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哥,你行行好吧,我知道你忙,但泊简就这一个弟弟,咱们兄弟这么多年,现在泊简走了,他家里那一帮子可都是吃人的豺狼虎豹,就这么一个小孩都容不下,把人家逼得离家出走,还跑这么远的地方,你就放心吗?那可是二十多年的交情啊!”
“你快点去看看啊,下午车就到站了,青藏高原那么大个地,小心走丢了没处找!”
耳机里源源不断传来絮叨,那催命的架势,活像要拿根绳子把他给吊死,再把自己给勒死一样。
又不是托孤。
好吧,好像还真是托孤。
亦无殊搁了画笔,无奈叹了口气。
都是什么事啊,就这么一个月,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车祸去世。朋友家里还不做人,仗着哥俩父母早逝,长辈也大多不在了,处理得十分潦草,他听到消息的时候,人都埋完了。
刚关上买机票的页面,转眼朋友弟弟离家出走了。
满世界那么大,好端端一个富二代,哪里都不去,跑这高原上来。
谁还记得他只是为了新画来采风的?
跨了大半个国家,挑挑拣拣,专门选了个地广人稀的,顶着极强的紫外线来,结果还是能遇上熟……嗯,夹生的人。
“他家里那档子事,咱们几个外人也插不上手,但总不能看着泊简唯一的弟弟再出事吧?回头百年之后,咱们怎么去见他?”
耳机里的人还在唠叨,很有些惆怅地叹了口气。
话说到这份上,再推辞就太不是人了,亦无殊道:“行了,我去看看。”
他挂了微信通话,看着上面的通话时长挑了下眉,真能说。
等他循着时间到火车站时,已经比朋友发过来的时间晚了半小时。
四周旅客行人如织,他对着花花绿绿的人群沉思了几分钟,给朋友发了条信息:
“你是不是还没告诉我他长什么样?”
说是一起长大的兄弟,但他小学就随父母搬去了其他城市,这些年里全靠一个三人小群艰难维系着微薄的友情,某鹅不倒,友谊不散。
他又是个万事不往心里放的,要不是这小子成天在他们几个面前炫耀他弟弟,他连朋友家里什么时候多了个弟弟都不知道。
事实上,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这个弟弟叫什么名字,更别提长相了。
“哦,你等等,我这里有照片,我找一下发给你,反正就是特漂亮一小孩,你先看看有没有那种长的特别突出的,泊简天天把他弟吹的天上有地下无的,不知道的还以为神仙下凡呢,等等啊……诶我这照片存哪去了?”
长的特别突出的?
亦无殊环顾了一周,入目只有墨镜围巾口罩,别说长相,能看清半张脸都算这人出门没看攻略,再不然就是为了出片要风度不要温度。
他默默地想,你怎么不说他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呢?
这是要让他大海捞针啊。
“你找吧,我等你找。”亦无殊也找,找凳子,打算坐着等。
但众所周知,火车站出口没几个可以坐的地方,大家都自力更生,能坐行李的就坐行李,没行李的坐同伴,但亦无殊两手空空,一没带箱子二没带人,只能自己转悠。
“或者你问问他溜达到哪去了?”
半个小时,打个车说不定都能飙到市区去了,那不是游鱼入水,更难找了吗?
朋友懵了一下,“为什么让我问?我直接把电话给你,你给他打不行吗?”
下意识避免和外人交流的亦无殊:“……嗯,也行,我自己问,不让你这个中间商赚差价,传话都传不明白。”
朋友:“???”
