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21章 张晨晨这个显眼包(第1页)

张晨晨的声音,原本就非常清脆悦耳。现在她又像是个小夹子一样,特意夹起了声音,那软软糯糯的声音,听得林宇骨头都差点要酥了。而且,他也非常清楚张晨晨的性格,就连连点头答应。“嘻嘻,我就知道二狗哥你对我最好了!”见林宇答应了下来,张晨晨就像是吃了蜜糖一样,嘿嘿的笑个不停。而且,她在笑的时候,还不忘扬起傲娇的下巴,冲着花仙雨和黄瑾一通炫耀。面对张晨晨的炫耀,黄瑾觉得她和林宇是青梅竹马。自己则像是第三者插足,也就多少有些心虚,不敢与之对视。至于花仙雨嘛,她则还是把张晨晨,当小孩子般看待。在她看来,最大的情敌是杜雪,李梦君她们。甚至,就连身边的黄瑾,都能排到张晨晨的前面去。此时,已是黄昏时分。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张晨晨提议,去她家吃晚饭。黄瑾和花仙雨,则都感觉有点别扭,不太想去的样子。林宇敏锐的看出他们的心思,就主动提出,去城里吃烧烤。这个提议,得到了包括张晨晨在内的所有人的赞同。张晨晨还在第一时间,抢占副驾驶,来宣告主权。由于镇上没什么好的餐馆,于是乎林宇也就开车去了县城。不管是张晨晨,花仙雨,还是黄瑾,都是国色天香的大美女。就算是放在省城,那都是非常炸裂的存在。更何况,是小县城。最绝的是,林宇还一拖三。因此,不管走到哪里,回头率都是百分之三百。尤其是那些男生,看向林宇的眼神,更是充满了羡慕嫉妒恨。这同样都是男人,这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到了烧烤店后,服务员就来询问,他们要吃什么?林宇点了一些牛羊肉这样的硬菜,就把菜单递给了花仙雨和黄瑾,张晨晨她们。张晨晨率先接过菜单,指着韭菜,生蚝,还有羊腰子之类的玩意,喊道:“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全都给我来二十串!”见张晨晨上来就点了这么多,服务员有些诧异的问道:“美女,你们点这么多,吃不完吧?”张晨晨摇了摇头,说道:“这些东西不是我们吃的!”服务员问道:“那是谁吃的?”张晨晨伸出葱白的手指,指向了林宇说道:“给他一个人吃!”服务员顺着张晨晨手指的方向看去,视线落在林宇的身上。里面充满了同情!不过这样的同情,是个男人都想要……林宇:“???”看到张晨晨给自己点了那么多生蚝,韭菜和猪腰子,林宇整个人都不禁有些傻眼。这丫头几个意思?是在内涵我不行吗?这伤害性不大,侮辱性很强啊!服务员见他们点好了菜,就又随口问道:“你们要不要喝得?”黄瑾说:“我喝饮料就行!”还不等她的话音落地,张晨晨就打断道:“吃烧烤哪有只喝饮料的,这样不过瘾!”花仙雨问:“不喝饮料,那要喝啤酒吗?”张晨晨点了点头,说道:“嗯对,而且必须得雪花才行!”花仙雨问:“为什么非得是雪花才行,其他牌子的啤酒,不行吗?”张晨晨摇了摇头,说:“嗯,不行!”花仙雨像是好奇宝宝一样,问道:“为什么不行?”张晨晨问:“因为庄周炖鲲时,配的就是雪花!”“庄周炖鲲?”听到张晨晨冷不丁的来了这么一句,在场所有人,就全都惊得目瞪口呆,满脸的不敢置信。张晨晨看她们都一脸震惊的样子,就把眼睛笑成了月牙状,一副瞧你们这般,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你们知道《逍遥游》吧?”黄瑾点了点头,说道:“嗯知道啊,怎么了?”对于《逍遥游》她不仅知道,而且还能倒背如流。毕竟,这玩意是高考必背的文言文之一。花仙雨虽说对于《逍遥游》的熟练程度,远不如黄瑾。可她也是读过书的。思前想后,也没搞明白这《逍遥游》,和庄周炖鲲,到底有什么关系?张晨晨见花仙雨和黄瑾,还都是一脸懵逼的样子,就显得非常得意。“狗子哥,她们都不知道,你知道吗?”林宇大概已经猜出来,张晨晨到底想要说什么了?不过他对此,还是使劲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呢!开玩笑呢,张晨晨她已经摆好了装哔的架势了。你现在抢她风头,让她没法装哔。依照她的性子,肯定和你没完,非得闹腾一番不可。果不其然!看到林宇也在那里,不停的摇头,说他也不知道。张晨晨这心头,就别提多得意了。她故意清了清嗓子,以此来表示,马上就开始装哔了。