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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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第1页)

偌大的京城,居然没有一个她可以落脚的地方。

就在她有些心灰意冷的时候,忽然走到了一座宅子旁边,只见这宅子的门口贴着一张告示,许多人都围在旁边看,姜明月也凑了进去,虽说这告示上的字她认不全,可大致还是看明白了这告示的意思,府中要招些许伺候人的丫鬟,可以卖活契、也可以卖死契。

还真是天无绝人之路。

这个活计还算是比较适合她的。

姜明月心中一喜,当即便穿过人群挤了过去。

一场淅淅沥沥的梅雨。……

人群攒动,姜明月倒是费了一番功夫这才进去,在这种府上先卖活契当个丫鬟,等到以后时局安定了再赎身,虽说是为奴为婢伺候人,但最起码安全。

想到这里,她不觉又想起了春歌与春元,不知道她们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后来姜家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她们若是早点走了也好。

这府邸看起来像是大户人家,即便是招奴仆也是需要经过层层选拔,姜明月此时倒是有些庆幸自己出门的时候没在脸上用胭脂点红疹子了。

不过方才她也注意到了一点,就是府中招聘只要丫鬟,不要旁的,她倒是有些惊讶,等待选拔的时候便问了问一旁负责挑选丫鬟的侍女。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家府上只有老夫人一个主子,招男丁的话平日里伺候也不方便。”

闻言,姜明月心中更是放心了一些,府中没有什么旁的主子,只有老夫人一个人伺候的话,就更要安全一些了。

见她面上浮现了一丝笑意,冬葵面色有些狐疑地看了她一眼,还以为她是痴心妄想,想着能在老夫人身边伺候,于是就毫不客气地开口道:“姑娘,你想什么呢,刚入府怎么可能是在老夫人身边伺候,只能从粗使丫鬟做起。”

闻言,姜明月也知道是自己让旁人误会了,忙不迭解释道:“姐姐,你误会了,我是从南边逃难到这里的,方才是为自己能有个安身之所而高兴,能入府做个粗使丫鬟已经是我三辈子修来的福气了。”

听闻此话,冬葵的面色才有了些许缓和,倒也是个苦命的,只是看她样子不像是个能干粗活的,在姜明月的再三保证之下,冬葵才算是勉强答应了让她入府伺候。

“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若是你入府之后笨手笨脚什么都干不好,可是要把你赶出来的。”

闻言,姜明月顿时就连连点头表示知晓了,经过了层层选拔的时候总算是成功入府成了一名粗使丫鬟。

因为她说自己是从南边逃难过来的,是以冬葵英当晚便直接让她在府中住下了,姜明月倒很是感动,连连又在她身边喊了好几声“姐姐”。

“你也不必在我这里讨巧卖乖,若是干不好自己的差事,还是要将你赶走的。”

“不过若是伺候好的话,户籍这样的事情你也就不必担心了。”

当晚,姜明月就在府中住下了,宅子还算是大,就算是粗使丫鬟也是两人一间房,她今日刚住进来,屋子里面也只有她一个人,昨夜的时候沾上枕头就睡着了,可是今夜到时有些翻来覆去睡不着。

时间匆匆到了七月二十日,转眼姜明月在府中已经安置下来了,这些日子姜明月也算是搞清楚了府中的一切情况,比如她此时所处的宅子名为中庸侯府,忠勇侯当年战死沙场,陛下感念其衷心和英勇,所以赐下了忠勇侯的谥号和爵位,爵位可以世袭罔替。

当年忠勇侯死后,夫人也便殉情跟着一起去了,只留下一个年幼的孩子。

现在的侯府老夫人是忠勇侯的母亲,是奚朝的长公主,名为奚向晚,是当朝陛下奚仲柏的姑姑,当年先帝奚玉辞子嗣众多,夺嫡之争颇为激烈,奚向晚虽然是陛下的姑姑,可与陛下的关系却算不得亲厚。

当年长公主十六岁的时候便嫁给了当朝探花郎,探花郎俊美无双,虽然出身贫寒,但长公主是不在意这些事情的,婚后也算是过了一段夫妻恩爱的日子。

可惜探花郎当年寒窗苦读的时候吃了太多苦,身体也留下了病根,不过是三十岁左右的年纪便去世了。

为此,长公主奚向晚伤心欲绝、一蹶不振了许久,当时只恨不得能随探花郎一同去了。

病了大半载,太医用了许多灵丹妙药才将长公主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若不是长公主与探花郎还有一个孩子,只怕长公主是没有半分求生之意了。

他们的儿子名为宋煜。

其实奚朝民风开放,女子和离改嫁都是常有的事情,丈夫死了,女子当然可以改嫁,更何况是身份尊贵的长公主呢?

只是长公主与探花郎夫妻情深,不愿意改嫁,这些年便是一心一意将两人的孩子抚养长大。

害怕儿子会步了丈夫的后尘,长公主在宋煜年幼的时候就给他请来了许多传授武艺的师傅,希望他可以学些武功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长公主让儿子习武的本意是希望他能长命百岁,哪料却成了儿子的催命符。

奚朝要与苗疆一族打仗,这本来是朝中将领的事情,与她的煜儿何干,偏偏成婚没多久,宋煜就前去从军了。

离京的时候,宋煜的妻子已经怀有身孕了。

原以为宋煜很快就会回来,没想到一年后就战死沙场了。

夫人生下孩子后也是郁郁而终,随宋煜去了。

只留下一个幼子。

长公主身份尊贵,早年尽享荣华,偏偏命运多舛,青年丧夫,晚年丧子,只有一个孙儿养在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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