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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思想古老(第1页)

金铃道:“您这是什么话?巫溪修炼资质不差,可以说是上等资质,却拿来做别人的侍夫、给人当炉鼎,这样未免太过奢侈?难道您没听说过‘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道理?再说,巫溪不是任人交易的物品,而是活生生的人,他拥有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能力,不是我们能左右决定他的命运。”  “……”话音刚落,室内便是一片安静……  金铃眼皮一跳,瞅着惊世骇俗的两人,颇感无奈,知道他们受到巫族传统文化的洗礼,一时听到她这番话会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但她又不得不说出来,想要她继承巫族族长之位,就必须改掉那些古老迂腐的观念。  不然,巫族又当如何振兴?  许久,巫溪抬眼偷偷瞄了眼桌前坐着的巫老,见巫老并未因为金铃的话生气,不由暗暗舒了口气,向金铃投去一个感激目光,他明白,小姐是为他好,虽然她的观点很惊世骇俗、很不合理。  自打出生以来,巫溪只有一个观念,就是“为巫女生,为巫女死,为巫女献身体”,也难怪他会那么想。  巫老可没巫溪那么好脾气,眉头当即一皱,“唰”地站起身,冲金铃就是厉声呵斥:“满口胡言!”  接着,又意识到金铃的身份,他顿了顿,才语气稍稍缓和,继续道:“历来巫族皆由女子为尊,男子则专为巫女服务,这是千古不变的横理。除非像我这样得到前代巫女的赏识,在巫族站得住脚跟,如此方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不然,一切都是空谈。”  巫老最后一句话不仅是说给金铃听,更是说给巫溪听,巫溪连忙对巫老拱手作揖,恭敬道:“巫溪谨记长老教诲!”  见此,金铃头疼捂额,得,她的话算是白讲了,这两人……真是顽固不化!  “好了,时候不早,你们速速离去,别在这杵着。”  巫老的话音未落,一阵风呼过,几乎是眨眼间,金铃和巫溪两人便被送到了府邸之外,紧接着,又是一声响亮有力的声音从洞穴传来,“废弃之物,不要也罢。”  七色光芒,跟随声音飘来的是一件彩色丝布,丝布直临金铃面门,当头罩下。  金铃这才刚落地,还没站稳,便被丝布罩在头上脸上,对此,她感到些许不满,于是很不客气一把扯掉头上障碍之物,但当瞥到那件丝布时,眼前就是一亮。  幻彩霓纹裳她垂涎已久,没想到巫老会如此大方,竟将其送给她!  幻彩霓纹裳能随心变换衣服色彩,衣内纹路复杂,防御性强,比市面上的普通法衣高级了不知几许。  也对,巫老这等炼器师炼制出来的东西,又岂是凡物?  “谢谢。”人都到洞府之外了,没有巫老的允许估计他们也进不去,金铃无可奈何,不能当面答谢,更不能再为巫溪的事争辩什么,只好屈膝跪下,向洞口的方向恭敬地磕了三个响头。  二十五年来,她受益颇多,巫老称得上是她半个师父,三个响头算不得什么。  “还不快滚!”头刚磕完,前方便传来巫老有力的响声。  金铃苦笑了下,起身,不再过多留恋,带着火儿,与巫溪一同离去……  金铃把弓命名“霸王弓”,其中带有七支羽箭,箭的数量不多,却是千年柘木制成,辟邪杀魔,手段不低。  滴血认主后,金铃便将弓箭收入丹田滋养,以让其尽快和自己神魂融为一体。  由于丹田只能滋养一件武器,碧清剑只能依剑修剑不离体的原则,背在背上,好在这一做法并不为奇,剑修里,虽说大部分剑修是将剑寄于丹田,但也有不少人背于背后,其不过是方便与不方便的原则,总的来说并无多大差别。  因为使用剑者,一般是用灵器作剑,灵器和本命法宝不同,灵器拥有自己的灵魂和生命,只要与主人心神相通即可,用不着融为一体,当然也不能融为一体。  遂,金铃将碧清剑背着,不足以让人认出她是剑法双修的事实,从而也不会被人发现她的特殊体质。  湛蓝的天空,白云飘飘,清风呼过,带来一片凉爽。  空中,光芒滑过,飞行器由巫溪驱使前进。  后面,金铃懒懒的身躯斜靠在栏板上,百无聊赖之中,伸手捏了捏自己的手臂,手下那富含弹性的触感让她暗暗庆幸:长时间锻炼手臂,幸得没长出肌肉,身为女子,没人会喜欢自己的身体肌肉横生,做个彻头彻尾的女汉子,作为一个百分之百的女人,她金铃也不例外。  前面,巫溪余光瞥见金铃的举止,扭过头来,好笑道:“您体质独特,自不会肌肉横生。”  金铃一怔,挑眉问:“你从何得知我体质特殊?”  “巫氏一族,血脉奇特,所生子女的体质都会随母体,巫溪大人乃木灵体质,毫不意外,她所生的儿女定是这类体质无疑。正因如此,其,也是造成巫族女尊男卑的绝大因素。”言语间,巫溪洁白的脸上带了骄傲。  “说的也是。”金铃恍然大悟,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唉,大脑长时间处于休闲状态,都快生锈了。  金铃得了巫紫的记忆,自然知道有关巫族的任何事情。  突然,金铃又想起什么,神色变得肃然,对前面的巫溪郑重道:“记住,此事万万不能与外人说。”  “小姐放心,巫溪不笨,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还是知晓的。”巫溪保证道,扭过头望向前方,手上掐诀,驱使飞行器快速前进。  金铃这才放下心来,巫溪曾立过心魔誓,他的话信得过!  一时两人无话,金铃边欣赏风景,边为以后做打算。  再过不久,西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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