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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首阳山。
参天古树,高耸云海。
烟云浩渺,先天灵气环绕。
万族栖息于此。
山下。
李煜穿着兽皮,往来林间,采集野果。
黄梨、山药、山泉,荒野三件套。
勉强饱腹,活命的粮食
李煜站在参天大树下休憩,抬头望了一眼,微微叹气,“穿越到这三年了,可以肯定,这不是蓝星了。”
蓝星上,怎么会有这么高大的树木?
怎会有闻所未闻的猛兽?
李煜采集完野果,回了山洞。
百余名族人,栖息在洞内,大多衣不蔽体。
仓廪足,而知荣辱,时常吃不饱饭,压根还没生出羞愧的意识。
李煜猜测,自己穿到了原始的石器时代,这时候的人们,只会采集捕猎,还不会种地。
李煜把采集的野果放进储藏室,便出了阴暗潮湿的山洞。
李煜不喜欢昏暗潮湿的山洞,于是在山洞外不远处,用茅草简单搭了个小屋。
回屋内休息,静静的等待太阳下山。
残阳如血,暑气渐消。
人们才走出了昏暗潮湿的山洞。
部落首领召集了全部族人,要宣布一件大事。
将由李煜接过首领之位,率领族人生存下去!
李煜穿越过来,励精图治三年…好吧,也没做什么。
就发明了兽皮衣裳,风干捕猎的肉,延长保质期。
编了几个竹筐,在河里逮鱼。
微末的小事!但在部落首领眼里是天大的事,粮食大增,族人生活的更好了!
于是,部落首领便找到李煜,让其当首领,更好的率领族人活下去。
李煜,现年25,无父无母,是首领三年前外出打猎时,捡回来的。
李煜也没推脱,接下了首领之职。
身在原始社会,当了首领,才能更好的号召族人,集中力量做大事。
才能在缺衣少食多病的环境中,生存下去!
而就在李煜述职时。
天际,闪烁一缕流光,落向了一旁的部落。
“流星?”
“若能用陨铁打个铁矛,狩猎效率倍增啊!”
这时候的人们好奇心很重。
纷纷朝隔壁部落,流光落下的方向跑去。
于是!
李煜傻眼了,看到被颠覆认知的一幅画面。
一名老人,穿着朴素道衣,仙风道骨,面色平静如水,散发着无法形容的贵气。
老道人淡淡开口道:“贫道乃太清老子,你可愿拜我为师?”
一名人族少年惊喜,磕头大拜,“愿意!愿意!小子愿拜仙人为师!”
太清老子会意点头,“善!既入吾太清一脉,赐汝道名,玄都。”
“玄都,拜见老师!”
一旁!
李煜内心掀起惊涛骇浪,石破天惊,‘太清老子?玄都法师?’
‘我竟穿越到了洪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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