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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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第1页)

王安宁被他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摆摆手说:“没问题,不过现在先别站着了,我去办入住。”

叶佑安连忙叫来服务生帮忙拿行李,一行人说说笑笑地往前台走去。

歇息了一晚,第二天上午,贺循和叶佑安的婚礼在塞班岛的一个教堂里举行。

教堂不大,白色的墙壁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彩色玻璃窗上映着蔚蓝的海面和翻涌的白云。没有浩浩荡荡的宾客队伍,双方的父母都没有来,只有十来个关系亲近的朋友。

贺循和叶佑安并肩站在牧师面前,穿着同款的白色西装,领口别着同一株铃兰。两个人站在一起,一个温润和煦,一个清隽如竹,怎么看怎么般配。牧师用英文念着誓词,声音庄重而温柔,一字一句在安静的教堂里回荡。

“……tohaveandtohold,frothisdayforward,forbetter,forworse,forricher,forpoorer,sicknessandhealth,untildeathdopart”

叶佑安看着贺循的眼睛,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我愿意。”

贺循的眼眶微微泛红,嘴角却弯着,把戒指缓缓套上叶佑安的无名指,指尖在颤抖。他说:“我愿意。这辈子,下辈子,都愿意。”

王安宁站在宾客席里,看着幸福交换戒指的二人,鼻子开始有点泛酸。

他当初抱着接近曲临风的心思来到逍遥集团,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后来因为宋郁横插一脚,阴差阳错地,他和曲临风睡到了一起。那一夜之后,他以为自己是全天下最幸运的人,他喜欢了那么久的人,终于碰触到了。

然后就是六年。

六年的床上关系,六年的等待和煎熬。他以为日久生情,以为只要自己足够用心,足够真诚,曲临风总会看见他的好,总会愿意接受他。他幻想过很多次,两个人能光明正大地站在一起,不用遮遮掩掩,就像普通的情侣一样。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一起逛超市,一起看电影。

他甚至想过,如果曲临风愿意,他们也可以结婚,办一场所有人都祝福的婚礼,就像现在这样。

他知道那是俗套的想象,俗套到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可那是他这辈子最奢侈的幻想,想和一个人共度余生,想和一个人光明正大地牵手走在阳光下。

他也想过婚后的日子。白天一起上班,他继续做他的助理,曲临风继续做他的老板。下了班,他研究菜谱,给曲临风做好吃的。他厨艺不好,但是愿意学。头几次肯定很难吃,曲临风皱着眉头咽下去的样子,他想起来就觉得好笑。后来慢慢进步了,曲临风会真心夸他一句“有进步”,他能高兴好几天。

工作空闲的时候,两个人就窝在家里养养花。他其实挺喜欢猫的,小时候在老家,奶奶养了一只橘猫陪着他,走到哪儿跟到哪儿。等他们住在一起了,屋子里也养两只,不局限什么花色的猫,反正他都喜欢,两只猫在阳台上晒太阳,他在厨房里做饭,曲临风在客厅看文件。

都是想象。都是他一个人见不得光,又永远不会实现的想象。

他们不会在一起。不会结婚。不会养猫。不会一起逛超市,不会一起看电影,不会在一个厨房里争辩土豆丝切多细才算标准。

王安宁甚至亲手操持了曲临风的婚礼。从婚前的准备到婚礼的布置,每一个细节他都参与了,主角却不是他。他把自己最后的念想,一寸一寸地碾碎了,揉进了那些鲜花、菜单、宾客名单里。然后作为一个微不足道的旁观者,在盛大的婚礼中,听着曲临风对着另外一个人亲口说出他梦里听见过无数次的“我愿意”。

以前他以为,只要自己足够爱他,足够真心,曲临风总会对他不同的。现在他知道了,他才几斤几两,不够曲临风为他退让,也没法让曲临风改变要和其他女人结婚的想法。他把自己掏空了,捧着一颗心送到那个人面前,那个人也只会说一句“我知道了”,然后继续走自己的路。

不是曲临风的错。是他自己愿意的。飞蛾扑火,向死而生,都是他自己选的。

王安宁的眼眶悄悄红了。

虞书尧的眼睛尖得很,悄悄地挪过来,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压低声音问:“安宁,你不会是……喜欢叶佑安吧?”

王安宁那点快要溢出来的酸涩泪意,瞬间收了回去。他转过头看着虞书尧,“贺总虽然看着很好说话,但你这么乱说话,保不齐他会揍你。”

虞书尧左右看了看,然后乖乖地做了一个手动给嘴拉上拉链的动作。他凑近了些,小声说:“不是就好,你刚才那表情,我都差点以为你要哭出来了。”

王安宁不自然地别开脸:“我就是比较感性,见证他们的幸福,为他们开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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