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唐笙原本以为颜灼跟这些人伙在一起是想任辉转化他,可听他话里对吸血的厌恶,似乎又不太像。
那又是为什么?
唐笙心里涌起一股强烈的不安,但颜灼不说,她也不能多问。
谁让她说了自己只要跟着就他行,别的什么也不管。
从电梯里出来,到过马路进对面的小吃街,再到一家快要人满为患的卤煮小店,她一直心不在焉。
服务员送上热气腾腾的卤煮小肠,唐笙下意识取筷子夹,哪知,还没碰到菜,就被颜灼用筷子拦住了,回过神一看,就见颜灼斜眼着板脸,一副欠他八百万没还的架势。
又来了……
唐笙不由得背冒冷汗,环顾四周,人太多,她实在没脸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背口诀,更不能拍说筷子不吃,那样颜灼又要暴走了,于是干巴巴笑了笑:“我不是给自己夹,我给你夹的。”说着就夹起一块小肠往颜灼碗里送,送到一半,发现他仍旧板着脸,她又抬起手往他嘴边送,笑眯眯地说:“张嘴,啊——”
颜灼撇了她一眼,勉为其难地张开嘴。
“好吃吗?”
“我挑的地方能不好吃?”
“那我也尝尝?”
颜灼哼了一声没说‘不’,算是放过她了。
唐笙松一口气,觉得心好累,不过好歹算是过了关。
两人吃到一半,因子竟然又找上来了,她熟门路地坐在颜灼旁边的凳子上若无旁人地问:“颜,你果然又来这边了,这些小店的东西真那么好吃吗?”
唐笙觉得自己饱了,不用再吃了,打算放筷子,但放筷子的瞬间又改变主意,往颜灼夹了菜根青菜说:“这是京城|的名小吃,味道挺不错的,因子小姐也可以尝尝,哦,不好意思,我忘了你不能吃。”
因子顿时气得脸一鼓:“我问颜,没问你。”
唐笙又往颜灼碗里夹了块肉片笑:“如花,因子小姐问你呢,好吃吗?”
“不错。”颜灼把她夹的东西两三下吃了放下筷子问因子:“找我有事?”
因子摇摇头抿唇,盯着桌上的菜语气竟然有点失落:“没有,我就来看看你吃什么……等以后,诅咒破了,我就可以陪你一起吃,我已经五年没吃过东西了。”
唐笙:“……”
颜灼沉默了几秒:“你老爸不让你们单独出门,你快回去。”
“我跟你一起,很安全,不算单独,父亲大人不会责备我的。”
颜灼没再说什么,伸手打响指:“服务员买单。”
唐笙本来想在这条小吃街多逛一会儿,尝尝别的还有什么好吃,但跟来这么大个尾巴,她实在没心情。
颜灼大概也一样,于是吃了饭就往回走。回到娱乐场所门前时,正好碰到宫野和三木急匆匆往外走,两人看到因子脸色立马好转。
宫野大步上前:“因子,你又跑哪里去了,我们正要去找你?”
三木:“父亲大人说了不让我们单独出去,你忘了。”
“我知道,没忘,我跟颜一起有什么好担心的,你们很烦!”因子烦躁地推开两人气冲冲钻进灯红酒绿的迪厅里。
宫野和三木看了颜灼和唐笙一眼,没说什么,追着因子进去。
迪厅人很多,里光线很暗,重金属声震耳欲聋,两人再次找到因子时,她正把一个帅气的男孩儿抵在墙角,眨眼看去像是在亲热,仔细一看,才发现她死死咬着男孩儿的脖子,两只瞳孔呈墨绿色。
宫野和三木急忙上前拉住她:“因子!够了,再吸他会死的。”
因子松开男孩儿擦嘴:“知道!不用你们多事,我饿了,多吸了两口而已。”
她推开两人快步走进洗手间,捧起水洗脸,想让自己冷静点。
但脑子里全是唐笙和颜灼座在小店里一起吃饭的画面,她在外面足足看了三分钟才进去。
因子第一次看到颜灼是在两年前,锦城那间名叫‘忘了时间’的酒里。
当时她和左腾的妹妹小雪以及另外两个女人在楼上百无聊赖玩指甲,却听到下面服务员传来消说来了个颜值高达99分的大帅哥进门了。
99分,那可是酒开业以来最高分,几个女人都很兴奋,要争着吸他的血。
几把石头剪刀布后,最后的赢家是小雪。
自从那天晚上吸了他的血回来,小雪变像变了一个人。
像个花痴,说自己爱上他了,虽然她平时也不怎么聪明。
父亲大人管得严,不让他们一个月之内吸同一个人两次,那样会闹出人命。所以那个帅哥一个月之内都不能再次来酒,但小雪坐不住,哪怕不吸他的血出去找他玩看看他也好。
为此,她还帮小雪把了几次风。
但没过几天,小雪就哭丧着脸回来,说自己失恋了,那个帅哥不喜欢他。
很快又到了定期搬迁的时间,他们跟着父亲大人来到了京城,没两天,小雪就自杀了……
小雪为什么自杀?
因子唯一能想到的原因:那是个长得很帅的男人。
是他伤了小雪的心。
小雪不能白死,她要为她报仇。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