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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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有发生过(第1页)

门上贴了一张字条,很潦草地写着ihavespe.reed。我狠狠地撕下那张字条。

我开门进去,马上看见客厅的墙架空出一格,茶几上除了堆着昨天的晚餐,还有一堆书报杂志,沙发上还丢了几件衣服,到处乱七八糟,好像经歷过一场混战似的。我把背包丢在地上,忙到房间去看。好在没有丢掉什么,除了一本讲社会学的书。真不知道jaspe为什么带走它。

「混蛋!该死的——」我骂道,倒上床去。

正要闭眼,有人在门外砰砰地敲。本不要理了,可是敲得太响,简直不能忽视。我很费劲才爬起来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位典型的美国人老太太,骄傲又势利,爱找麻烦。这是我的房东,她住在一楼。我把门掩去一半,笑道:「longn太太,有什么事吗?怎么不打电话,还特地上楼来?」

longn太太用那对小眼睛穿过镜片打量我。她道:「我至少打过五通电话了!你和另一位先生一次也没有接起来。」

我道:「哦,我刚才去上课。是什么事?」

她讲:「我决定调涨房租。」

我愣住,立刻抗议:「但是合约上写了一年内都不——」

她截断我的话,拿出一张纸,「上面也写了,假如物价大幅上升,我有权调涨——」

我瞪大眼,看着纸上被红笔画着的一行英文字,一时无语。实在不得不更气恨jaspe。是他介绍,我才到这里住的。那时候找房子找得急,也没有考虑太多。

她略抿嘴,说:「我猜你是忘记了,不要紧,我不介意。」

耳边听她叨叨地讲起调涨的原因。我只敷衍,等她终于走了。我甩上门,立刻决定要搬家。

这之前,我先给jaspe打电话。

那边响了好两声也不接。我对着电话骂,可是也只能掛断。

那混蛋——jaspe是我在哥伦比亚的学生活动上认识的。他是同志,我也是。他是念医学的。坦白说,长相不是我喜欢的样子,可是身材真的好。那天大概喝酒,我反正意乱情迷,忘记他是一个很混蛋的人。

到美国之前,我已经非常认识过我自己。我这一生只会喜欢男人。这件事,家中非常不谅解,父母兄姐个个怪罪我,又大环境各方面的不友善,乾脆出国。我申请到一笔奖学金,学费不必愁,可是跟家里关係闹僵,生活费要很想办法。我从第一学期开始,一直都是同时做着三份的家教。

我找出皮夹翻看,里面没有多少钱。存在银行的也不多,jaspe未留他的那份房租,全要算到我头上了。现在搬家实在困难。可是不搬家,简直一天都不能忍受。隔天去学校上好课,我便到附近的公车站牌看租房的条子。

正看着,有人喊我:「ethan!」

我转头,是同个班上的一个美国人女孩honey。我道:「是你啊,你在这里做什么?」

honey一面指指后面的女朋友,一面笑道:「去吃饭,你呢?要不要一起去?」

我摇手道:「再见。」

honey并不走,向站牌看,「咦,你要找房子吗?」

我还没说话,旁边走过一个女孩子很大声地喊着什么。因说中文,我不禁注意。是班上同样来自台湾的张海嫻。

在她前面有一个黑头发高瘦的男孩子回了头。是东方面孔,乾乾净净,很帅气。张海嫻走向他,递了一个什么东西。那男孩子接过去,露出笑。

honey在旁边说:「是那个交换学生。」

我茫然问:「什么交换学生?班上的吗?」

honey笑道:「你不知道啊?在前天就来啦,啊!好像跟你一样,都是从台湾来的。」

我愣住,看到张海嫻和那男孩子一道走了。我问:「halle跟他很熟悉吗?」

honey向我看,笑一笑道:「我怎么知道?那你跟halle熟悉吗?」

我不由要白眼。眾所皆知,张海嫻是很怪的人。不能说是特立独行,反正就是怪。我跟她同乡,但是同班到现在,谈话不超过一句。应该除了教授,没有人要特别和她说话。

honey是哈哈笑。又拖我一块吃饭,我还是婉拒。跟她一起的女朋友好像不高兴似的催促几下,她才走了。

我在这里又待了一下,撕下两三张条子也走了。我准备去吃点东西。附近有很多快餐车,有一个是卖墨西哥玉米饼,饼里面夹烤肉和蔬菜,浇着红红的辣酱,够味又好吃。主要也是非常便宜。

我向那台餐车走去。今天买的人不少,已经排起队伍。我看到排在我前面的人,怔了一下。是刚才那个男孩子。

大概察觉后面有人排上来,他转头看。我想,果然好合胃口。当然还因为看见家乡的人不免要有些亲切。

我马上用中文打起招呼:「哈囉。」

他先好像吓一跳,可是看看我,便笑道:「你好。」

我讲着,一面伸出手:「听你的口音就知道从台湾来的,好巧啊,我也是,我叫邱亦森。」

他跟我握一下手,彷彿侷促地说:「我姓程,程景诚。」

我问他要怎么写,他似一怔,突然从外衣口袋拿出一张证件。想不到是他在国内学校的学生证。我望一眼上面的照片,点着头。再跟他讲:「对了,我的英文名字就叫ethan。」

我拼给他听。程景诚点头,笑一笑道:「哦。」

我也笑。可是以后都要时常感叹这一段,真是自作孽。

假如时光倒流,我一定不去搭訕程景诚。或者换个想法。他并不好像外表那样子的纯良。并非他多坏,他绝对是一个好人。可是难招惹。好像一块糖,吃了会上癮,要腻在其中,但是甜蜜的太短。跟他做朋友很好,当情人太累。好在从未发生过。

他跟我是不同的。但是在那时候,直觉彷彿无用。后来就知道了他不抗拒男人,而女人亦不断。两方面一个换一个,在我看,有的连感情都谈不上。

那天买着辣酱玉米饼,我有意思地绊住程景诚谈天。他跟我一起站在街边吃饼,非常随兴。他要在这里待上一年,问他选课,有的部份和我重叠。他在国内的学校系别排名都高。他的英文流利,非一般口语也应答得很好。我诧异道:「当初你就该直接申请来美国读大学吧。」

程景诚只是笑。我问他:「对了,你找到地方住了吧,室友人怎么样?」

程景诚道:「我目前自己住。」

我吃完最后一口饼,问:「那你找不找室友啊?」

程景诚似一怔,看着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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