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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自己身体变冷,变僵硬,发臭。
整整三天,还是林家的保姆,发现她死在房间里。
呵呵,就是口中宠爱自己的家人啊。
在林露露的挑唆下,他们不给自己下丧,还是通知亲生父母林庄成一家来帮她收尸。
也不知道他们得知女儿死去的噩耗后,怎么从小城镇到陌生的大城市。
林歆欢在见到他们的时候,狼狈不堪。
林庄成膝盖处的裤子上破了一个大洞,手肘上有几处擦伤。
自己12岁的弟弟,走路一瘸一拐的。
三人看着尸体痛哭,不顾两方阶级的巨大差距。
怒吼:“你们答应过好好对待欢欢的,我才没把欢欢接回家,你们怎么敢...”
吴秀丽哭嚎,一点也不嫌弃,紧紧抱住发臭的尸体:“早知道就该强硬的把你带回家,欢欢,妈妈来了,欢欢不怕。”
林歆欢才知道,原来当时林家舍不得养了二十多年的她,向林庄成他们保证,一定会照顾好两个孩子。
他们可以给两个孩子更优渥的生活,更光明的未来。
林庄成看他们信誓旦旦的保证,也担心欢欢接受不了生活上巨大的落差,便同意了。
推辞林崇瑜递来的五百万:“只要你能把孩子照顾好,这些钱收回去吧。”
林崇瑜也不是个会塞钱的人,端着霸总的架子,既然他不要,就算了。
看着他们把自己下葬,伤心欲绝的样子,林歆欢失去知觉,穿越到古代。
等车上播报到达终点站后,林歆欢随着人流下车。
迷茫的看向四周,怎么走?
她只知道父母住在神山镇,还有埋葬她尸体的地方。
回家的路她还真不知道。
“闺女,坐车不。”
“闺女,去哪里?叔送你。”
开着三蹦子,招揽生意的叔叔阿姨们,立马围了上来。
与小镇格格不入的林歆欢一下引起了小镇居民的注意。
镇上,就那么大点地方,可以说家家户户的人都认识。
走几步,一个表姨。
走几步,一个老舅。
出门散步,一圈下来,得打十多次招呼。
林歆欢第一次受到如此朴实的热情。
抿唇,乖巧笑着:“我去林庄成家。”
林庄成?
不就是在镇上传遍,抱错孩子的那家吗?
众人面面相觑。
听到一耳朵的路人,脚步不由的向前几步,侧着耳朵,希望听得更多些。
当时消息,被他们闲谈了整整一个月。
看人家养闺女走后,亲闺女也没回来后。
他们以为再也没有后续。
难道...眼前这个是林家亲生的那一个?
似乎想从五官中,看出与林家的关系。
眯着眼,认识林庄成一家的,不由点头。
像,确实是像。
林家一家样貌都不错,没想到却出了林露露一个相貌平平的。
还以为是基因突变,从没想过是不是一家人。
谁能想到电视里的狗血剧,竟然成了真。
林歆欢看大家一副吃瓜的表情,很上道的满足他们:“嗯嗯,我是林庄成家亲生的那个。”
一黑皮,穿着无袖背心小伙挤进人圈,举起手:“这是我妹妹!我妹妹!让我进去。”
喜滋滋的凑近林歆欢,喜气的样子还以为,要上台领取金牌。
“欢欢,可以这样叫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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