“庄子在《逍遥游》理,这样写过: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大,需要两个烧烤架,一个秘制,一个麻辣,再来一瓶雪花,勇闯天涯!”听到张晨晨这般科普,不管懂不懂《逍遥游》的,全都给干无语了。过了好大一会,花仙雨这才露出一抹尴尬的笑意。“晨晨,这就是你说的庄周炖鲲啊?”张晨晨点了点头,说道:“嗯对啊,有问题吗?”花仙雨连连摇头,表示没问题。经过张晨晨这个显眼包一通装哔,气氛自然也就跟着活跃起来。花仙雨也对这个,可以勇闯天涯的雪花,来了兴趣。于是乎,就喊来服务员,搬一件雪花过来。张晨晨不用开瓶器,上来拿起酒瓶,就要用牙齿咬。可结果……没有咬开。这对于爱出风头的她,多少就有点尴尬了。林宇见状,就将啤酒给随手接了过来。只是轻轻一拍,瓶盖就应声开启。黄瑾见张晨晨,要给她倒酒,就急忙摇了摇头。“晨晨,我不会喝酒!”张晨晨见状,就故意板着脸,说道:“黄瑾,我们难得出来吃一顿饭,这样的场合,怎么能不喝点酒,助助兴呢?”听到张晨晨都这么说了,黄瑾也就轻轻咬了咬嘴唇,说道:“那好吧,我喝半杯就行!”“半杯哪行,必须满上!”说完,张晨晨就给黄瑾,倒了满满一大杯啤酒。“来,让我们一起为勇闯天涯而干杯!”张晨晨举起酒杯,和众人碰了一下,就直接扬起脖子,很是豪放的一饮而尽。在她的带动之下,气氛也就越来越活跃。以至于,不会喝酒的黄瑾,都将面前那满满的一大杯酒,给喝了大半。不过,这也让黄瑾的脸颊,泛起了诱人的红晕,充满了别样的诱惑。“我去一趟洗手间!”黄瑾说完,就想起身去卫生间。可由于喝了点酒,再加上起猛了的缘故。就导致头重脚轻,还差点摔倒在地。幸好林宇眼疾手快,及时搀扶住了她。“黄瑾,你没事吧?”黄瑾将小脑袋给摇成了拨浪鼓,说道:“我没事,就是刚才起猛了,缓缓就好了。”林宇有些心疼,说道:“你不能喝酒,就不要喝了!”林宇说这话,纯粹就是关心黄瑾,并没有其他的意思。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张晨晨则想当然的认为,林宇这是责怪她呢!毕竟,刚才都是她一直在劝黄瑾喝酒。现在又见林宇和黄瑾如此亲密,就又有些吃醋。就在那里赌气的嘟了嘟嘴。“黄瑾,正好我也想去卫生间,我们一起去吧!”说完,不等黄瑾答话,张晨晨就走过去,拉住了她的胳膊。花仙雨见林宇一直盯着张晨晨和黄瑾的背影看,也不禁有些吃醋。“怎么,也想去厕所嘛?”听到花仙雨冷不丁的问了这么一句,林宇表情就不由的微微一怔,诧异的问道:“没有啊,怎么了?”花仙雨轻咬嘴唇,说道:“我看你一直盯着黄瑾和晨晨看,还以为你也想和她们一起去厕所呢!”听到花仙雨这句话,林宇心里就已了然。这丫头是吃醋了!“她们这是去女厕所,我一个大男人,跟着去干嘛?”花仙雨冲着林宇,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说道:“切,某人又不是没去过女厕所。水仙不开花,你装什么大头蒜啊!”林宇:“……”听到花仙雨这么说,林宇脑海里立即就浮现出,在东南亚时,他女装大佬,躲到女厕所的画面。顿时间,就感觉这脸有些烫。见林宇竟然也会害羞,花仙雨就有意逗他。当即就摆出一副非常好奇的样子,问道:“林宇,我能采访一下你吗?请问当时你去女厕所,是什么样的心情,有没有看到一些不该看的画面?”林宇:“……”他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身为监管者的我永远不可能掉马甲

身为监管者的我永远不可能掉马甲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大将军绑定了妖妃系统后

大将军绑定了妖妃系统后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上位关系[先婚后爱]

上位关系[先婚后爱]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当读者和作者同时穿书

当读者和作者同时穿书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任东杰传奇

任东杰传奇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