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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晚上,陆臻躺在公寓的床上,手机屏幕的光照在他脸上。他翻来覆去地看那个对话框,没有新消息。他和樊霄的最后一次对话是昨天,他发了一个“晚安”,樊霄回了一个“晚安”。陆臻把“晚安”这两个字看了很多遍,看每一个笔画的弧度和方向。“晚”字的最后一笔是往上的,“安”字的最后一笔是往下的。他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也许在找一种不存在的东西——比如那个人的手指在打字的时候,有没有犹豫了一下。
陆臻打开了相册,找到他偷拍的那张照片,把那张照片放大,放大到只能看到樊霄的脸。像素不够,有些模糊,但他的轮廓还在——眉骨,鼻梁,嘴唇。陆臻看着那张模糊的脸,想起了今天在摄影棚里,那个人站在角落里看他。他从镜头里看到了,那个人靠在墙上,双手插在裤兜里,目光落在他的脸上。那道目光很轻,像一根羽毛搁在肩头,不重,但你知道它在那里。他拍完最后一张,从灯光下走出来,那个人已经走了。没有说再见,没有说“今天拍得很好”,没有说明天见。他走到休息区,拿起那瓶水,水是冰的。那个人每次都会在他拍完之前把一瓶新的水放在他的位置上,拧开了瓶盖,瓶盖朝上放在旁边。今天也是。他拿起那瓶水喝了一口,冰的,凉从喉咙滑下去,滑到胃里。他握着那个瓶盖,把它翻过来,看了看里面。什么都没有。
陆臻把手机锁屏,放在床头柜上,关了灯。黑暗中,他摸了摸自己手腕上的星辰手链,那颗小小的蓝色宝石在黑暗中不发光的,但他知道它在那里,他能感觉到那颗宝石的形状,五个角,每一个角都打磨得很圆润。他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戴着手链睡觉的,也许是这几天,也许从一开始。他闭上眼睛,那个人说“你值得更好的机会”。他说的不是“你值得更好的机会”,他说的其实是“你值得”。陆臻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他不想再想了,但他停不下来。
樊霄回到别墅的时候,灯没有开。他换了鞋走进去,没有开灯,从客厅走到卧室,从卧室走到阳台。曼谷的夜色从落地窗涌进来,把整个房间填满了一种灰蓝色的、安静的光。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支黑色的细长烟叼在嘴里,又从另一个口袋里拿出那盒白色火柴,“嚓”——火苗亮了。橘红色的,小小的,在黑暗中跳动着,像一颗心脏。他看着那簇火苗,看了很久,没有点烟。火苗烧到了他的手指,他才松开,火柴梗落在地上。烟还叼在嘴里,没有点。
他靠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远处的湄南河。河面上有船,灯光明灭,像一颗一颗被水冲散的星星。他闭上眼睛,脑子里全是刚才的画面——游书朗站在阳台上说“你不是,你只是他的叔叔,我的同事”。他说“你不是”的时候,声音很平,和他说“份内的事”时一模一样,和他说“樊总这边请”时一模一样。但樊霄听出了那个“不是”里面的东西——不是拒绝,是提醒。游书朗不是在拒绝他,是在提醒他自己。这句话不是对他说的,是对游书朗自己说的。
樊霄睁开眼,把叼在嘴里的那支烟拿下来,夹在指间,没有点。他闻到了烟纸的味道,干燥的,微甜的,像胭脂。游书朗说这个味道像胭脂的时候,是第一次抽他的烟。他说“抽不惯”,但他抽完了那一支,后来又拿走了他的烟盒,拿走了他的火柴。他拿走了他的烟盒,放在自己的西装内袋里,和那张哑光黑色的名片贴在一起。他拿走了他的火柴,放在自己的口袋里,每天带在身上。
樊霄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那种——一个人以为自己在往前走,回头一看发现自己在原地站了很久的,自嘲的弧度。他以为自己一直在靠近游书朗,但其实不是。是游书朗一直在靠近他,只是他自己不知道。他不知道游书朗是什么时候开始抽他的烟的,不知道游书朗是什么时候把那盒火柴放进口袋的,不知道游书朗是什么时候开始在厨房里多煮一个人的饭的。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每天晚上都会把车开到那栋公寓楼下,在车里坐一会儿,然后上去。他告诉自己这是去看添添,他知道这不是。添添只是一个理由,一个让他可以名正言顺地站在那个厨房里的理由。
他想要更多。他想要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那个人在厨房里煮咖啡的声音。他想要那个人系着围裙站在灶台前的背影。他想要那个人的手指碰到他的手指时,不缩回去。他想要那个人在阳台上说“你不是”的时候,说的是“你是”。他想要把那个人从那个干干净净的、什么都够不着的位置上拉下来。他想让他犯错,想让他失控,想让他不再说“份内的事”,不再说“樊总这边请”,不再用那张无懈可击的脸对着他。他想看到那个人发火、失控、说一些不该说的话、做一些不该做的事。他想看到那个人从莲花台上走下来,踩在泥里,弄脏衣服和手,然后再也回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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