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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1页)

回家的路上,唐喆学开车,林冬则在副驾上翻看手机里存储的PDF文档。谭晓光所提到的案子发生于二十五年前,而千禧年前的悬案卷宗大部分未录入电子系统,是他当年一个人窝地下二层悬案组办公室半夜睡不着觉时,借隔壁法医办的扫描仪一页一页扫进电脑再整理成PDF文档的。粗略估计,累计扫了十几万页的文件,当然没人会因为这些重复性的枯燥工作而给他任何嘉奖,哪怕一句称赞也没,他只是认为自己应该做这件事。那些多年未破的案子他几乎都存在手机中,空闲了便拿出来翻翻,有的时候多看几遍,兴许能从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突破口。

有些人觉得悬案好破,是有好破的,技术到位数据库跟上,有检材有指纹有物证的可以轻松对比。可那些没有的呢?悬案之难,大多难在一没案发现场二没周边监控,部分案子甚至连死者身份至今无法确定,失踪者更是毫无踪迹可追寻。他可以干等着线索喂进嘴里再启动调查,但那样和守株待兔没有区别,主事者缺乏突破进取的主动性,就不会有如今的悬案组存在了。

说回谭晓光所提案件。这是起一死一失踪的案件,死者为保姆,失踪者为一名不满周岁的婴儿。事发地在一处乡间别墅,那个时候的别墅大多是村里的有钱人自建的,而非地产商的杰作,一开始家属以为匪徒绑架孩子是为了索要赎金,连警都没敢报,结果等了三天还没动静,村长怕孩子出事才报的警。警方到场调查时,保姆的尸体还冻在冰柜里。痕检在案发现场没有提取到任何非家庭成员以外的足迹和指纹,并且以当时的技术手段,微量DNA提取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以至于该案一直没有锁定目标嫌疑人。

有意思的是,警方没在家中找到嫌疑人遗留的痕迹,但搜到了藏于车库里的可卡因和上百万现金。原来这家人的财富皆为男主人贩毒所得,而当时男主人不在家,后面警方追到深圳才将其抓捕归案。被抓时男主人正在和境外来的毒贩子做交易,现场了缴获数公斤毒品,据说此人最终被判了死刑。

失踪的是男主人的外孙,他女儿貌似智商有点问题,答非所问,从出事到配合警方调查,都是女主人一己面对。把保姆尸体冻起来也是她的主意,现场几乎被破坏殆尽,这也是痕检提取不到有效证据的主要原因。

家里还有个上门女婿,事发时正在夜总会里醉生梦死,直到警察找上他才知道孩子丢了。当时最先被列为嫌疑人的就是这个上门女婿,他花销无度,还赌,在外面欠了一屁股两肋的烂账,有伙同他人绑架自己亲生儿子索要赎金的动机。另外痕检在现场没有发现门窗被破坏过的痕迹,考虑绑匪是用钥匙进门的,或者在别墅里有内应。然而调查来调查去,这上门女婿没作案时间——从孩子失踪前二十四小时到警察找到他,他就没离开过那家夜总会。

那个时候办案没那么讲究,进去先拾掇一顿。这哥们肠子都快吐出来了,硬是不承认孩子失踪和自己有关。不过后来他被老丈人供出来了,也参与了贩毒,貌似是被判了无期。如此一来家里就剩女主人和傻闺女了,孩子的事儿追了三个月,没结果,再后面警方实在抽不出人手来调查这起案子,厚厚的卷宗终是被堆到箱子里,积尘遗忘。

给谭晓光后台发私信的是该案的亲历者,赵真禹,当年那位保姆的儿子。案发时他年仅十岁,和妈妈一起住在雇主家里,白天去镇上上学,闲时帮妈妈打打下手。最先发现尸体的人就是他。他说,那天他放学回家,按照平日的习惯,此时的母亲应该在灶间做晚饭,并会趁雇主不注意给正在长身体的儿子悄悄塞口肉或者水果。但那天的灶间冷冷清清,母亲并未像往常那样在此忙碌,于是他转身上了二楼,看到妈妈倒在雇主女儿房间门口,背上插着一把剪刀,已然气绝身亡。

那个傻女人——赵真禹如此称呼雇主的女儿——在一楼的客厅里看动画片,对楼上所发生的一切浑然不知。而女主人此时正在邻居家打麻将,听到赵真禹冲到街面上歇斯底里地喊救命才赶回家中。至于她一开始做出不报警的决定,面对警方的询问,她表示,老公在外面做生意难免有竞争对手,她以为是那些人干的,怕他们伤害自己的孙儿,想着花钱了事。她倒是第一时间通知了保姆的丈夫,许诺只要孩子能平安找回来就给对方十万块钱的安家费。

