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一章(第1页)

第二十一章

朝阳的金白鳞光很晚才崭露头角,这一觉我仿佛睡了一个世纪那般久,一夜无梦,但大脑总是晕晕沉沉,像被千斤重的铁石撑满,眼皮也睁不开,就想着再睡下去。可只有死人才会一直闭着眼,现在我可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阒然无声的房间内,我睁开眼。原来是我错怪了朝阳,它起得可要比我早,此刻房间内淡黄一片,它的放射出的馀晖发出炫目的光。

我又在一个黄昏苏醒,心中倍感寂寥。

我看着夕阳的橘光映射在墙纸上,又向下延展到桌面,然後是地板。太阳每日的行程都将我的卧室包含在内,满屋子的落日金辉是给我最好的通知信。我呆呆地看了会儿,恍然间赤脚走下床去,站在半拉开帘的窗子前,展望远处静谧艳丽的彩霞。一阵风温柔地吹来,抚过眼角,怪痒的。我擡手擦了擦,馀光瞥见室内的光渐渐倾斜,似是被风吹走了。

再去转头看那太阳,也有些暗淡了,它就要进入下一场旅行,而我必须得赶上这一趟。

我把窗帘拉开,让渐渐发暗的馀光布满我的卧室。我麻利地跑去卫生间,忙手忙脚地将自己整理一番。临出门前,肚子有些饿,放眼望去,冰箱里甚至是柜子上现成的食物我一样都咽不下去,最後还是叼着块饼干离开了家。

果然,人在接触到大自然时才会放松。

离开小区後,我径直朝着小麦岛走去。在路上,我兴致突袭,顺道买了一瓶酒,也不管医生的叮嘱,就是想尽兴一次:敬成功分手。

临冬了,十一月份的小麦岛较为荒凉,尤其是傍晚稍有冷意时,来这里看夕阳的人很少。我拎着酒瓶,坐在一块枯黄的草坪上,仰望着西面那片已经晕染开的金黄。我的视线没有长久地为此停留,天是哪里都能看的,眼下油布纸般,闪烁着粼粼金波的海更值观赏。

我喝了酒,看大海有点儿微醺,我也是。

心跳霍然有点儿加快,全身上下的细胞无一不在酒水的滋润下活跃起来,一股暖流沿着血管蔓延开,像充满生命力的藤蔓,被烈火无情燃烧後仍会强有力地滋生,心底潜藏的那份属于躁狂阶段的兴奋油然而生,我想我醉了。

“有点儿冷。”我突然自言自语。

可下一秒,我的肩膀一重,一件厚实的外衣搭在了我的上面,我诧异地转头,竟是看见了意想不到的人。我没想过廖国歆会来这里。

他趁着我转身之际,替我拢了拢外衣,话语中隐含着不悦:“明天有雨的,今晚的天气不如中午好,为什麽外出还不多穿衣服呢?”

我迟钝一会儿,才说:“以前十一月份也会来这里看日落,我也会穿得这样单薄。”

“为什麽一定要看日落?”他直起身,俯视着坐在地上扭头看西方的我,“我从没在这里看见过你看日出的身影,你好像不喜欢。”

看着落下大半去的夕阳,我轻微地点头。

我不喜欢日出。一日之计在于晨,晨光里所蕴含的一切都是最具希望与朝气的东西,它洒在哪里,哪里就会充满生机与活力,所有的草木花树甚至是一动不动的建筑都会闪耀着生命力的光泽。唯有我,它照在我身上,会让我看起来那样丑陋,我那仅有的一点儿人样都被强烈的光冲到黯淡下去,我没法让这样的自己展现在大衆面前,我只能等到光再强一点儿,升至半空,人们开始忙忙碌碌,那时我才像过街老鼠一样包严实自己,悄悄外出。

对上廖国歆的眼,我承认自己确实是不喜欢日出,而是更喜欢这傍晚孤寂温馨的日落。

太阳落山後,人们会像鸟群那样,一齐归回熟悉的巢穴,街道上不再拥挤,而是越来越被冷落路旁的建筑又点亮了熟悉的灯,他们把五颜六色的光芒充当太阳的光亮,好来掩饰自己生命的光彩就要流逝的丑相。慢慢地,世界要死了,只有我还鲜明地活着。也就是在这一刻,我活着的意义达到顶峰。我爱落日馀晖。