亦无殊不动声色把话题绕过去,成功拿到了电话,正要打过去,余光瞥见一块招牌,是一家吸氧气的店,专门给高反的游客准备,心中不知怎的一动,抬脚朝哪边走过去,顺手拨通了电话。
“最好别给我又跑其他地方……”
电话铃声自前方响起。
一首节奏舒缓的英文歌,还是十几年前的老歌,不是大火那几首,很小众,但朋友很喜欢,还没搬家那几年,天天都能听到他在放,这旋律亦无殊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这么多年没见,又是在雪域高原上,心中蓦地生出些物是人非之感。
不过,这样的巧合……
亦无殊循着声音望过去。
小店简陋的床上,一个年轻人背对他坐在窗边,仗着店里有空调,把羽绒服搭在一旁,宽松白T恤下可见清瘦脊背,水洗牛仔裤包括的长腿随意垂着,干净得和周围藏区气息浓厚的装饰格格不入,只能看见小半张侧脸,只能说……确实好看。
就是这个脸色……年轻人身体不大行啊。
不过,又是亲人离世大起大落,又是独自一人背井离乡,坐了这么久的车,跑到这海拔几千的地方来,还公然穿这么单薄,这脸色也还算正常。
手机就丢在身后的床上,任凭它怎么震动,都没往后看一眼,当个音响放歌似的。
人穿的干净,手机也干净,没什么乱七八糟的贴纸和手机壳,柔软的黑发衬得那张白净的脸还有些乖巧,还好,只是有点小叛逆而已,起码不是个鬼火黄毛少年。
亦无殊不想扰人清净,挂了电话,手机的振动随之停止。
与此同时,朋友的照片也终于发了过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陆西林作为沈成渊的好兄弟,亲眼见证了他和涂雪微数年来的爱情。每回涂雪微生病,沈成渊都会喊陆西林过去看诊。陆西林本以为自己的角色永远都会是庸俗故事里,霸道总裁身边的那个医生朋友。直到有一天,涂雪微问他,愿不愿意和她结婚。陆西林答应了。不负责版文案婚后有一回,陆西林和涂雪微吵架,他细数了那些年被沈成渊喊去给她看诊的情形,从感冒发烧到蚊虫叮咬,巨细靡遗。涂雪微...
上一世,姜亭月喜欢尚书府庶子陆慎,卑劣的靠她爹权势强逼陆慎娶她。可成婚後,她才知晓,原来他另有心上人,甚至连恢复太子身份登基後的第一件事,也是娶那人为後。而姜亭月,被囚禁在冷宫,有人给她送来一杯毒酒。毒酒入肠後,她没死,而是重生回了尚在闺阁时。这一年,她还未定亲,一切都未来得及发生,姜亭月果断放弃陆慎,转头准备改嫁旁人。宫中盛宴,他却强行掳走她,将她堵在假山後,语气冰冷,怎麽?你以为,招了我,还能嫁旁人?姜亭月雪腮花容冠绝京城,奈何上辈子是个恋爱脑,日日绕着陆慎转,一朝重生,她躲他比躲鬼还厉害。而探花郎陆慎,清冷矜贵,不假辞色,冷的仿若雕栏玉砌上的一堆雪,分外不近人情。姜亭月本以为陆慎会一直这麽冷下去,直到她开始准备嫁人,他一反常态,死缠烂打,非要娶她。後来,春宵酒暖,她面色酡红,酸软着腿从陆慎怀里醒过来,少年天子将玉玺塞她手中,嗓音喑哑,小月牙,江山给你,再跑,腿打断。...
专栏主攻预收求收藏~第一篇练笔之作,感谢喜欢,欢迎交流~季明是个幼稚鬼,长得高高大大,内心住着只二哈。十八岁那年他看上了高岭之花,揣着一颗少男心去表白,结果不仅被拒还被人摁墙上嘲讽了,玻璃心碎了一地,恼羞成怒绝了交。如今季明二十六岁,家里安排他去和高岭之花相亲,他心里又有了小想法。尽管高岭之花已经有一个谈了四年的男朋友,但在心底里季明已经管高岭之花叫老婆了。充满莫名自信的季明往高岭之花面前一戳,臭不要脸地说你好老婆,我们结婚。高岭之花?第二次被拒绝的季明心想,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结果不知怎麽回事,高岭之花老是出现在他生活里,慢慢地季明心里妒忌如野草般生长,他妒忌着高岭之花的现任,他想让高岭之花当自己的对象。经过一番努力挖墙脚後,好消息高岭之花跟现任分手了,季明上位指日可待。坏消息高岭之花是一本垃圾虐文里的渣攻,高岭之花的现任和高岭之花才是官配,而他自己只是一个背景板路人。那本垃圾虐文里主角分分合合,最後终成眷属达成happyending。季明内容标签强强都市天作之合青梅竹马轻松反套路...
立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