱住。男主乖,你是跑不掉的。前方高亮1攻是同一个人,1V1双洁2甜文写手请求出战,不甜不要钱...

和乱步争宠结果在一起了

和乱步争宠结果在一起了

有一天,银狼的女儿,福泽雏乃(ふくざわfukuzawaひなのhinano)的生活中,闯入了一个少年。他总是自称名侦探,仗着自己年龄大了两岁,就说她是个小孩子。最重要的是,还总喜欢粘着本来只属于她一个人的爸爸!于是福泽雏乃无数次和他争宠较量,甚至对他恶作剧。只希望让他意识到,自己才是这个家的原住民。可每次都是失败告终。甚至她发现,随着一天天的相处,自己好像渐渐开始把这个叫乱步的少年当成了亲人,最后,开始站在异性的眼光看到他。高中那年,终于向乱步表白后,对方回道诶?原来雏乃酱也喜欢我吗?福泽雏乃?他们这是两情相悦?高中那年,福泽雏乃正式和乱步成为了情侣。可周围人发现,他们的恋爱物语,好像哪里总是有问题?某侦探社社医你们刚恋爱,不想让长辈知道我懂,可是为了溜出去约会被警察当成小偷什么意思?每次都要我擦屁股心好累某侦探社社长爸爸是我的?社长是我的?好家伙,这是情侣名?原来我也是你们play道一环吗?某鲱鱼罐头不要拿我来当赌注啊混蛋!某元死屋之鼠首领行吧,第一次kiss居然是因为我无意中的举动,连我这个敌人都能成助攻??某mafia的boss小时候因为他们争风吃醋被可乐炸弹喷一身也就算了,怎么长大了还要看着他们秀恩爱进局子?某千面魔女正常的生理需求谁都有,可你们不要在ing的时候看我拍的电影啊!某位先生行了,行了,知道你们可怕了,这boss我不干了行不行?福泽雏乃?cp乱步,女主被社长宠坏了,小时候有些骄傲任性,所以妒忌乱步,相处得久了就好了女主不是社长亲生女儿而是社长老友临死前托的孤(?)但她自己不知道她的身世女主有异能力,而且很强,所以福泽怕她被居心叵侧的人利用,一直保护的很好,但还是暗中帮侦探社度过了很多难关以甜甜的日常为主,大概不会写什么战斗场面主名柯文野魔快,会出现少量京吹青色管弦乐以及我推的孩子相关内容...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