越说越兴奋,我暴露怀中的酒,肆无忌惮地把它坦露在廖国歆面前,举起就要喝一口。

显然,我这样做是不明智的,廖国歆要太关心我,在我的唇还没有亲吻到瓶嘴时,他的手就已经抓住我的手腕,并取下我手里的酒。

“如果你感到很快乐,可以尝一口,”他指着不剩半瓶的酒,“可你已经喝了很多。”

我没去抢,呆呆地望着他:“会浪费。”

“不会,”他说完,仰头把那剩下的酒水全部一饮而尽,然後把瓶子到头,向我展示他把我的喝得一滴不剩,“一点儿也不浪费。”

我笑了,笑他像个小孩儿似的,说他就是不舍得花钱自己去买酒,偏偏要抢我的酒喝。

一瓶不能再普通的啤酒,也值得他争抢。

他坐在我身边,我们并肩远眺。不知道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思也变细腻了,有他在的地方我会格外注意形象。我拎了拎外套,把盘着的腿并拢直立,然後抱住膝盖,特别乖巧。

我问他:“你怎麽知道我在这里的?”

“出来倒垃圾的时候,看着一个人特别像你,就跟过来了。”他笑道,“果然是你。”

他的回答让我想起我们在今年的第一次见面,那个时候他也是尾随我来到小麦岛。我想我们两人真不愧是谈过一次,还真的有点儿臭味相投。从前高中,我搞暗恋,就爱躲在不显眼的地方偷窥廖国歆,在之後还为他作画,把他贴满了房间。现在廖国歆不说比我恶劣,但也有点儿恶趣味,喜欢尾随别人,像个小偷。

懒得再去想这件事,我想我们都是半斤八两,我们都爱去做那个偷窥彼此背影的小偷。

“须见山,”廖国歆把空空如也的酒瓶往我眼前一摆,“为什麽突然想在这里喝酒?”

我想都没想:“因为我今天很高兴啊。”

“能跟我分享一下让你高兴的事情吗?”

“这麽想听啊,”我斜睨着他,嘴角挂着狡黠的笑,“那你先说最近让你高兴的事儿。”

我有意去调戏这个我爱了多年的人,我也以为他大概率会跟我分享学校里的趣事或者发生在墨墨身上的事情,然後再悄悄转移话题。

但让我没想到,廖国歆竟然一本正经地告诉我,他说在今天偶然遇见我,就值得高兴。

一阵海风吹来,压平了我嘴角的笑容。

我想我还是有点儿悲伤:“我分手了。”

一般人分手後,大都会度过一段时间的情绪低落,而我的话则与大衆相反,想来定是让人感到惊奇与诧异。廖国歆也不例外,但他没将分手与快乐挂鈎,而是问我分手的原因。

“时间越久,感情就会越深,人就会越来越痛苦。我自己的情况我了解,我与单志霖走不远的,与其一拖再拖,倒不如提前割断。”

“说到底,你还是不爱他。”他这样说。

是的,我没反驳,默认了他的话。若我爱得难舍难分,早就撕心裂肺地痛哭流涕,哪还有闲情雅致坐在这里赏日落丶喝啤酒?但不否认我对单志霖有点儿感情,兄弟情多罢了。

“那我呢,”他问,“分开时痛苦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李世民携二十四臣穿扶苏[秦穿]

李世民携二十四臣穿扶苏[秦穿]

李世民死后再睁眼就见一胡子拉碴的大汉,二人正面面相觑。忽有使者觐见扶苏为人子不孝,赐剑以自裁!乍然知道穿成扶苏就要被矫诏令赐死的李世民???你算哪根葱?竟敢教朕做人?不过李世民发现来到秦朝不孤单,他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都来了!与死去的臣子再见面,李二陛下泪眼朦胧敬德!尉迟敬德泪目,但饿得肚子咕噜响陛下!快来点饭!这糟心的大秦竟让人吃不饱饭!李二陛下抹掉小泪花,豪气道吃!想吃多少吃多少!不行朕给你造!于是!大手一挥,李世民果断率三千玄甲军灭赵高,得登帝位!臣子找出来!吏治整起来!粮食种出来!经济搞起来!多年后,李世民穿着玄色龙袍,指着万国来朝盛世永昌的大秦地图笑问躲在角落的胡亥胡亥老弟,你看朕的大秦国土像什么?胡亥欲哭无泪,与赵高抱成一团瑟瑟发抖大大哥,像像像神鹿那年,复生的故人风华正茂,李世民从观音婢手里接过长剑,遥指百越匈奴,对臣子们道降生于秦,当重建凌烟,创太平盛世!凌烟阁众人齐齐行礼,正如当年在大唐时他们宣誓效忠,誓死追随。那年,秦始皇生前求长生不得,死后意外变成系统他庆幸。若非如此,他怎能看到那个人对秦朝大刀阔斧的改革。开疆扩土,万国来朝。他的大秦,万世永昌。...