二十多年来,赵真禹始终未放弃追寻真凶,高考时报考了警校,却因着身高不够在体检时被刷了下来。后面又去读了法律,想考司法系统的公务员,结果考了三年也没考上,现在在一家私企里干法务工作。他对谭晓光说,自己给很多警察、律师、法医、禁毒等相关科普的账号后台私信都留过言,希望他们能帮忙重启这个案子的调查。然而受限于管辖权和案发时间久远之类的问题,根本无人能使上劲儿,甚至有的账号只有一个自动回复感谢关注便无人理睬。到谭晓光的“养猪专业户”禁毒科普账号这,已经是死马当活马医了,再得不到帮助,他也准备放弃了。

类似的信息谭晓光收到过几百条,那些一眼假的他基本不搭理,但赵真禹这个,案发时间地点人名清清楚楚,描述真实毫无水分,于是便让庄羽帮忙查询了一下,确认是起真实发生过的悬案。一开始他没想着找林冬,因为不知道案子到底落没落人家手里,想着自己先暗中调查,等有了眉目再跟林冬唐喆学他们提一嘴。结果不知道庄羽是不是跟他身上安定位器了,刚到案发地那边电话就追了过来,让他老老实实回家待着,别特么上外面到处招摇。

谭晓光是那听话的人么?当然不是。问题在于,案发地那片儿早已占地拆迁,现如今林立着一栋栋商品楼,别说当事人了,连事发时的别墅都不见了踪影。彼时的村镇随着城市化的脚步成为了新城区,村民们则因拆迁安置迁至城市的各个角落,附近几乎无人知晓当年发生的惨案。但也只是几乎,谭晓光在那片儿走了将近一礼拜,磨破了嘴皮子,除去涉事家庭成员的部分后续结局,还从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婆婆嘴里问出了一些情况:事发后不到一年,女主人又给女儿招了个上门女婿,又生了个男孩,平时不见傻女儿带孩子出来,倒是女婿和丈母娘成天介出双入对的,村里人议论纷纷,都说那孩子是丈母娘和女婿生的。

这个消息让谭晓光稍感意外,再追问那女主人的情况,又觉此事必有蹊跷。女主人大名陈芳华,年轻时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村花,当年多少媒婆上门提亲,把老陈家的门槛都快踏平了。陈芳华将将满十八岁就嫁人了,却不想婚后生了个傻丫头,因此被婆家嫌弃,连她带闺女一起赶回了娘家。娘家哥嫂见陈芳华带个拖油瓶,好说歹说又给她许了门亲事,嫁给同村一个年过三十还打光棍的穷汉。

陈芳华人长的漂亮脑子也活络,早早意识到守着那几亩田地、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无论如何也发达不起来,可傻闺女的吃喝拉撒都得人伺候,她必须守着,遂撺掇老公去外面打工寻找机会。男人倒是听话,扛上包裹奔了深圳。那个时候的经济环境非常活跃,只要肯吃苦就没有赚不到的钱。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到了第十个年头,她家成了村子里最富裕的家庭。在那个城镇人均工资不足五百的年代,她一下子拍出十万块钱修祠堂,那叫一个扬眉吐气,连村里最德高望重的长者看见她都得起身打招呼。

慢慢的,傻丫头也出落得亭亭玉立,脑子虽不灵光,模样却是随了亲妈。而且家里有钱,不少人都愿意攀陈芳华这门亲家,说媒的络绎不绝。可她横挑鼻子竖挑眼,一个都瞧不上,最后招了个据说是她远方亲戚家的孩子做上门女婿。小伙子一米八的个头,长得也精神,和时年不到四十、风韵犹存的丈母娘站在一起,不知情的得以为他俩是一对儿。因着出事后她又招了个上门女婿,还跟人家出双入对的,所以村里人嚼舌根时说,失踪那孩子也是她跟前女婿生的。

听完这些传言,谭晓光以缉毒警的思维逻辑重新梳理了一下案件始末,意识到当年的前辈们可能少抓了一个毒贩——陈芳华。一家子都对她言听计从,甚至这女人敢冻尸体不报警,还提出给死者丈夫安家费,怎么看也不像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妇女所具有的魄力与胆识。而她丈夫当年之所以把罪过都揽到自己身上,无非是想保全这个女人——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当然,以上纯属推测,还需要通过缜密的调查以及确凿的证据来确认。然后,在外面浪了一礼拜的谭晓光刚进家门就被庄羽好好“拾掇”了一顿,没有任何悬念的,又蹲卧室门口修了一宿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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