俯首称臣

俯首称臣

现代情感俯首称臣作者天魔月完结  简介  顾笙有着顶级的家世,顶尖的美貌。从小众星捧月般长大,风光无两  却在短短一个月内,经历和男朋友分手,订婚宴取消,甚至生日当天还被曝出丑闻  她看向始作俑者,众目睽睽之下直接甩了一巴掌,满室哗然  一场生日宴被她闹得天翻地覆,她像骄傲的公主,丝毫没有低头  无人...

乡村活寡美人沟

乡村活寡美人沟

刘家沟的刘虎娃家里穷,高中才上了两年他爹妈便没钱供他上学了。  他本来是个挺聪明的孩子,学习成绩算得上是上乘,很有希望考上大学,摆脱农村生活。爹妈不让再读书,他一气之下便不肯好好生活,成天在村里厮混,这都五年过去了,他还像个小痞子一样游手好闲,净知道在村里逗那些大姑娘小寡妇说荤话。...

因为马甲我成了人渣

因为马甲我成了人渣

麦铛酪拥有了一个小号系统,从此他拥有了各个马甲。作为一个非常热爱看小说的人,他自然知道马甲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可以干他不能做的事,意味着可以代替他做他不想做的事,意味着他可以一个人拥有多...

单向暗恋假说[综英美]

单向暗恋假说[综英美]

为了证明自己真没有苦苦受困于所谓‘青春期遗留的可悲迷恋残影’中,凯莎决定,她要当众亲吻下一个踏出电梯的男人,并在期限内把对方变成男友。我不过就说出事实,你又至于要原地偏激起来?杰森说。我还是相信你跟提姆是有戏的,虽然你不这么想。芭芭拉很冷静。要等会儿走出电梯的是布鲁斯你怎么办?斯蒂芬妮唯恐天下不乱,要卢修斯走出来你怎么办?或,我不知道,某个猪头脸的股东?年轻适龄男性。卡斯强调,有点儿高深莫测,会对的。电梯门打开,达米安和杜克并肩走出来。凯莎一咬牙,硬着头皮去了。...

大明第一首辅

大明第一首辅

江芸芸一觉醒来,成了扬州江家不受宠的庶子。生父不仁,嫡母不慈,兄长出色但寡恩,弟弟嘴毒又心坏,姐妹人美心事多,连自己都要被当成礼物送给贵人,女扮男装的马甲岌岌可危。江芸芸选择去读书。她去拜师时,所有人都以为这位不起眼的庶子会被骂回家。不曾想,这位庶子不仅成功拜师,后来又一路高歌,从扬州解元到京城会元,最后成了大明最年轻的状元。只这位状元仕途坎坷,人人都笑他不懂为官之道。因为不知天高地厚,所以被贬去贫瘠的琼州又因为直言皇庄不公,又被扔到荒凉的兰州所有人都等着这根硬骨头低头求饶,却不料她以一场奇胜重新回到繁华的京城。那一日,太子殿下亲自站在城门口迎接。多年之后的江芸芸成了人人倾羡的帝师,内阁最年轻的阁员,大明最别出心裁的首辅,直到女子身份骤然暴露,朝野震惊。陛下让她低头认错,入宫为妃便既往不咎。江芸芸辞不授命。有弟子问她为何。因为我没有错。我虽为女子却也有鸿鹄之志,嫁人生子非我所愿。我虽为孤光微萤,却也愿化作满天星河。排雷女主搞事业为主。有人单向箭头女主...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